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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发酵多日的辛巴燕窝门事件,迎来了新的进展。带货燕窝竟全是糖水,“快手一哥”辛巴要赔6000多万元。我们不禁要问,直播网红为何接连翻车?
辛巴卖假货栽了
10月25日,快手主播“辛巴”辛有志及其徒弟“时大漂亮”的直播间正售卖燕窝产品。随后有网友指出该产品就是糖水,而在发布的视频中,一罐燕窝清淡的像糖水一样。
11月6日,辛选官方微博发布了律师声明,称“时大漂亮”在直播间推广销售茗挚品牌“小金碗碗装燕窝冰糖即食燕窝”均为合格正品。公司和“时大漂亮”对部分网络用户对原视频进行剪辑和修改后发布诋毁评论的侵权行为,将委托律师调查取证,采取法律措施,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随后,辛巴在直播间作出回应,现场用漏勺过滤出了一瓶所售茗挚即食燕窝中的“干货”,并称这些都是燕窝,还拿出了产品检验报告自证清白。同时表示,一些黑粉在对其刻意抹黑,自己“倾家荡产也要告这些人诽谤”。
11月7日,职业打假人王海在微博称辛巴售卖的即食燕窝,其蛋白质含量为0,而根据燕窝质量等级标准蛋白質的含量约在30%~50%,并呼吁已购买的消费者尽快要求退一赔三,起步价500元。
随着事件的发酵,辛巴售卖燕窝的质量问题引发网友热议。
11月19日,王海在其微博发布了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中广测)出具的检测报告,直指辛巴所售的即食燕窝产品“就是糖水”,且“该糖水不含蛋白质和氨基酸,检测结果唾液酸含量高达万分之一点四”,而市场上每100克含量的唾液酸售价是500元,0.014克价值也只有7分钱左右,加上包材、内容物、加工费、工业成本不超过1元钱。
11月20日,辛巴方面随即通过辛选官方微博发布了“燕窝事件回应”声明,表示所售产品除了冰糖燕窝制品本应含有的糖分外,还含有燕窝成分唾液酸。公司是按照融昱公司提供的产品信息进行直播推广,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将产品送检,待结果回传后公证并公布。
11月27日,在“辛巴燕窝”事件发酵已近1月、辛选团队第一次发声1周后,事件出现反转。此前一直否认卖假货的辛选创始人辛有志再次发布声明,对此事进行致歉,并表明将主动承担责任,以保障用户权益。
辛有志回应燕窝事件,称辛选提出先行赔付方案,召回辛选直播间销售的全部“茗挚” 品牌燕窝产品、承担退一赔三责任,共销售57820单,销售金额 1549.6万元,共需先退赔6198.3万元,先解决问题。
声明显示,经检测,“茗挚”品牌燕窝产品在直播间推广销售时,确实存在夸大宣传情况,燕窝成分每碗不足2克。
辛有志表示,此事件中,辛选团队在选品、质检方面因为对燕窝行业相关专业知识储备不够,未能甄别出品牌方提供的产品信息存在夸大宣传的内容,存在疏漏以及冲动回复,引发舆论风波。
直播行业乱象多
直播带货是近年发展起来的一种网红经济,乱象颇多。中消协11月20日发布《“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对直播乱象给予曝光 。
监测发现,今年“双11”促销活动期间消费负面信息主要集中在直播带货、不合理规则两个方面。
关于直播带货,分析报告指出,直播带货虽然火爆,但相当一部分只顾着聚流量、扩销量的商家其实并没有相应的售后服务体系。同时,商家、主播之间责任界定不清晰,遇到售后问题时互相“踢皮球”,进而引发消费者围观吐槽。
该报告还列举典型案例:李佳琦直播间“买完不让换”;同时点名汪涵、李雪琴直播带货翻车。
另据腾讯报道,11月11日晚,当红脱口秀演员李雪琴与杨天真等被邀嘉宾在某平台参与了一场直播活动,和她互动的大部分都是虚假的机器人粉丝。一位全程参与此次直播的工作人员称,当天结束时的311万观众中,只有不到11万真实存在,其他观众人数都是花钱刷量,而评论区与李雪琴亲切互动的“粉丝”,绝大部分也是“机器人”。
直播的“水分”到底有多大呢?据《21世纪经济报道》调查发现,映客、花椒、一直播、YY等直播平台,普遍可以购买粉丝和人气。以映客为例,粉丝的市面价格一般为1元可以买2000粉丝数。
除了主播可以主动购买粉丝和人气,平台也存在修改数据、在线人数造假的现象。在多个直播平台上,即使进行没有任何内容的黑屏直播,也会有机器人粉丝前来围观。
网红第一股要私有化
