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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习近平同志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都是全局性工作。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引导宗教努力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
关键词 昆明 宗教事务 管理
作者简介:杨润生、普凤琼,昆明市委党校。
中图分类号:D6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0.247
一、昆明宗教基本情况
(一)昆明宗教情况
昆明位于云南省中部地区,总面积2.1万平方公里,是云南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云南省唯一的一个特大型城市,也是一块多民族聚居的热土。市域地处云贵高原,海拔1891米,属低纬度高原山地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5℃左右,年日照时间2200小时以上,年均降雨约1000毫米。全市201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657.9万人,人口密度313人/平方公里。
昆明市是一个多宗教的边疆省会城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齐全。全市12个县(区)和5个开发(度假)园区均有宗教工作任务,其中,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富民县、宜良县、石林县、禄劝县、寻甸县8县(区)属于云南省宗教工作重点县区。有3个民族自治县(石林彝族自治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4个民族乡(宜良耿家营彝族苗族乡、九乡彝族回族乡,晋宁双河彝族乡、夕阳彝族乡),47个少数民族村委会,2196个民族杂居村,9个世居少数民族,分别是彝族、回族、白族、苗族、傈僳族、壮族、傣族、哈尼族、布依族。截止2013年底,少数民族户籍人口84.4014万人,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15.44%,有51种民族成份,9个世居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流动人口28.2万人,占全市流动人口的14.04%。昆明市宗教工作的基本特点:种类齐全、点多面广、地处偏僻、基础薄弱、情况复杂、教职人员普遍素质偏低、信教群众生活困难等。
(二)昆明宗教活动场所情况
全市经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618所。其中,佛教109所,道教5所,伊斯兰教135所,天主教4所,基督教365所。经批准开放的宗教固定处所38所。其中,佛教28所,道教10所,伊斯兰教7所,天主教1所,基督教12所。有外国人基督教活动专场2个(欧美人英语专场1个、韩国人专场1个),分别位于春城路泰隆宏瑞酒店和北京路教苑宾馆。
(三)信教群众情况
昆明市现有信教群众约48万人。其中,佛教约20万人、道教约9000人、伊斯兰教约15.8万人、天主教约5000人、基督教约10万人。
(四)教职人员情况
全市认定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有1239人。其中,佛教221人、道教55人、伊斯兰教183人、天主教3人、基督教777人。
(五)宗教团体情况
市属宗教团体6个。即:昆明市佛教协会、昆明市道教协会、昆明市伊斯兰教协会、昆明市天主教协会、昆明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昆明市基督教协会。16个县(市)区共成立了43个宗教团体。其中,佛教团体13个、道教团体5个、伊斯兰教团体12个、天主教团体1个、基督教爱国会12个。
二、昆明宗教工作的主要特点
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昆明是云南的省会,宗教工作具有以下四个显著特点:
(一)五大宗教种类齐全
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齐全,南传佛教和藏传佛教在昆明也有不少信众。全市12个县区和5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均有宗教工作任务,其中8个县区是全省宗教工作重点县区。全市约有信教群众48万人,约占常住人口10%左右。现有市属宗教团体6个,县属宗教团体43个。经登记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619所,宗教固定处所59所,有教职人员1239人。
(二)宗教文化底蕴深厚
五大宗教在云南和昆明的流传历史都十分悠久,佛教传入昆明的时间大概为唐初武则天时期,道教大概为东汉未期,伊斯兰教大概为唐朝时期,天主教为唐朝贞观年间,基督教为清朝光绪年间。在千百年的传播过程中,宗教与云南和昆明的文化相融合,拥有各自的信众,形成了自己的宗教文化,产生了众多文物古迹,是我市文化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中心城市的特点突出
由于昆明特殊的边疆中心城市地位,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地理区位,使得昆明成为各大宗教传播的重要基地,宗教的传播和对外交流历来十分频繁,通道和中心的特征十分突出,这为宗教文化的交流和繁盛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也使昆明容易成为宗教渗透和不法分子开展活动的地区。
(四)与民族问题联系紧密
全市有3个自治县,4个民族乡,47个少数民族村委会,截止2012年12月底,少数民族户籍人口83.3万多人,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15%,民族地区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7%。由于各种原因,各大宗教在民族地区传播的范围和影响更多更广,全市三个民族自治县都是宗教工作大县,禄劝是基督教信众集中地区,寻甸是回族伊斯兰教重点地区,石林是天主教重点地区,宗教在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中影响很大,使得宗教和民族交织的特点十分突出。
