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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会计法》《刑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规定了企业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对企业会计行为起规范作用,在经济建设中作用突出。但其中由于法律责任主体不清、无处罚金额分层依据、未区分违法主观过错导致责任追究的操作性较低;行政责任处罚标准数额较低、刑事责任与刑法规定无法衔接、未规定民事责任导致法律的约束力较低。对此,建议完善立法,通过明确法律责任主体、依据情节严重性划分处罚标准、区分行为主体主观方面差异、提高行政处罚力度、建立信用档案、刑事责任与《刑法》规定保持一致、增加民事责任的方式,提高认定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