鉴于直播带货已经被虚假吞没,当年的网红第一股“如涵”也不红了。
近日,如涵控股发出公告:公司已收到3位创始人冯敏、孙雷和沈超于2020年11月25日发出的不具约束力的初步建议书,提议将公司私有化。目前,公司董事会已成立由3位独立董事组成的特别委员会,对该提案所涉交易进行后续的评估和审议。
根据最近发布的三季报,截至2020年9月30日,如涵控股实现营收2.485亿元,同比下降9%;毛利率则由去年同期的44%下降至41%。对此,财报解释称,自今年4月以来,遭遇负面舆论的某头部网红开设的自营店铺销售额大幅下滑,是造成本季度净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
如涵的创始人冯敏是一位“80后”,被誉为“网红电商孵化第一人”。2014年机缘巧合,他与27岁的张大奕合作开了淘宝店,做了8年自由模特的张大奕个人IP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仅1年时间,2人合作的店铺就成为淘宝服装品类的销量冠军。
此后,冯敏果断决定转型,2015年他将公司的经营模式确定为“网红+孵化器+供应链”,并尝试资本运作。
如涵控股于2019年4月3日登陆纳斯达克,上市首日收盘价即破发超过三成。至今,其股价累计下跌幅度已经超过七成。
整顿市场势在必行
面对直播乱象,相关主管部门不断出台法规,净化市场势在必行。
2020年6月,中国广告协会发布国内首份《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对直播电商中的各类角色、行为都作了全面的定义和规范,并针对当下直播电商存在的问题点进行了详细的管理说明,包括:严禁刷单等欺诈行为、“亮证亮照经营”、主播行为规范约束等。 7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人们关注的刷单、平台对商家资质的审核、售后服务保障不力、主播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售卖假冒伪劣产品、发布虚假广告等问题,都提出具体的监管,提升直播带货的门槛。
11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指出:网络电商直播平台要对开设直播带货的商家和个人进行相关资质审查和实名认证,完整保存审查和认证记录,不得为无资质、无实名、冒名登记的商家或个人开通直播带货服务。平台须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定期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对头部直播间、头部主播及账号、高流量或高成交的直播带货活动进行重点管理,加强合规性检查。要探索建立科学分类分级的实时动态管理机制,设置奖惩退禁办法,提高甄别和打击数据造假的能力,为维护诚信市场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通知》还对给网络主播“打赏”的行为给予限制。
未实名制注册的用户不能打赏,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要通过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确保实名制要求落到实处,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
平台应对用户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赏金额进行限制。在用户每日或每月累计“打赏”达到限额一半时,平台应有消费提醒,经短信验证等方式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消费,达到“打赏”每日或每月限额,应暂停相关用户的“打赏”功能。
平台应对“打赏”设置延时到账期,如主播出现违法行为,平台应将“打赏”返还用户。平台不得采取鼓励用户非理性“打赏”的运营策略。
种种迹象表明,监管部门将整顿主播带货市场,这一网红经济还能红多久大家可以拭目以待。
链接:
如何才能不上当
买点东西都不会买,还沦为乌合之众!这样的韭菜如果去做投资的话,那要被骗多少回啊?
而人们总是在被骗后才痛心疾首,其实更重要的是要反省一下,是否你身上有“被骗”基因?如果一个人在行为、思维、心理等方面有缺失而自己还不知道,那以后很可能会继续上当受骗!