三、昆明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发展和当今社会的深刻变化, 宗教所固有的长期性、普遍性、复杂性等特征进一步显现,宗教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尤其是2014年发生在我市的 “3.01”严重暴力恐怖等事件,警示我们做好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面对形势和任务,我们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更加自觉地保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维护好全市民族团结和谐、宗教稳定和顺的良好局面。当前,我市宗教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是: (一)抵御宗教渗透、维护宗教和顺的任务繁重
当下,西方国家更加突出地把人权保护和宗教自由作为对外输出意识形态的重要内容,作为外交的重要手段,不断对包括我国在内的其他国家指手画脚,企图达到输出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的目的。随着对外开放的更加深入发展,国内外交往更加常态化,境外宗教组织、团体、人员到我国非法传教活动更加频繁,抵御宗教渗透的斗争日益突出。在我市,一是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问题比较突出,境外基督教组织和人士常与境内民间组织或人员相联系,以文化交流、宗教布施为外衣,不时举办活动,力图扩大影响。据排查,全市现有基督教私设聚会127处点,按照“一点一策”的工作原则,现正进行分类整治,进行合理疏导或依法取缔。2014年以来,已经取缔和处置的非法活动24起,特别是2014年6月12日境外“圣心教会”在晋宁县举办的聚集活动,有外籍人士等300多人参加,经统战、宗教、公安部门及时处置,已成功劝散。二是伊斯兰教领域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任务突出,破坏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达瓦宣教团等势力总想借讲经之名在昆明传播宗教极端思想。被公安部列为重点的“周泽群势力”整治任务还比较繁重。阿语学校和伊斯兰教经文学校(班)规范管理工作正按照省委的部署抓紧进行。三是在天主教领域,有境外组织不断试图在昆明恢复解放前自身宗教的影响。由于梵蒂冈教廷力图在世界各地加强影响,如何引导和规范我市天主教领域与境外的联系,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四是反邪教任务艰巨斗争激烈。根据市委防范处理邪教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调查统计,在国家和公安部确定的14种邪教组织中,历年来在我市有活动轨迹的有12种,其中冒用基督教教义的有9种(呼喊派、全能神、被立王、主神教、门徒会、全范围教会、血水灵音布道团、三班仆人派、灵仙真佛宗),冒用佛道教教义的两种(观音法门、圆顿法门),杂合气功手法歪曲宗教教义的一种(法轮功)。这些邪教组织在全市12个县区都有涉及,目前8种仍然有活动,涉及群众有一千多人,5个主城区和东川、寻甸、禄劝是其活动的重点区域。目前,法轮功、全能神在我市活动相对突出,虽经我政法、公安机关不断打击,仍然竭力顽固传播。
(二)宗教团体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还需要继续加强
全市现有市属宗教团体6个,县属宗教团体43个。认定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1239人, 其中佛教221人,道教55人,伊斯兰教183人,天主教三人,基督教777人。其中大多数宗教团体神职人员匮乏,骨干力量青黄不接,一些宗教代表人士处于新老交替时期。部分爱国宗教团体力量薄弱,桥梁纽带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在信徒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有待进一步增强。这些问题给我们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代表人士队伍需要继续加强。
(三)宗教场所规划建设还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全市经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619所:佛教110所,道教5所,伊斯兰教135所,天主教4所,基督教365所。经批准开放的宗教固定处所38所:佛教18所,道教8所,伊斯兰教4所,天主教1所,基督教7所。近几年,我们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把落实宗教房产政策与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宗教活动场所统筹考虑,协调落实了华山东路99号天主教房产、北京路90号天主教堂、省基督教神学院建设用地,黑龙潭公园内龙泉观移交省道教协会、真庆观移交市道教协会,圆通山接引殿归还省佛教协会,永宁清真寺重建,东川城区清真寺新建,呈贡新区市基督教活动中心建成投入使用等,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规划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政策落实还有差距、现有设施不能满足需要的问题。目前天主教北京路主教府现仍在建设之中,一些矛盾和问题仍在协调处理之中;天主教华山东路教堂重建多年来一直搁浅;基督教位于西山区金碧路的锡安圣堂被拆迁后,一直未能按计划实施重建,信徒不断呼吁,需要给予高度关注。
(四)党员干部的宗教政策水平、知识能力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学习领会不够。如何正确认识宗教现象和宗教的社会功能,是目前全社会一个普遍薄弱的方面。以前宣传宗教负面影响的多,加上涉及宗教领域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导致不少普通群众和相当一批党员干部宗教常识普遍缺乏,对宗教领域发生的矛盾和问题,缺乏正确的认识、鉴别、处理能力,党员干部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现象十分普遍,要么用极左的态度予以否定打击,要么用消极的态度推诿回避,不能真正遵循宗教工作的规律,按照客观、公正、理性的态度来正确地分析和处理,容易使工作陷于被动。
