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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的和谐发展首先需要和谐发展的个人,培养和谐发展的人才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前提,也是和谐社会发展的目的。大学应致力于培养身心和谐的学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多作贡献。学生的身心和谐指的是学生个人作为自然人在生理和心理方面均处于健康的一种状态。学生的身心和谐是一个超越生理学、心理学界限,具有广泛社会科学内涵和群体特点的问题。
关键词: 大学生 身心和谐 发展
一、大学生身心不和谐的表现
1.身心发展不和谐
大学阶段是人生的一个特殊阶段。我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的年龄一般在18—23岁之间,正处于生理发育的成熟期和心理发展的过渡期。在这个时期,大学生在心理发展上表现出许多过渡状态的矛盾性,如独立性、闭锁性与依赖感、归属感同时存在;抽象逻辑思维迅速发展但易带主观片面性;自我意识增强但发展还不成熟;情绪情感日益丰富但波动性较大;理想与现实充满矛盾等。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错误思想对大学校园的冲击,重智轻德、分数至上等错误观念的误导,学习负担和就业竞争造成的压力等在不同程度上也影响大学生心理。特别是当代大学生多为独生子女,社会经验不足,缺乏一定的耐挫力,稍有不顺,就易走极端。
2.知行不和谐
大学生在道德评价上往往采取双重标准,突出表现是以自我为中心,只考虑自己,不乐于助人;只求权利,不尽义务;希望别人尊重自己,却不能以礼待人;对别人要求高,对自己要求低。在道德评判上往往“枪口对外”,缺乏责任意识,对校园内的一些不道德、不文明现象以旁观者姿态抨击多,以“主人翁精神”自居,身体力行少,这些都暴露出大学生在道德行为选择上不能从自身做起,缺乏自律性。
3.人际关系不和谐
同一宿舍的大学生往往来自全国各地,其家庭背景不同、性格特征和风俗习惯千差万别,因而在共同生活中、在朝夕相处中容易凸现彼此之间的差异和矛盾。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自卑:有些学生大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家庭,经济条件较差,或因学习较差、长相和身高等原因,在与人交往中过于计较他人对自己的看法,不敢与他人交往。一些城里来的家庭经济条件好或各方面能力相对较强的学生没想到或不愿与这些学生主动沟通,甚至有意无意地对他们进行伤害,这加剧了他们的人际关系不适应感,严重的可能引发伤害自己或他人的恶性事件。
(2)大学生自我意识不完善:大学生还处于成长阶段,以自我为中心倾向严重,遇事多从自己的角度考虑,总是希望别人和周围环境顺着自己,当他人的看法、生活习惯等与自己不一致,或者自认为他人对自己不尊重时,往往采取“以牙还牙”、自我封闭等处理方式,导致冷战或者人际关系僵化。
(3)封闭心理:有的大学生由于多种原因形成不同程度的封闭心理,这可能会阻碍正常的人际关系,有的是因为性格内向所致;有的则是因为心灵上的创伤所致,过去曾赤诚于人,结果却遭致欺骗、“暗算”,从而对人渐存戒心,不再愿意表露自己的思想感情;有的则是由于学业屡屡受挫,世界在其眼中蒙上了一层灰暗的色彩,失去信心,失去了对生活的追求,自以为看破红尘,从此消极待人。
4.责任和要求不和谐
(1)在个人的价值取向上表现为重个人利益,轻社会利益,对社会缺少主人翁责任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自主意识明显增强,个性独立意识、功利意识和权利意识得到强化,许多人将关注的目光聚焦于自己身上。
(2)在人生的奋斗目标上表现为日益增强的个人意识取代社会整体意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多元化,使得个人的独立性、个人的自主地位得以确立。青年大学生也学会根据社会、市场的需求和动态进行自我设计、自我发展,正视并积极追求个人的价值、尊严和利益。
二、积极促进大学生身心和谐发展
1.确立使学生身心和谐发展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
和谐教育是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和现代化教育的系统理论与方法论为指导,以学校整体结构达到优化组合为前提,以和谐育人、和谐教学、和谐活动、和谐的环境建设,以及充分发挥教育的综合影响力为基础,使学生在轻松自由的氛围中,愉快学习,发展个性,健康成长,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受到全面、和谐发展的教育。这种教育的本质是“和谐”,教育目标是培养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人。高校应该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明确把培养身心和谐的学生作为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使培养身心和谐学生的要求,成为高校的教育思想和经常化教育教学活动。
2.加强和谐教育价值观的系统建设
(1)高等院校应该根据培养学生身心和谐的目标要求,认真审视学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规章制度重新修订,把学生身心和谐的培养写入学校的章程,融入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师资队伍管理、科研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中,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2)加强师德建设,在教师中广泛开展和谐思想教育,促使教师养成和谐教育理念,以思想和谐之师育身心和谐之生。广大教师要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加强师德修养,把个人理想、本职工作与祖国发展、人民幸福紧密联系在一起,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甘为人梯,乐于奉献,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努力成为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3)要以促进学生身心和谐为目标,大力开展和谐教育教学活动。根据学生身心和谐发展的需要,对专业教学计划及时进行调整。对于文科类专业要在教学课程安排上,适当增加科学教育的课程,以提高学生科学认知的素质和能力;对于理工科类专业则应该增加人文教育课程,加强人文价值观的学习,帮助学生树立和谐价值观,实现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的有机结合。
(4)以培养大学生和谐价值观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参考文献:
[1]王剑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125-127.