行为障碍——从众
无论是早些年的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的“庞氏骗局”“e租宝”事件,还是最近曝光比较多的私募基金骗局、长租公寓骗局、直播带货乱象,众多上当受骗者中,很多人都是看着同学、朋友都那么做了,所以自己也就跟着入局了。
然而,即使是熟人、闺蜜、亲戚、十几年生意场上的朋友——你就真的了解他们吗?他的头脑能代替你的头脑吗?事实上,很多投资被骗甚至非法集资的案件,起初都是在熟人、朋友间萌芽,随后一层一层如“病毒”般向外界扩大范围,最终演变为恶性的金融诈骗事件。
由此可见,盲目的从众行为是多么的可怕。它让你觉得,“别人已经做过判断了,我跟着就行了”。然而,“别人”能为你的行为负责吗?当然不能!别人不会关心你的风险,只有你自己有保护自己的责任!
思维障碍——直觉
人的思维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直觉式的,一种是理性思考式的。容易上当受骗的人普遍都相信“直觉”“第一感觉”。
科学家已经证明了,所谓的“直觉”是人类在进化过程中形成的对一些简单的、重复性事件的瞬间反应。所以,对于简单的事件你可以依赖直觉,可是对于“投资”这种复杂的事件,如果相信直觉那就是找死了。
“直觉”是怎么害人的呢?它让你只是迷恋表象:泛亚集团每次搞活动多么“高大上”,e租宝的总部大楼比当地政府大楼还威武,网红有几十万粉丝一起欢呼着“买啊”……
然而,对于重要和复杂的事情,轻信直觉往往是危险的,也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心理障碍——不认错
无论是老骗局,还是现在市场上种种骗人乱象,都不是一两天突然爆发的。
事实上,不敢(不愿)面对自己的错误、钻牛角尖,这种心理障碍正是容易上当的人普遍具有的特点,更是投资者的大敌。严重的情况下,这种“死磕到底”的心理还会发展成一种人格障碍。
短评:
如果没有王海怎么办
文/ 本刊记者 刘畅
“网红经济”是伴随互联网传播技术而兴起的经济模式,其核心就是利用粉丝热情制造流量,然后变现。
表面看起来,在网红经济时代,只要具有某种人格吸引力就有可能获得成功。然而,现实生活中却不乏“先网红后失败”的案例。
例如,“咪蒙”是网红博主,后来成了网红毒鸡汤大师,被全网永久封号;“瑞幸”是网红咖啡,也是网红独角兽,现在是网红造假公司;“ofo”是网红单车,现在是“网红”坑爹……
尽管折戟的公司不少,但后来者依然神采奕奕地前仆后继。同样的目的,不同的套路而已。而且,还有非常成熟的、一条龙的造假产业链为网红经济助力。
很明显,网红赚的是快钱、短钱,可谓“快钱经济”。可是,这次辛巴带货不成,却赔了一笔巨款。
值得玩味的是,为什么一开始辛巴信誓旦旦否认卖假货,直到王海出手才道歉、赔款呢?