四、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根据中央、省委的部署安排,结合昆明实际,做好宗教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和宗教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和政策,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牢牢把握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的定位,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引导宗教为促进昆明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服务。
做好宗教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和谐稳定大局。面对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困难和问题,一方面要立足管理下功夫,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日常事务、规划建设、持续发展进行科学化管理,在教职人员的教风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教义研究等方面加强常态化管理。一方面要做足沟通交流大文章。民宗部门要了解掌握各宗教活动场所的情况,掌握宗教工作第一手资料;多与信教群众交流沟通,理解他们的宗教情感,了解他们的诉求,根据实际情况解决宗教工作的困难和问题。需要持续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是:
(一)加强民宗干部队伍建设
其一,基层宗教干部队伍要加强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把握基层宗教工作中各类矛盾纠纷性质,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方针,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妥善处理伤害信教群众感情和宗教团体利益的事件,切实维护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其二,提升预警能力,密切注意和掌握动向,严防宗教渗透。对一切邪教活动要敢于斗争,坚决予以打击取缔。其三,善于做团结、教育、转化工作。解决场所内部纷争、闹派性等问题,要把握工作原则,讲究方式方法,耐心细致地做好信教群众的疏导教育工作,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切忌急功近利、急于求成。 (二)加快宗教人才培养
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候起作用”的合格宗教教职人员的标准,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一是重视教育引导,加大培训力度。加强现有宗教教职人员学习培训,高度重视有一定培养前途的年轻宗教人士的培养,特别优秀的,可选送佛学院、神学院学习深造。利用各种培训活动,在宗教教职人员中深入开展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内容的宣讲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宗教学识修养。二是注重外地引进,加大人才储备。积极引进外地优秀宗教人才,通过本地教职人员引荐、社会各界多方推荐等方式,加大人才储备,解决教职人员缺乏问题。三是提供锻炼平台,提高能力水平。大胆使用年轻一代宗教教职人员担任场所领导职务,让他们在实践中锻炼自己;民宗干部与他们结对联系,经常性开展谈心交流,提高他们思想政治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严格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一是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严格宗教活动场所翻建、扩建申报审批程序,坚决制止乱建宫观寺庙现象发生。宗教活动场所的教务、财务实行信教群众民主管理,源头堵死矛盾发生。二是逐步规范各类宗教活动。教育引导信教群众坚持“小型、就地、从简、自愿”的原则,大型活动履行报批手续,切实维护安全和社会稳定。三是依法打击非法传教活动,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坚决抵御区外新教派的传播。四是加强宗教执法工作。对损害宗教界合法权益、扰乱宗教活动场所正常秩序和从事非法违法宗教活动以及干扰政府公务等行为,加大惩治力度,体现法律权威。
(四)综合稳步推进依法行政
规范宗教行政执法,推进宗教依法行政,需要各方面加强协调配合。一是要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宗教团体是党委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桥梁和纽带,宗教法规规定了宗教团体重要的职责,宗教团体要依法加强自身建设,规范管理,对存在问题要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及时妥善处理。二是形成综合执法合力。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形成合力,民政部门要配合做好宗教团体的设立工作,文化、出版等部门要加强对宗教出版物管理,建设部门要加强的非法宗教活动场所违规建筑的处理,公安部门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宗教活动要依法进行打击等。三是镇街、村社区两级组织积极发挥作用。强化措施,划定责任,全面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宗教工作机制,形成县区、镇街、村社区及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宗教工作格局。各级组织要及时处理宗教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召开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分析民族宗教形势,不断督促检查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各乡镇要建立和完善各项宗教工作制度,与村社区签定目标责任书,充分发挥两级组织在基层一线的作用,及时化解各类争端和纠纷,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2015年要做好市佛教协会、市伊斯兰教协会的换届工作。依法整治敛财现象,组织好宜良县岩泉寺整治的工作。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
