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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政民互动和网络问政的窗口和“宠儿”——政务微博,在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办的2012年度人大新闻宣传干部培训班上,成为热门话题之一。
微博作为民间舆论场和社情民意集中地,其作用特点无须赘述。仅从数量上看,据人民网2011年11月有关报道,仅新浪微博就拥有2.5亿注册用户,甚至有百余名国外政要使用新浪微博“来到”中国。
哪里有群众,就要到哪里工作。虽然目前人大系统只有“四川省人大”微博在“广播”,但可预见,人大必然大规模进军微博这个贯彻群众路线的新阵地,这是由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决定的。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人大代表,就是由包括“粉丝”在内的人民群众(选民或选举单位)依法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的,而人大的代议制特点,决定了人大要把通过调研直接听取选民呼声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但调研的接触面和实际效果,还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而博友人数众多,在微博上直接展示表达,人大自然应该去找他们。
问题是,人大微博该干点啥?比如,立法可通过微博征求“粉丝”意见建议,但一旦立法项目完成,好像就“曲终人散”了。监督,从开展调研到审议相关报告再到推动“一府两院”解决问题,将是一个比较长的过程,提出问题的“粉丝”也许会失去耐心。还有,对突发事件人大的“声音”有时姗姗来迟或“失语”。因此开通人大微博,受关注度低似在情理中。
那么,人大微博是否可以靠“卖萌”赢得“粉丝”“芳心”?人大微博的确应避免官话、套话、空话、说教话,学会个性化、人性化、平民化、口语化表达方式,但这招只可暂时奏效——如果“粉丝”发现人大微博内容空洞,甚至大部分为时间、地点、会议议题、领导出席名单,但意见没回应、诉求没解决,自然失望而归——难免落得“门前冷落车马稀”。
微博主要特点就是话语权平等。第一,主观上,人大应乐见微博对“粉丝”民主意识、平等意识和政治参与需求的促进作用,及其与人大的共同点。第二,要认识到,微博发展在客观上对人大提出了公开透明、政治参与等方面更高要求。第三,要认识到树立“以粉丝为中心”的观念,既是人大职责所系,也是人大微博发展的客观要求。要善于了解“粉丝”实际需求,提高微博“产品”竞争力,并善于“推销”。最后,还应看到微博也可能成为滋生谣言的“温床”,对相关监管和立法提出了要求。因此,人大微博应体现“亲和、融入、服务、引导、规范、推动”。
根据人大工作特点,也是特长,建议人大微博把重点放在“议”上,办成一个公民直接参与的虚拟“议事大厅”,使其成为人大调研、会议的有益补充,并形成两者良性互动。通过“议事”和相关知识介绍,把人大微博办成普及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运转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关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公民课堂”,增强“粉丝”公民意识、法治意识,让其了解人大性质、地位和特点,明确在人大微博可以做什么,怎么做,可以得到什么,不至于因问题一时没能解决而心生疑惑“离场”。
“塞人之口甚于防川”,人大工作不仅可以全方位全过程让“粉丝”参与议事,还要将对话进行到底。不仅针对具体项目,比如,人大微博可围绕兴利除弊促进微博良性发展的相关立法与博友对话,还可针对工作年度计划、五年规划等征求意见。在此过程中,即便不能一一回复每位粉丝,也要归纳“粉丝”所提意见、分类回复。即便立法项目完成了,还可针对法律法规实施继续对话,还可根据对话情况,开展相应监督。监督工作中人大虽不能直接解决问题,但可对经核实确需解决的问题,作出依法推动解决的承诺,并对被监督对象作出的相应整改承诺跟踪监督,与“粉丝”继续对话。其他工作也是如此。比如,对突发事件,人大可作为“第三方”中立的“博友”,根据人大的地位作用和事态发展,及时明确态度和相关行动,给“粉丝”一个权威性交待。
