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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利文件中,请求保护的产品权利要求有时会采用各种理化参数来进行限定,该类权利要求在化学、化工等领域较为常见。在实质审查、以及复审无效程序中,对此类权利要求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审查,一直属于审查的难点和争议焦点,且在实审、复审和无效环节中的考察重点有所不同。本文从专利审查指南的一般规定出发,重点讨论在无效程序中如何对此类型权利要求的新颖性进行审查,旨在梳理无效程序中的审查思路和操作方法,以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