(五)及时处理宗教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宗教和顺、社会稳定
引导宗教界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和睦、和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相适应。及时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坚决打击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当前,几个工作重点是: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按照既定的工作方案,继续做好全市伊斯兰教经文学校(班)的规范管理工作,在顺利完成外省区、外州市师生劝返工作的基础上,做好经堂教育日常规范管理;协调推进晋宁县盘龙寺有关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好省委统战部2015年下达给我市的抵御宗教渗透重点专项工作;探索推进呈贡新区大学城周边抵御宗教渗透省市区联动机制,促进常态化发展,与省高教工委、呈贡区五华区委统战部联合,健全机制、上下联动,维护大学城良好的人文和社会环境。
(六)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合理布局和建设工作
结合“城中村”改造和城镇化建设,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合理规划,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的合理布点,满足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活动需求。对部分重建、改建、扩建的宗教活动场所给予适当补助,切实维护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参与社区(乡镇)文明共建,发挥宗教界在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目前需要协调推进的热点问题有:协调推进天主教北京路主教府项目中涉及昆明市的有关工作,天主教北京路主教府现仍在建设中,在市委领导的亲自协调下,与“春之眼”项目的产权纠纷已基本解决,但仍然面临如何合法合理处理超标建设面积等问题,需要市委、市政府继续给予重视,进一步协调各相关部门才能做好工作;华天主教华山东路教堂重建问题;基督教西山区金碧路锡安圣堂重建问题。
总之,昆明的宗教工作,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和宗教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和政策,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牢牢把握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的定位,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引导宗教为促进昆明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服务。
关键词 昆明 宗教事务 管理
作者简介:杨润生、普凤琼,昆明市委党校。
中图分类号:D6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0.247
一、昆明宗教基本情况
(一)昆明宗教情况
昆明位于云南省中部地区,总面积2.1万平方公里,是云南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云南省唯一的一个特大型城市,也是一块多民族聚居的热土。市域地处云贵高原,海拔1891米,属低纬度高原山地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5℃左右,年日照时间2200小时以上,年均降雨约1000毫米。全市201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657.9万人,人口密度313人/平方公里。
昆明市是一个多宗教的边疆省会城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齐全。全市12个县(区)和5个开发(度假)园区均有宗教工作任务,其中,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富民县、宜良县、石林县、禄劝县、寻甸县8县(区)属于云南省宗教工作重点县区。有3个民族自治县(石林彝族自治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4个民族乡(宜良耿家营彝族苗族乡、九乡彝族回族乡,晋宁双河彝族乡、夕阳彝族乡),47个少数民族村委会,2196个民族杂居村,9个世居少数民族,分别是彝族、回族、白族、苗族、傈僳族、壮族、傣族、哈尼族、布依族。截止2013年底,少数民族户籍人口84.4014万人,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15.44%,有51种民族成份,9个世居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流动人口28.2万人,占全市流动人口的14.04%。昆明市宗教工作的基本特点:种类齐全、点多面广、地处偏僻、基础薄弱、情况复杂、教职人员普遍素质偏低、信教群众生活困难等。
(二)昆明宗教活动场所情况
全市经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618所。其中,佛教109所,道教5所,伊斯兰教135所,天主教4所,基督教365所。经批准开放的宗教固定处所38所。其中,佛教28所,道教10所,伊斯兰教7所,天主教1所,基督教12所。有外国人基督教活动专场2个(欧美人英语专场1个、韩国人专场1个),分别位于春城路泰隆宏瑞酒店和北京路教苑宾馆。
(三)信教群众情况
昆明市现有信教群众约48万人。其中,佛教约20万人、道教约9000人、伊斯兰教约15.8万人、天主教约5000人、基督教约10万人。
(四)教职人员情况
全市认定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有1239人。其中,佛教221人、道教55人、伊斯兰教183人、天主教3人、基督教777人。
