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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统筹城乡发展,改革创新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工作环节。为此,结合一线的工作经验,分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中的问题——部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土地确权遗留的历史问题难解决;地方民众对工作的配合意识较差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调动民众配合积极性;提升员工业务水平,确保确权工作顺利进行;做好集体土地登记管理,提升土地监察的服务水平;健全土地纠纷解决机制,提升登记发证工作效率;完善监督监察机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等问题解决思路,要点性知识以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问题;解决措施
一、土地确权的概念及意义
中国土地从所有权来看,主要分为国家所有与集体所有两类。土地确权在我国主要针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而提出的,是指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的确认,是依据法律及箱柜政策的规定确定的各项权利的隶属关系。土地在现阶段仍然是农村经济生产活动的主要生产物资,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与生活物资的分配。而且随着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实现了跨越式的增长,房地产市场也快速发展,土地作为稀缺性资源,其经济价值越来越多的被市场所关注。但我国历史上,关于土地法律政策存在一个由不健全到逐步完善的过程,农村、城市郊区、城中村等存在的集体土地也多存在历史纠纷。土地确权工作的落实,不仅是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利的确认,也是通过明确土地归属,盘活集体土地资源,进行集体土地流转的前提条件,对于促进经济稳定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中的问题
(一)部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
土地确权是一项涉及测绘、调查、登记等复杂的工程项目,对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要求较高。但是,在实际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受制于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问题的制约,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多数无法解决。同时,对产生的土地争议、纠纷不能很好的沟通调解,延迟了土地确权登记证书的发放,导致这项工作的效率极低。
(二)土地确权遗留的历史问题难解决
随着土地确权工作的不断深入,暴露的各种各样问题开始显现。尤其在土地的权属问题上,存在的争议最大,调查取证难度进一步加大。实际上,关于土地的历史沿革,国内经历了土地改革、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家庭承包联产责任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等等,集体土地的权属问题较为复杂,对存在争议的历史遗留问题、久拖未决的“疑难杂症”,证据收集难度大,特别是原始资料不完整甚至缺失,保存下来的一些证据由于当时条件限制,也难以保证真实性。这些都成为确定权属关系的重大难题,大大增加了确权工作的难度。
(三)地方民众对工作的配合意识较差
农村地区民众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尤其受传统保守观念的影响,维权过度、私有意识普遍。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对个人意义不大,为此对这项工作多数不配合,不积极,不主动。部分群众在遇到有土地纠纷的问题时,故意扩大事件的影响范围,不配合土地确权工作。这些问题的出现,造成工作的开展单纯靠部门的努力难以有效开展,而影响到确权工作的顺利程度。
三、解决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问题的思路和建议
(一)细化政策措施
首先,要研究制定出优先针对城镇落户人员户籍区分的相关制度,科学、合理地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同时在工作实施过程当中审慎纳入。其次,及时发现并解决在二轮土地延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档案当中所出现的偏差或者不实的情况,从根本上确保宗地档案登记的科学、合理性。对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制度进行充分分析,在组织成员当中将大学毕业回鄉人员、复员军人等纳入其中,使其在土地承包方面具有主体资格。
(二)提高农业经济效率,促进生产效率
我国是农业大国,但农业作为农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旧是以家庭小作坊式的生产方式为主。主要原因在于,农村以家庭承包为基础,土地分布纵横交错,不利于大规模生产的开展。通过土地确权可以促进土地流转,促进农业生产,进而促进机械化、农场化、专业化的到来,促进农村经济生产效率的提高。
(三)土地确权,明确产权,有利于加快土地流转
土地不仅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生产发展资料,也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只有明确土地产权,才能建立土地流转市场。以现在城市房地产市场发展为例,国家已经出台多项政策法规鼓励集体土地流转,基于农村开发的特色小镇、生态旅游业水涨船高,但开发商始终对农村集体土地存在谨慎态度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不清,导致在开发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支出增加。因此土地确权,对于土地产权进行明确,有利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释放农村经济活力,促进整体经济的发展。
(四)做好集体土地登记管理,提升土地监察水平
积极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登记数据库和网络信息化建设,参照《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的参数进一步完善地籍信息系统,稳步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动态化登记管理,保持集体土地登记成果的现势性,建立实时查询系统,从而进一步提升对土地的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另外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系统全面的彻查和完善现有的土地资料,凡是经检查有资料缺失或不规范的应尽快查漏补缺,对发现有错误的要及时更正和完善,要做好集体土地登记相关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工作,以保证土地资料的全面和科学,为进一步统一规范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调动民众配合积极性
根据土地确权工作的实际需要,借助各种机会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调动群众配合做好土地确权工作的积极性。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对土地确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尤其受传统观念意识的影响,难以配合做好确权登记工作。为此,相关工作人员务必要深入一线,宣传到每个乡镇、每个村落,将确权工作中的可能遇到的每个细节问题给予详解,调动起参与此项工作的积极性,配合做好土地确权工作。
(六)解决集体经济融资难题,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农村经济发展中,先天限制较大,基础薄弱,难以进行融资。作为农村经济重要财产的土地在进行确权之前,难以帮助农村经济进行融资,对经济发展起到了抑制作用。通过土地确权工作,农民可以凭借土地权利证书获取资金支持,从而解决融资难题,激发社会经济活力。
四、结语;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可以加快土地流转工作的建立,促进农村农业经营的集约化的开展,盘活社会资源,激活农村经济活力,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程雪阳.集体土地登记制度的发展及其面临的问题[J].师大法学,2017(01):130-145.
[2]张丽君.农村土地确权中农民合法权益保护问题探讨[J].经贸实践,2017(22):94+96.
[3]李晏,田俏.土地确权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带来的阻碍及对策[J].河北企业,2017(11):87-88.
