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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经过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讨论通过,即将出台有关文件。
为了规范器官捐献来源,消除不公正性,这一新《办法》主要针对人体器官捐献来源的器官获取与分配而设立。新规对于改善中国器官捐献来源紧缺有积极的作用,卫生部11月21日也提出,中国器官移植将在一至两年内不依赖死囚器官捐献。但是,仍然要关注到中国器官捐献的关键难题。
首先是观念,国人是否有器官捐献的意识;其次,器官捐献的信息系统必须具备,没有信息系统就无法得知谁来供给。要登记手续、要建立信息库,要有权威的部门来做好这些。
有舆论指出,新规出台后,移植器官有望在两三年内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信息系统,在全国进行统一分配。但是,我认为万事开头难,器官捐献开始还需要艰苦的前期准备工作,要弄清一些事情。比如,有一个病人急需肝移植,就要申请,在环节很多的情况下,又急需抢救这个生命,怎么办?比如有交通事故意外死亡的人,他的家属愿意捐献,但不可能马上就联系到器官分配委员会,现在又有另一个人非常急需器官移植,这种情况怎么办?
关键是有一个健全的信息系统
对于器官捐献和分配,必须建立一个全国的信息系统。比如这个地方有人交通事故死亡,或因其他病死亡,但他的肝功能相当好,这个信息就要及时得到传递。异地分配机制能否实现,就要看网络能否建立,各个有资质的医院或有关部门信息要保持畅通。
信息系统的建立非常重要,骨髓移植为什么比较成功,就是依靠一个健全的信息系统,后者在全国已经形成网络,甚至跟台湾慈济医院也建立起了联系。
当然,器官移植非常复杂,容量那么大的一个信息库,如何能够得到确凿的信息,还需要做一系列信息的登记和核实。新闻说新规实现后,两三年内就能实现,但我看不一定马上能够实现。
从国外情况来看,一些发达国家整个器官分配网络系统建得较好,中国现在骨髓移植就在红十字会,红十字会的信息库登记得很好,比如血液的信息,急需的时候,一查就能配上。但是,器官捐献要比血液复杂很多,肝比肾还难,但肝和肾的配型不像骨髓那么严格。肝肾方面,包括动员工作、法律、各相关部门的配合都要跟得上。当然,器官分配的工作不包括亲人间的活体移植。
器官分配之所以特别重要,是因为中国的文化跟国外不一样,国外对于捐献器官,不认为是非常了不得的事情,所以比较容易实现,器官供体也就没那么紧缺。但中国人的文化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必须保持完整,器官捐献相当困难。虽然我们会做这方面的宣传工作,但是整体来说执行很难,需要长期的宣传教育,从观念上解决这个问题,宣传一个“生命逝去了,但另一个生命延续了”的道理。
医院资质应严控
现在的器官来源非常紧缺和困难,原来依靠死囚的部分,现在不允许这样做了。国外对于我国依赖死囚进行器官移植这件事非常关注,他们不了解我们的国情,这个改变不只是建立一项法律或一个系统就能解决的,不是三五分钟的事。
中国要成立器官分配委员会是因为我国器官供体来源少,少了就会竞争,都想得到可能就会采取不正当的方式。有关分配的问题,我曾参加了几次会议,医师协会、红十字会、地方卫生局都参与其中。一些有资质的机构还要打架,给他不给我,这个怎么办呢?