(五)宗教团体情况
市属宗教团体6个。即:昆明市佛教协会、昆明市道教协会、昆明市伊斯兰教协会、昆明市天主教协会、昆明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昆明市基督教协会。16个县(市)区共成立了43个宗教团体。其中,佛教团体13个、道教团体5个、伊斯兰教团体12个、天主教团体1个、基督教爱国会12个。
二、昆明宗教工作的主要特点
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昆明是云南的省会,宗教工作具有以下四个显著特点:
(一)五大宗教种类齐全
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齐全,南传佛教和藏传佛教在昆明也有不少信众。全市12个县区和5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均有宗教工作任务,其中8个县区是全省宗教工作重点县区。全市约有信教群众48万人,约占常住人口10%左右。现有市属宗教团体6个,县属宗教团体43个。经登记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619所,宗教固定处所59所,有教职人员1239人。
(二)宗教文化底蕴深厚
五大宗教在云南和昆明的流传历史都十分悠久,佛教传入昆明的时间大概为唐初武则天时期,道教大概为东汉未期,伊斯兰教大概为唐朝时期,天主教为唐朝贞观年间,基督教为清朝光绪年间。在千百年的传播过程中,宗教与云南和昆明的文化相融合,拥有各自的信众,形成了自己的宗教文化,产生了众多文物古迹,是我市文化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中心城市的特点突出
由于昆明特殊的边疆中心城市地位,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地理区位,使得昆明成为各大宗教传播的重要基地,宗教的传播和对外交流历来十分频繁,通道和中心的特征十分突出,这为宗教文化的交流和繁盛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也使昆明容易成为宗教渗透和不法分子开展活动的地区。
(四)与民族问题联系紧密
全市有3个自治县,4个民族乡,47个少数民族村委会,截止2012年12月底,少数民族户籍人口83.3万多人,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15%,民族地区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7%。由于各种原因,各大宗教在民族地区传播的范围和影响更多更广,全市三个民族自治县都是宗教工作大县,禄劝是基督教信众集中地区,寻甸是回族伊斯兰教重点地区,石林是天主教重点地区,宗教在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中影响很大,使得宗教和民族交织的特点十分突出。
三、昆明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发展和当今社会的深刻变化, 宗教所固有的长期性、普遍性、复杂性等特征进一步显现,宗教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尤其是2014年发生在我市的 “3.01”严重暴力恐怖等事件,警示我们做好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面对形势和任务,我们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更加自觉地保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维护好全市民族团结和谐、宗教稳定和顺的良好局面。当前,我市宗教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是: (一)抵御宗教渗透、维护宗教和顺的任务繁重
当下,西方国家更加突出地把人权保护和宗教自由作为对外输出意识形态的重要内容,作为外交的重要手段,不断对包括我国在内的其他国家指手画脚,企图达到输出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的目的。随着对外开放的更加深入发展,国内外交往更加常态化,境外宗教组织、团体、人员到我国非法传教活动更加频繁,抵御宗教渗透的斗争日益突出。在我市,一是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问题比较突出,境外基督教组织和人士常与境内民间组织或人员相联系,以文化交流、宗教布施为外衣,不时举办活动,力图扩大影响。据排查,全市现有基督教私设聚会127处点,按照“一点一策”的工作原则,现正进行分类整治,进行合理疏导或依法取缔。2014年以来,已经取缔和处置的非法活动24起,特别是2014年6月12日境外“圣心教会”在晋宁县举办的聚集活动,有外籍人士等300多人参加,经统战、宗教、公安部门及时处置,已成功劝散。二是伊斯兰教领域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任务突出,破坏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达瓦宣教团等势力总想借讲经之名在昆明传播宗教极端思想。被公安部列为重点的“周泽群势力”整治任务还比较繁重。阿语学校和伊斯兰教经文学校(班)规范管理工作正按照省委的部署抓紧进行。三是在天主教领域,有境外组织不断试图在昆明恢复解放前自身宗教的影响。由于梵蒂冈教廷力图在世界各地加强影响,如何引导和规范我市天主教领域与境外的联系,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四是反邪教任务艰巨斗争激烈。根据市委防范处理邪教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调查统计,在国家和公安部确定的14种邪教组织中,历年来在我市有活动轨迹的有12种,其中冒用基督教教义的有9种(呼喊派、全能神、被立王、主神教、门徒会、全范围教会、血水灵音布道团、三班仆人派、灵仙真佛宗),冒用佛道教教义的两种(观音法门、圆顿法门),杂合气功手法歪曲宗教教义的一种(法轮功)。这些邪教组织在全市12个县区都有涉及,目前8种仍然有活动,涉及群众有一千多人,5个主城区和东川、寻甸、禄劝是其活动的重点区域。目前,法轮功、全能神在我市活动相对突出,虽经我政法、公安机关不断打击,仍然竭力顽固传播。
(二)宗教团体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还需要继续加强