一个细节是:王海公布了质检报告之后,与辛巴带货达成合作的A股公司“起步股份”在19日、20日股价连续跌停。前后7个交易日公司股价累计下跌25%,低于9月份公司宣布辛巴入股前一天的收盘价。
原来还是“钱”在作怪,并非什么良心发现。
但是,王海不会每次都出现,这次他提醒大家被骗了,下次可能没有人提醒。所以,大家一定要自己长点心眼儿。
还有很多网红模式,把监管机构当傻瓜,赌法律、监管的“空白时点”,从中大捞一笔。但是市场环境一旦变化、“黑天鹅”一旦飞出,这些网红企业就立刻倒闭。如今“二房东模式”的长租公寓成批死亡,就是一个经典的案例。
充斥虚假、伪善的网红经济,从本质上来说根本不属于经济学范畴,而是社会学和心理学的问题,也是动物精神的又一种表现而已。所以,真正的创业者必须脚踏实地,根植于可持续的市場需求,任何短浅的、投机的行为都只能是“一时的焰火”。
辛巴卖假货栽了
10月25日,快手主播“辛巴”辛有志及其徒弟“时大漂亮”的直播间正售卖燕窝产品。随后有网友指出该产品就是糖水,而在发布的视频中,一罐燕窝清淡的像糖水一样。
11月6日,辛选官方微博发布了律师声明,称“时大漂亮”在直播间推广销售茗挚品牌“小金碗碗装燕窝冰糖即食燕窝”均为合格正品。公司和“时大漂亮”对部分网络用户对原视频进行剪辑和修改后发布诋毁评论的侵权行为,将委托律师调查取证,采取法律措施,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随后,辛巴在直播间作出回应,现场用漏勺过滤出了一瓶所售茗挚即食燕窝中的“干货”,并称这些都是燕窝,还拿出了产品检验报告自证清白。同时表示,一些黑粉在对其刻意抹黑,自己“倾家荡产也要告这些人诽谤”。
11月7日,职业打假人王海在微博称辛巴售卖的即食燕窝,其蛋白质含量为0,而根据燕窝质量等级标准蛋白質的含量约在30%~50%,并呼吁已购买的消费者尽快要求退一赔三,起步价500元。
随着事件的发酵,辛巴售卖燕窝的质量问题引发网友热议。
11月19日,王海在其微博发布了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中广测)出具的检测报告,直指辛巴所售的即食燕窝产品“就是糖水”,且“该糖水不含蛋白质和氨基酸,检测结果唾液酸含量高达万分之一点四”,而市场上每100克含量的唾液酸售价是500元,0.014克价值也只有7分钱左右,加上包材、内容物、加工费、工业成本不超过1元钱。
11月20日,辛巴方面随即通过辛选官方微博发布了“燕窝事件回应”声明,表示所售产品除了冰糖燕窝制品本应含有的糖分外,还含有燕窝成分唾液酸。公司是按照融昱公司提供的产品信息进行直播推广,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将产品送检,待结果回传后公证并公布。
11月27日,在“辛巴燕窝”事件发酵已近1月、辛选团队第一次发声1周后,事件出现反转。此前一直否认卖假货的辛选创始人辛有志再次发布声明,对此事进行致歉,并表明将主动承担责任,以保障用户权益。
辛有志回应燕窝事件,称辛选提出先行赔付方案,召回辛选直播间销售的全部“茗挚” 品牌燕窝产品、承担退一赔三责任,共销售57820单,销售金额 1549.6万元,共需先退赔6198.3万元,先解决问题。
声明显示,经检测,“茗挚”品牌燕窝产品在直播间推广销售时,确实存在夸大宣传情况,燕窝成分每碗不足2克。
辛有志表示,此事件中,辛选团队在选品、质检方面因为对燕窝行业相关专业知识储备不够,未能甄别出品牌方提供的产品信息存在夸大宣传的内容,存在疏漏以及冲动回复,引发舆论风波。
直播行业乱象多
直播带货是近年发展起来的一种网红经济,乱象颇多。中消协11月20日发布《“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对直播乱象给予曝光 。
监测发现,今年“双11”促销活动期间消费负面信息主要集中在直播带货、不合理规则两个方面。
关于直播带货,分析报告指出,直播带货虽然火爆,但相当一部分只顾着聚流量、扩销量的商家其实并没有相应的售后服务体系。同时,商家、主播之间责任界定不清晰,遇到售后问题时互相“踢皮球”,进而引发消费者围观吐槽。
该报告还列举典型案例:李佳琦直播间“买完不让换”;同时点名汪涵、李雪琴直播带货翻车。
另据腾讯报道,11月11日晚,当红脱口秀演员李雪琴与杨天真等被邀嘉宾在某平台参与了一场直播活动,和她互动的大部分都是虚假的机器人粉丝。一位全程参与此次直播的工作人员称,当天结束时的311万观众中,只有不到11万真实存在,其他观众人数都是花钱刷量,而评论区与李雪琴亲切互动的“粉丝”,绝大部分也是“机器人”。
直播的“水分”到底有多大呢?据《21世纪经济报道》调查发现,映客、花椒、一直播、YY等直播平台,普遍可以购买粉丝和人气。以映客为例,粉丝的市面价格一般为1元可以买2000粉丝数。