医院资质是另一个非常重要和紧迫的问题。之前很长时间,一些非资质医院照样做器官移植,没有法律上的规范,弄完了出事了才报道出来。另一个是器官来源有的是通过中介,比如有人家庭困难要卖肾脏,甚至形成了地下器官市场。那么捐献的人是否符合捐献的条件呢,医院是否有移植的条件呢?这些问题器官中介并不关心。
上述问题导致了极为严重的个案发生。首先要控制器官的获取,新条例出来了,非法获取就要得到遏制,器官没有通过委员会审核的就不能随便使用,这是法律上要要求的。也要看接受者谁最需要,什么条件能做,什么条件不能做,我们可以做到更公平公开。
医院资质的控制也是避免黑市交易的要求。有的黑市交易甚至在基本条件都不具备的医院里干。但是说归说,不可能没有漏洞。比如谁来控制卖肾的问题?他需要钱,在网上看到卖肾的中介,就去了,这种个人行为如何控制?也只能从医院资质上着手,如果有资质的医院不接收这类来源的器官,只接受信息库分配的器官,那么器官买卖的情况会得到一定遏制。
医院的资质过去有些乱。临床技术委员会成立后,首先审评了一些医院,有资质的医院必须是做了相当例数的移植手术,有比较有经验的团队,能够处理一些问题的。但即便是有资质的医院也要对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医生、护士、麻醉师等要建立一个完整的队伍。
但是,通过医院资质的规范化来打击器官黑市,我认为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现在的黑市太复杂,卖个肾8万块,中介拿了一大部分,可还是有人去卖。从卫生部的行政部门到委员会,要上下一心来做好这个事情,要广泛进行教育工作,在法律上严厉打击。
器官捐献是否纳入经济补偿,需谨慎
为了使器官捐献的工作能够推进,必须由政府出面,请权威的人士组成器官分配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括三大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华医学会、中国医院协会),还要有专家包括移植专家、伦理专家参与,红十字会也要参与。
我认为分配委员会首先要确定哪些医院有资质参加器官移植工作,这个必须经过专家几轮讨论并采用投票的民主方式确定。肝移植一个小组、肾移植一个小组,现在做心脏移植的很少,因为心脏病主要还是做家族性的遺传性的疾病,心脏衰竭和冠心病的话做移植还是比较困难的。器官移植主要还是肝和肾,不包括骨髓移植。按照现在的数据,全国现在有160多家医院可以做。
器官捐献还涉及文化问题、思想教育问题,东方文化都有这样的困惑,不只是中国。“对生命的敬畏、对生命的珍惜和延续”这些观念需要广泛宣传,也要从道德伦理这方面加强教育。我觉得,器官捐献不一定要金钱上的给予,但需要奖励。比如有的老人死了愿意捐献遗体用于医学研究,我们称他们为大师,在墙上挂他们的纪念照片,要给予他身后和他们的家属一个荣誉感。
真正的捐献器官,从国外来看大多数是公益性的。从我国国情来看,是不是应该给予营养、慰问等形式的经济补助,要谨慎,也需要一个规定,否则又等于花钱买了。
为了规范器官捐献来源,消除不公正性,这一新《办法》主要针对人体器官捐献来源的器官获取与分配而设立。新规对于改善中国器官捐献来源紧缺有积极的作用,卫生部11月21日也提出,中国器官移植将在一至两年内不依赖死囚器官捐献。但是,仍然要关注到中国器官捐献的关键难题。
首先是观念,国人是否有器官捐献的意识;其次,器官捐献的信息系统必须具备,没有信息系统就无法得知谁来供给。要登记手续、要建立信息库,要有权威的部门来做好这些。
有舆论指出,新规出台后,移植器官有望在两三年内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信息系统,在全国进行统一分配。但是,我认为万事开头难,器官捐献开始还需要艰苦的前期准备工作,要弄清一些事情。比如,有一个病人急需肝移植,就要申请,在环节很多的情况下,又急需抢救这个生命,怎么办?比如有交通事故意外死亡的人,他的家属愿意捐献,但不可能马上就联系到器官分配委员会,现在又有另一个人非常急需器官移植,这种情况怎么办?
