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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正式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并对实施条例及相关的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体系。这必将对外资企业的税收筹划策略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在分析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外资企业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探讨外资企业如何优化税收筹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