全市现有市属宗教团体6个,县属宗教团体43个。认定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1239人, 其中佛教221人,道教55人,伊斯兰教183人,天主教三人,基督教777人。其中大多数宗教团体神职人员匮乏,骨干力量青黄不接,一些宗教代表人士处于新老交替时期。部分爱国宗教团体力量薄弱,桥梁纽带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在信徒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有待进一步增强。这些问题给我们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代表人士队伍需要继续加强。
(三)宗教场所规划建设还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全市经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619所:佛教110所,道教5所,伊斯兰教135所,天主教4所,基督教365所。经批准开放的宗教固定处所38所:佛教18所,道教8所,伊斯兰教4所,天主教1所,基督教7所。近几年,我们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把落实宗教房产政策与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宗教活动场所统筹考虑,协调落实了华山东路99号天主教房产、北京路90号天主教堂、省基督教神学院建设用地,黑龙潭公园内龙泉观移交省道教协会、真庆观移交市道教协会,圆通山接引殿归还省佛教协会,永宁清真寺重建,东川城区清真寺新建,呈贡新区市基督教活动中心建成投入使用等,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规划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政策落实还有差距、现有设施不能满足需要的问题。目前天主教北京路主教府现仍在建设之中,一些矛盾和问题仍在协调处理之中;天主教华山东路教堂重建多年来一直搁浅;基督教位于西山区金碧路的锡安圣堂被拆迁后,一直未能按计划实施重建,信徒不断呼吁,需要给予高度关注。
(四)党员干部的宗教政策水平、知识能力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学习领会不够。如何正确认识宗教现象和宗教的社会功能,是目前全社会一个普遍薄弱的方面。以前宣传宗教负面影响的多,加上涉及宗教领域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导致不少普通群众和相当一批党员干部宗教常识普遍缺乏,对宗教领域发生的矛盾和问题,缺乏正确的认识、鉴别、处理能力,党员干部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现象十分普遍,要么用极左的态度予以否定打击,要么用消极的态度推诿回避,不能真正遵循宗教工作的规律,按照客观、公正、理性的态度来正确地分析和处理,容易使工作陷于被动。
四、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根据中央、省委的部署安排,结合昆明实际,做好宗教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和宗教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和政策,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牢牢把握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的定位,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引导宗教为促进昆明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服务。
做好宗教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和谐稳定大局。面对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困难和问题,一方面要立足管理下功夫,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日常事务、规划建设、持续发展进行科学化管理,在教职人员的教风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教义研究等方面加强常态化管理。一方面要做足沟通交流大文章。民宗部门要了解掌握各宗教活动场所的情况,掌握宗教工作第一手资料;多与信教群众交流沟通,理解他们的宗教情感,了解他们的诉求,根据实际情况解决宗教工作的困难和问题。需要持续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是:
(一)加强民宗干部队伍建设
其一,基层宗教干部队伍要加强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把握基层宗教工作中各类矛盾纠纷性质,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方针,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妥善处理伤害信教群众感情和宗教团体利益的事件,切实维护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其二,提升预警能力,密切注意和掌握动向,严防宗教渗透。对一切邪教活动要敢于斗争,坚决予以打击取缔。其三,善于做团结、教育、转化工作。解决场所内部纷争、闹派性等问题,要把握工作原则,讲究方式方法,耐心细致地做好信教群众的疏导教育工作,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切忌急功近利、急于求成。 (二)加快宗教人才培养