除了主播可以主动购买粉丝和人气,平台也存在修改数据、在线人数造假的现象。在多个直播平台上,即使进行没有任何内容的黑屏直播,也会有机器人粉丝前来围观。
网红第一股要私有化
鉴于直播带货已经被虚假吞没,当年的网红第一股“如涵”也不红了。
近日,如涵控股发出公告:公司已收到3位创始人冯敏、孙雷和沈超于2020年11月25日发出的不具约束力的初步建议书,提议将公司私有化。目前,公司董事会已成立由3位独立董事组成的特别委员会,对该提案所涉交易进行后续的评估和审议。
根据最近发布的三季报,截至2020年9月30日,如涵控股实现营收2.485亿元,同比下降9%;毛利率则由去年同期的44%下降至41%。对此,财报解释称,自今年4月以来,遭遇负面舆论的某头部网红开设的自营店铺销售额大幅下滑,是造成本季度净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
如涵的创始人冯敏是一位“80后”,被誉为“网红电商孵化第一人”。2014年机缘巧合,他与27岁的张大奕合作开了淘宝店,做了8年自由模特的张大奕个人IP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仅1年时间,2人合作的店铺就成为淘宝服装品类的销量冠军。
此后,冯敏果断决定转型,2015年他将公司的经营模式确定为“网红+孵化器+供应链”,并尝试资本运作。
如涵控股于2019年4月3日登陆纳斯达克,上市首日收盘价即破发超过三成。至今,其股价累计下跌幅度已经超过七成。
整顿市场势在必行
面对直播乱象,相关主管部门不断出台法规,净化市场势在必行。
2020年6月,中国广告协会发布国内首份《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对直播电商中的各类角色、行为都作了全面的定义和规范,并针对当下直播电商存在的问题点进行了详细的管理说明,包括:严禁刷单等欺诈行为、“亮证亮照经营”、主播行为规范约束等。 7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人们关注的刷单、平台对商家资质的审核、售后服务保障不力、主播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售卖假冒伪劣产品、发布虚假广告等问题,都提出具体的监管,提升直播带货的门槛。
11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指出:网络电商直播平台要对开设直播带货的商家和个人进行相关资质审查和实名认证,完整保存审查和认证记录,不得为无资质、无实名、冒名登记的商家或个人开通直播带货服务。平台须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定期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对头部直播间、头部主播及账号、高流量或高成交的直播带货活动进行重点管理,加强合规性检查。要探索建立科学分类分级的实时动态管理机制,设置奖惩退禁办法,提高甄别和打击数据造假的能力,为维护诚信市场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通知》还对给网络主播“打赏”的行为给予限制。
未实名制注册的用户不能打赏,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要通过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确保实名制要求落到实处,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
平台应对用户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赏金额进行限制。在用户每日或每月累计“打赏”达到限额一半时,平台应有消费提醒,经短信验证等方式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消费,达到“打赏”每日或每月限额,应暂停相关用户的“打赏”功能。
平台应对“打赏”设置延时到账期,如主播出现违法行为,平台应将“打赏”返还用户。平台不得采取鼓励用户非理性“打赏”的运营策略。
种种迹象表明,监管部门将整顿主播带货市场,这一网红经济还能红多久大家可以拭目以待。
链接:
如何才能不上当
买点东西都不会买,还沦为乌合之众!这样的韭菜如果去做投资的话,那要被骗多少回啊?
而人们总是在被骗后才痛心疾首,其实更重要的是要反省一下,是否你身上有“被骗”基因?如果一个人在行为、思维、心理等方面有缺失而自己还不知道,那以后很可能会继续上当受骗!