关键是有一个健全的信息系统
对于器官捐献和分配,必须建立一个全国的信息系统。比如这个地方有人交通事故死亡,或因其他病死亡,但他的肝功能相当好,这个信息就要及时得到传递。异地分配机制能否实现,就要看网络能否建立,各个有资质的医院或有关部门信息要保持畅通。
信息系统的建立非常重要,骨髓移植为什么比较成功,就是依靠一个健全的信息系统,后者在全国已经形成网络,甚至跟台湾慈济医院也建立起了联系。
当然,器官移植非常复杂,容量那么大的一个信息库,如何能够得到确凿的信息,还需要做一系列信息的登记和核实。新闻说新规实现后,两三年内就能实现,但我看不一定马上能够实现。
从国外情况来看,一些发达国家整个器官分配网络系统建得较好,中国现在骨髓移植就在红十字会,红十字会的信息库登记得很好,比如血液的信息,急需的时候,一查就能配上。但是,器官捐献要比血液复杂很多,肝比肾还难,但肝和肾的配型不像骨髓那么严格。肝肾方面,包括动员工作、法律、各相关部门的配合都要跟得上。当然,器官分配的工作不包括亲人间的活体移植。
器官分配之所以特别重要,是因为中国的文化跟国外不一样,国外对于捐献器官,不认为是非常了不得的事情,所以比较容易实现,器官供体也就没那么紧缺。但中国人的文化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必须保持完整,器官捐献相当困难。虽然我们会做这方面的宣传工作,但是整体来说执行很难,需要长期的宣传教育,从观念上解决这个问题,宣传一个“生命逝去了,但另一个生命延续了”的道理。
医院资质应严控
现在的器官来源非常紧缺和困难,原来依靠死囚的部分,现在不允许这样做了。国外对于我国依赖死囚进行器官移植这件事非常关注,他们不了解我们的国情,这个改变不只是建立一项法律或一个系统就能解决的,不是三五分钟的事。
中国要成立器官分配委员会是因为我国器官供体来源少,少了就会竞争,都想得到可能就会采取不正当的方式。有关分配的问题,我曾参加了几次会议,医师协会、红十字会、地方卫生局都参与其中。一些有资质的机构还要打架,给他不给我,这个怎么办呢?
医院资质是另一个非常重要和紧迫的问题。之前很长时间,一些非资质医院照样做器官移植,没有法律上的规范,弄完了出事了才报道出来。另一个是器官来源有的是通过中介,比如有人家庭困难要卖肾脏,甚至形成了地下器官市场。那么捐献的人是否符合捐献的条件呢,医院是否有移植的条件呢?这些问题器官中介并不关心。
上述问题导致了极为严重的个案发生。首先要控制器官的获取,新条例出来了,非法获取就要得到遏制,器官没有通过委员会审核的就不能随便使用,这是法律上要要求的。也要看接受者谁最需要,什么条件能做,什么条件不能做,我们可以做到更公平公开。
医院资质的控制也是避免黑市交易的要求。有的黑市交易甚至在基本条件都不具备的医院里干。但是说归说,不可能没有漏洞。比如谁来控制卖肾的问题?他需要钱,在网上看到卖肾的中介,就去了,这种个人行为如何控制?也只能从医院资质上着手,如果有资质的医院不接收这类来源的器官,只接受信息库分配的器官,那么器官买卖的情况会得到一定遏制。
医院的资质过去有些乱。临床技术委员会成立后,首先审评了一些医院,有资质的医院必须是做了相当例数的移植手术,有比较有经验的团队,能够处理一些问题的。但即便是有资质的医院也要对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医生、护士、麻醉师等要建立一个完整的队伍。
但是,通过医院资质的规范化来打击器官黑市,我认为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现在的黑市太复杂,卖个肾8万块,中介拿了一大部分,可还是有人去卖。从卫生部的行政部门到委员会,要上下一心来做好这个事情,要广泛进行教育工作,在法律上严厉打击。
器官捐献是否纳入经济补偿,需谨慎
为了使器官捐献的工作能够推进,必须由政府出面,请权威的人士组成器官分配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括三大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华医学会、中国医院协会),还要有专家包括移植专家、伦理专家参与,红十字会也要参与。
我认为分配委员会首先要确定哪些医院有资质参加器官移植工作,这个必须经过专家几轮讨论并采用投票的民主方式确定。肝移植一个小组、肾移植一个小组,现在做心脏移植的很少,因为心脏病主要还是做家族性的遺传性的疾病,心脏衰竭和冠心病的话做移植还是比较困难的。器官移植主要还是肝和肾,不包括骨髓移植。按照现在的数据,全国现在有160多家医院可以做。
器官捐献还涉及文化问题、思想教育问题,东方文化都有这样的困惑,不只是中国。“对生命的敬畏、对生命的珍惜和延续”这些观念需要广泛宣传,也要从道德伦理这方面加强教育。我觉得,器官捐献不一定要金钱上的给予,但需要奖励。比如有的老人死了愿意捐献遗体用于医学研究,我们称他们为大师,在墙上挂他们的纪念照片,要给予他身后和他们的家属一个荣誉感。
真正的捐献器官,从国外来看大多数是公益性的。从我国国情来看,是不是应该给予营养、慰问等形式的经济补助,要谨慎,也需要一个规定,否则又等于花钱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