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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相互衔接,又存在一些不协调的地方,有时甚至会发生冲突。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间的协调要从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层面着手,具体路径包括化解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冲突的事前控制、构建党内立法与国家立法的衔接机制、加强党内执法和国家执法的联系与沟通、解决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冲突的事后排除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