行为障碍——从众
无论是早些年的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的“庞氏骗局”“e租宝”事件,还是最近曝光比较多的私募基金骗局、长租公寓骗局、直播带货乱象,众多上当受骗者中,很多人都是看着同学、朋友都那么做了,所以自己也就跟着入局了。
然而,即使是熟人、闺蜜、亲戚、十几年生意场上的朋友——你就真的了解他们吗?他的头脑能代替你的头脑吗?事实上,很多投资被骗甚至非法集资的案件,起初都是在熟人、朋友间萌芽,随后一层一层如“病毒”般向外界扩大范围,最终演变为恶性的金融诈骗事件。
由此可见,盲目的从众行为是多么的可怕。它让你觉得,“别人已经做过判断了,我跟着就行了”。然而,“别人”能为你的行为负责吗?当然不能!别人不会关心你的风险,只有你自己有保护自己的责任!
思维障碍——直觉
人的思维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直觉式的,一种是理性思考式的。容易上当受骗的人普遍都相信“直觉”“第一感觉”。
科学家已经证明了,所谓的“直觉”是人类在进化过程中形成的对一些简单的、重复性事件的瞬间反应。所以,对于简单的事件你可以依赖直觉,可是对于“投资”这种复杂的事件,如果相信直觉那就是找死了。
“直觉”是怎么害人的呢?它让你只是迷恋表象:泛亚集团每次搞活动多么“高大上”,e租宝的总部大楼比当地政府大楼还威武,网红有几十万粉丝一起欢呼着“买啊”……
然而,对于重要和复杂的事情,轻信直觉往往是危险的,也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心理障碍——不认错
无论是老骗局,还是现在市场上种种骗人乱象,都不是一两天突然爆发的。
事实上,不敢(不愿)面对自己的错误、钻牛角尖,这种心理障碍正是容易上当的人普遍具有的特点,更是投资者的大敌。严重的情况下,这种“死磕到底”的心理还会发展成一种人格障碍。
短评:
如果没有王海怎么办
文/ 本刊记者 刘畅
“网红经济”是伴随互联网传播技术而兴起的经济模式,其核心就是利用粉丝热情制造流量,然后变现。
表面看起来,在网红经济时代,只要具有某种人格吸引力就有可能获得成功。然而,现实生活中却不乏“先网红后失败”的案例。
例如,“咪蒙”是网红博主,后来成了网红毒鸡汤大师,被全网永久封号;“瑞幸”是网红咖啡,也是网红独角兽,现在是网红造假公司;“ofo”是网红单车,现在是“网红”坑爹……
尽管折戟的公司不少,但后来者依然神采奕奕地前仆后继。同样的目的,不同的套路而已。而且,还有非常成熟的、一条龙的造假产业链为网红经济助力。
很明显,网红赚的是快钱、短钱,可谓“快钱经济”。可是,这次辛巴带货不成,却赔了一笔巨款。
值得玩味的是,为什么一开始辛巴信誓旦旦否认卖假货,直到王海出手才道歉、赔款呢?
一个细节是:王海公布了质检报告之后,与辛巴带货达成合作的A股公司“起步股份”在19日、20日股价连续跌停。前后7个交易日公司股价累计下跌25%,低于9月份公司宣布辛巴入股前一天的收盘价。
原来还是“钱”在作怪,并非什么良心发现。
但是,王海不会每次都出现,这次他提醒大家被骗了,下次可能没有人提醒。所以,大家一定要自己长点心眼儿。
还有很多网红模式,把监管机构当傻瓜,赌法律、监管的“空白时点”,从中大捞一笔。但是市场环境一旦变化、“黑天鹅”一旦飞出,这些网红企业就立刻倒闭。如今“二房东模式”的长租公寓成批死亡,就是一个经典的案例。
充斥虚假、伪善的网红经济,从本质上来说根本不属于经济学范畴,而是社会学和心理学的问题,也是动物精神的又一种表现而已。所以,真正的创业者必须脚踏实地,根植于可持续的市場需求,任何短浅的、投机的行为都只能是“一时的焰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