[4]刘迎迎.浅谈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工作中的质量控制[J].华北国土资源,2017(05):88-90.
[5]刘敏.浅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存在的问题[J].中国国际财经(中英文),2017(19):295.
关键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问题;解决措施
一、土地确权的概念及意义
中国土地从所有权来看,主要分为国家所有与集体所有两类。土地确权在我国主要针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而提出的,是指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的确认,是依据法律及箱柜政策的规定确定的各项权利的隶属关系。土地在现阶段仍然是农村经济生产活动的主要生产物资,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与生活物资的分配。而且随着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实现了跨越式的增长,房地产市场也快速发展,土地作为稀缺性资源,其经济价值越来越多的被市场所关注。但我国历史上,关于土地法律政策存在一个由不健全到逐步完善的过程,农村、城市郊区、城中村等存在的集体土地也多存在历史纠纷。土地确权工作的落实,不仅是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利的确认,也是通过明确土地归属,盘活集体土地资源,进行集体土地流转的前提条件,对于促进经济稳定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中的问题
(一)部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
土地确权是一项涉及测绘、调查、登记等复杂的工程项目,对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要求较高。但是,在实际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受制于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问题的制约,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多数无法解决。同时,对产生的土地争议、纠纷不能很好的沟通调解,延迟了土地确权登记证书的发放,导致这项工作的效率极低。
(二)土地确权遗留的历史问题难解决
随着土地确权工作的不断深入,暴露的各种各样问题开始显现。尤其在土地的权属问题上,存在的争议最大,调查取证难度进一步加大。实际上,关于土地的历史沿革,国内经历了土地改革、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家庭承包联产责任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等等,集体土地的权属问题较为复杂,对存在争议的历史遗留问题、久拖未决的“疑难杂症”,证据收集难度大,特别是原始资料不完整甚至缺失,保存下来的一些证据由于当时条件限制,也难以保证真实性。这些都成为确定权属关系的重大难题,大大增加了确权工作的难度。
(三)地方民众对工作的配合意识较差
农村地区民众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尤其受传统保守观念的影响,维权过度、私有意识普遍。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对个人意义不大,为此对这项工作多数不配合,不积极,不主动。部分群众在遇到有土地纠纷的问题时,故意扩大事件的影响范围,不配合土地确权工作。这些问题的出现,造成工作的开展单纯靠部门的努力难以有效开展,而影响到确权工作的顺利程度。
三、解决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问题的思路和建议
(一)细化政策措施
首先,要研究制定出优先针对城镇落户人员户籍区分的相关制度,科学、合理地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同时在工作实施过程当中审慎纳入。其次,及时发现并解决在二轮土地延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档案当中所出现的偏差或者不实的情况,从根本上确保宗地档案登记的科学、合理性。对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制度进行充分分析,在组织成员当中将大学毕业回鄉人员、复员军人等纳入其中,使其在土地承包方面具有主体资格。
(二)提高农业经济效率,促进生产效率
我国是农业大国,但农业作为农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旧是以家庭小作坊式的生产方式为主。主要原因在于,农村以家庭承包为基础,土地分布纵横交错,不利于大规模生产的开展。通过土地确权可以促进土地流转,促进农业生产,进而促进机械化、农场化、专业化的到来,促进农村经济生产效率的提高。
(三)土地确权,明确产权,有利于加快土地流转
土地不仅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生产发展资料,也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只有明确土地产权,才能建立土地流转市场。以现在城市房地产市场发展为例,国家已经出台多项政策法规鼓励集体土地流转,基于农村开发的特色小镇、生态旅游业水涨船高,但开发商始终对农村集体土地存在谨慎态度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不清,导致在开发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支出增加。因此土地确权,对于土地产权进行明确,有利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释放农村经济活力,促进整体经济的发展。
(四)做好集体土地登记管理,提升土地监察水平
积极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登记数据库和网络信息化建设,参照《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的参数进一步完善地籍信息系统,稳步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动态化登记管理,保持集体土地登记成果的现势性,建立实时查询系统,从而进一步提升对土地的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另外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系统全面的彻查和完善现有的土地资料,凡是经检查有资料缺失或不规范的应尽快查漏补缺,对发现有错误的要及时更正和完善,要做好集体土地登记相关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工作,以保证土地资料的全面和科学,为进一步统一规范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调动民众配合积极性
根据土地确权工作的实际需要,借助各种机会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调动群众配合做好土地确权工作的积极性。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对土地确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尤其受传统观念意识的影响,难以配合做好确权登记工作。为此,相关工作人员务必要深入一线,宣传到每个乡镇、每个村落,将确权工作中的可能遇到的每个细节问题给予详解,调动起参与此项工作的积极性,配合做好土地确权工作。
(六)解决集体经济融资难题,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农村经济发展中,先天限制较大,基础薄弱,难以进行融资。作为农村经济重要财产的土地在进行确权之前,难以帮助农村经济进行融资,对经济发展起到了抑制作用。通过土地确权工作,农民可以凭借土地权利证书获取资金支持,从而解决融资难题,激发社会经济活力。
四、结语;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可以加快土地流转工作的建立,促进农村农业经营的集约化的开展,盘活社会资源,激活农村经济活力,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程雪阳.集体土地登记制度的发展及其面临的问题[J].师大法学,2017(01):130-145.
[2]张丽君.农村土地确权中农民合法权益保护问题探讨[J].经贸实践,2017(22):94+96.
[3]李晏,田俏.土地确权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带来的阻碍及对策[J].河北企业,2017(11):87-88.
[4]刘迎迎.浅谈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工作中的质量控制[J].华北国土资源,2017(05):88-90.
[5]刘敏.浅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存在的问题[J].中国国际财经(中英文),2017(19):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