[2]权福军,王剑梅.思想道德建设与大学生身心和谐[J].烟台教育学院学报,2006,(6):17-19.
关键词: 大学生 身心和谐 发展
一、大学生身心不和谐的表现
1.身心发展不和谐
大学阶段是人生的一个特殊阶段。我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的年龄一般在18—23岁之间,正处于生理发育的成熟期和心理发展的过渡期。在这个时期,大学生在心理发展上表现出许多过渡状态的矛盾性,如独立性、闭锁性与依赖感、归属感同时存在;抽象逻辑思维迅速发展但易带主观片面性;自我意识增强但发展还不成熟;情绪情感日益丰富但波动性较大;理想与现实充满矛盾等。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错误思想对大学校园的冲击,重智轻德、分数至上等错误观念的误导,学习负担和就业竞争造成的压力等在不同程度上也影响大学生心理。特别是当代大学生多为独生子女,社会经验不足,缺乏一定的耐挫力,稍有不顺,就易走极端。
2.知行不和谐
大学生在道德评价上往往采取双重标准,突出表现是以自我为中心,只考虑自己,不乐于助人;只求权利,不尽义务;希望别人尊重自己,却不能以礼待人;对别人要求高,对自己要求低。在道德评判上往往“枪口对外”,缺乏责任意识,对校园内的一些不道德、不文明现象以旁观者姿态抨击多,以“主人翁精神”自居,身体力行少,这些都暴露出大学生在道德行为选择上不能从自身做起,缺乏自律性。
3.人际关系不和谐
同一宿舍的大学生往往来自全国各地,其家庭背景不同、性格特征和风俗习惯千差万别,因而在共同生活中、在朝夕相处中容易凸现彼此之间的差异和矛盾。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自卑:有些学生大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家庭,经济条件较差,或因学习较差、长相和身高等原因,在与人交往中过于计较他人对自己的看法,不敢与他人交往。一些城里来的家庭经济条件好或各方面能力相对较强的学生没想到或不愿与这些学生主动沟通,甚至有意无意地对他们进行伤害,这加剧了他们的人际关系不适应感,严重的可能引发伤害自己或他人的恶性事件。
(2)大学生自我意识不完善:大学生还处于成长阶段,以自我为中心倾向严重,遇事多从自己的角度考虑,总是希望别人和周围环境顺着自己,当他人的看法、生活习惯等与自己不一致,或者自认为他人对自己不尊重时,往往采取“以牙还牙”、自我封闭等处理方式,导致冷战或者人际关系僵化。
(3)封闭心理:有的大学生由于多种原因形成不同程度的封闭心理,这可能会阻碍正常的人际关系,有的是因为性格内向所致;有的则是因为心灵上的创伤所致,过去曾赤诚于人,结果却遭致欺骗、“暗算”,从而对人渐存戒心,不再愿意表露自己的思想感情;有的则是由于学业屡屡受挫,世界在其眼中蒙上了一层灰暗的色彩,失去信心,失去了对生活的追求,自以为看破红尘,从此消极待人。
4.责任和要求不和谐
(1)在个人的价值取向上表现为重个人利益,轻社会利益,对社会缺少主人翁责任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自主意识明显增强,个性独立意识、功利意识和权利意识得到强化,许多人将关注的目光聚焦于自己身上。
(2)在人生的奋斗目标上表现为日益增强的个人意识取代社会整体意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多元化,使得个人的独立性、个人的自主地位得以确立。青年大学生也学会根据社会、市场的需求和动态进行自我设计、自我发展,正视并积极追求个人的价值、尊严和利益。
二、积极促进大学生身心和谐发展
1.确立使学生身心和谐发展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
和谐教育是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和现代化教育的系统理论与方法论为指导,以学校整体结构达到优化组合为前提,以和谐育人、和谐教学、和谐活动、和谐的环境建设,以及充分发挥教育的综合影响力为基础,使学生在轻松自由的氛围中,愉快学习,发展个性,健康成长,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受到全面、和谐发展的教育。这种教育的本质是“和谐”,教育目标是培养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人。高校应该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明确把培养身心和谐的学生作为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使培养身心和谐学生的要求,成为高校的教育思想和经常化教育教学活动。
2.加强和谐教育价值观的系统建设
(1)高等院校应该根据培养学生身心和谐的目标要求,认真审视学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规章制度重新修订,把学生身心和谐的培养写入学校的章程,融入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师资队伍管理、科研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中,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2)加强师德建设,在教师中广泛开展和谐思想教育,促使教师养成和谐教育理念,以思想和谐之师育身心和谐之生。广大教师要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加强师德修养,把个人理想、本职工作与祖国发展、人民幸福紧密联系在一起,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甘为人梯,乐于奉献,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努力成为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3)要以促进学生身心和谐为目标,大力开展和谐教育教学活动。根据学生身心和谐发展的需要,对专业教学计划及时进行调整。对于文科类专业要在教学课程安排上,适当增加科学教育的课程,以提高学生科学认知的素质和能力;对于理工科类专业则应该增加人文教育课程,加强人文价值观的学习,帮助学生树立和谐价值观,实现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的有机结合。
(4)以培养大学生和谐价值观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参考文献:
[1]王剑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125-127.
[2]权福军,王剑梅.思想道德建设与大学生身心和谐[J].烟台教育学院学报,2006,(6):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