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候起作用”的合格宗教教职人员的标准,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一是重视教育引导,加大培训力度。加强现有宗教教职人员学习培训,高度重视有一定培养前途的年轻宗教人士的培养,特别优秀的,可选送佛学院、神学院学习深造。利用各种培训活动,在宗教教职人员中深入开展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内容的宣讲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宗教学识修养。二是注重外地引进,加大人才储备。积极引进外地优秀宗教人才,通过本地教职人员引荐、社会各界多方推荐等方式,加大人才储备,解决教职人员缺乏问题。三是提供锻炼平台,提高能力水平。大胆使用年轻一代宗教教职人员担任场所领导职务,让他们在实践中锻炼自己;民宗干部与他们结对联系,经常性开展谈心交流,提高他们思想政治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严格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一是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严格宗教活动场所翻建、扩建申报审批程序,坚决制止乱建宫观寺庙现象发生。宗教活动场所的教务、财务实行信教群众民主管理,源头堵死矛盾发生。二是逐步规范各类宗教活动。教育引导信教群众坚持“小型、就地、从简、自愿”的原则,大型活动履行报批手续,切实维护安全和社会稳定。三是依法打击非法传教活动,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坚决抵御区外新教派的传播。四是加强宗教执法工作。对损害宗教界合法权益、扰乱宗教活动场所正常秩序和从事非法违法宗教活动以及干扰政府公务等行为,加大惩治力度,体现法律权威。
(四)综合稳步推进依法行政
规范宗教行政执法,推进宗教依法行政,需要各方面加强协调配合。一是要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宗教团体是党委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桥梁和纽带,宗教法规规定了宗教团体重要的职责,宗教团体要依法加强自身建设,规范管理,对存在问题要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及时妥善处理。二是形成综合执法合力。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形成合力,民政部门要配合做好宗教团体的设立工作,文化、出版等部门要加强对宗教出版物管理,建设部门要加强的非法宗教活动场所违规建筑的处理,公安部门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宗教活动要依法进行打击等。三是镇街、村社区两级组织积极发挥作用。强化措施,划定责任,全面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宗教工作机制,形成县区、镇街、村社区及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宗教工作格局。各级组织要及时处理宗教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召开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分析民族宗教形势,不断督促检查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各乡镇要建立和完善各项宗教工作制度,与村社区签定目标责任书,充分发挥两级组织在基层一线的作用,及时化解各类争端和纠纷,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2015年要做好市佛教协会、市伊斯兰教协会的换届工作。依法整治敛财现象,组织好宜良县岩泉寺整治的工作。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
(五)及时处理宗教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宗教和顺、社会稳定
引导宗教界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和睦、和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相适应。及时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坚决打击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当前,几个工作重点是: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按照既定的工作方案,继续做好全市伊斯兰教经文学校(班)的规范管理工作,在顺利完成外省区、外州市师生劝返工作的基础上,做好经堂教育日常规范管理;协调推进晋宁县盘龙寺有关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好省委统战部2015年下达给我市的抵御宗教渗透重点专项工作;探索推进呈贡新区大学城周边抵御宗教渗透省市区联动机制,促进常态化发展,与省高教工委、呈贡区五华区委统战部联合,健全机制、上下联动,维护大学城良好的人文和社会环境。
(六)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合理布局和建设工作
结合“城中村”改造和城镇化建设,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合理规划,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的合理布点,满足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活动需求。对部分重建、改建、扩建的宗教活动场所给予适当补助,切实维护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参与社区(乡镇)文明共建,发挥宗教界在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目前需要协调推进的热点问题有:协调推进天主教北京路主教府项目中涉及昆明市的有关工作,天主教北京路主教府现仍在建设中,在市委领导的亲自协调下,与“春之眼”项目的产权纠纷已基本解决,但仍然面临如何合法合理处理超标建设面积等问题,需要市委、市政府继续给予重视,进一步协调各相关部门才能做好工作;华天主教华山东路教堂重建问题;基督教西山区金碧路锡安圣堂重建问题。
总之,昆明的宗教工作,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和宗教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和政策,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牢牢把握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的定位,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引导宗教为促进昆明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