总之,开通人大微博,就应让“粉丝”认识了解到这样一个“博友”:既是表达诉求、直接“当家作主”的渠道之一,也是有诚信,有真情,有“个性”,有特点,有血有肉,能“坐下来”聊聊、倾诉心声的良师益友。
微博作为民间舆论场和社情民意集中地,其作用特点无须赘述。仅从数量上看,据人民网2011年11月有关报道,仅新浪微博就拥有2.5亿注册用户,甚至有百余名国外政要使用新浪微博“来到”中国。
哪里有群众,就要到哪里工作。虽然目前人大系统只有“四川省人大”微博在“广播”,但可预见,人大必然大规模进军微博这个贯彻群众路线的新阵地,这是由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决定的。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人大代表,就是由包括“粉丝”在内的人民群众(选民或选举单位)依法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的,而人大的代议制特点,决定了人大要把通过调研直接听取选民呼声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但调研的接触面和实际效果,还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而博友人数众多,在微博上直接展示表达,人大自然应该去找他们。
问题是,人大微博该干点啥?比如,立法可通过微博征求“粉丝”意见建议,但一旦立法项目完成,好像就“曲终人散”了。监督,从开展调研到审议相关报告再到推动“一府两院”解决问题,将是一个比较长的过程,提出问题的“粉丝”也许会失去耐心。还有,对突发事件人大的“声音”有时姗姗来迟或“失语”。因此开通人大微博,受关注度低似在情理中。
那么,人大微博是否可以靠“卖萌”赢得“粉丝”“芳心”?人大微博的确应避免官话、套话、空话、说教话,学会个性化、人性化、平民化、口语化表达方式,但这招只可暂时奏效——如果“粉丝”发现人大微博内容空洞,甚至大部分为时间、地点、会议议题、领导出席名单,但意见没回应、诉求没解决,自然失望而归——难免落得“门前冷落车马稀”。
微博主要特点就是话语权平等。第一,主观上,人大应乐见微博对“粉丝”民主意识、平等意识和政治参与需求的促进作用,及其与人大的共同点。第二,要认识到,微博发展在客观上对人大提出了公开透明、政治参与等方面更高要求。第三,要认识到树立“以粉丝为中心”的观念,既是人大职责所系,也是人大微博发展的客观要求。要善于了解“粉丝”实际需求,提高微博“产品”竞争力,并善于“推销”。最后,还应看到微博也可能成为滋生谣言的“温床”,对相关监管和立法提出了要求。因此,人大微博应体现“亲和、融入、服务、引导、规范、推动”。
根据人大工作特点,也是特长,建议人大微博把重点放在“议”上,办成一个公民直接参与的虚拟“议事大厅”,使其成为人大调研、会议的有益补充,并形成两者良性互动。通过“议事”和相关知识介绍,把人大微博办成普及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运转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关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公民课堂”,增强“粉丝”公民意识、法治意识,让其了解人大性质、地位和特点,明确在人大微博可以做什么,怎么做,可以得到什么,不至于因问题一时没能解决而心生疑惑“离场”。
“塞人之口甚于防川”,人大工作不仅可以全方位全过程让“粉丝”参与议事,还要将对话进行到底。不仅针对具体项目,比如,人大微博可围绕兴利除弊促进微博良性发展的相关立法与博友对话,还可针对工作年度计划、五年规划等征求意见。在此过程中,即便不能一一回复每位粉丝,也要归纳“粉丝”所提意见、分类回复。即便立法项目完成了,还可针对法律法规实施继续对话,还可根据对话情况,开展相应监督。监督工作中人大虽不能直接解决问题,但可对经核实确需解决的问题,作出依法推动解决的承诺,并对被监督对象作出的相应整改承诺跟踪监督,与“粉丝”继续对话。其他工作也是如此。比如,对突发事件,人大可作为“第三方”中立的“博友”,根据人大的地位作用和事态发展,及时明确态度和相关行动,给“粉丝”一个权威性交待。
总之,开通人大微博,就应让“粉丝”认识了解到这样一个“博友”:既是表达诉求、直接“当家作主”的渠道之一,也是有诚信,有真情,有“个性”,有特点,有血有肉,能“坐下来”聊聊、倾诉心声的良师益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