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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五年来全省纪律检查工作取得新成效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级纪委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要求,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旗帜鲜明惩治腐败,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为顺利完成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年来,我们坚持全面从严,层层传导压力,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夯实。以“两个责任”为抓手,全面实施清单明责、督促尽责、常态问责,健全省市县乡四级责任体系,促进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严明责任主体,省委率先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意见,制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意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明确责任,强化约束,实行项目化推进和履职情况全程记录。严格督促检查,省委常委会定期听取设区市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为各级党组织作出示范。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组织下级党委向省委和省纪委述责述廉,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严格执行主体责任双报告、全委会述廉、约谈提醒等制度。严肃问责追究,实行“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当事人责任的同时,查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提出问责意见。
五年来,我们坚持挺纪在前,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做到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认真贯彻落实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比法严要求,以纪律思维分析问题,按纪律要求处置线索,用纪律标准规范行为。强化纪律教育,将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各级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举办廉洁从政专题研究班,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意识和纪律观念。每年突出一个主题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以案明纪、警钟长鸣。注重抓早抓小,立足早发现早处置,健全信访举报归口受理、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案件研究分析机制,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逐一确定处置方式。出台省管领导干部谈话函询暂行办法,推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谨把握纪律尺子,让有反映的干部讲清问题、认识错误、及时改正,对反映失实的予以澄清了结,对存在违纪问题的作出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五年来,我们坚持常抓长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着力在“常”“细”“长”上下功夫,一手抓深化治理,一手抓巩固提高。坚持严查快办,紧盯年节假期、重点问题,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省纪委46次通报曝光248起典型案例。深化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反浪费反奢侈、会所中的歪风、违规收送购物卡、违规吃请专项整治和会员卡专项清退等活动,全面开展办公用房、规范创建达标、节庆论坛展会等“三项清理”工作。坚持常抓不懈,完善党委、政府和纪委联动督查机制,健全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定期接访下访、开展“三解三促”等改进作风配套制度,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严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省市县联动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纠扶贫救济、涉农补贴、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违规行为,对问题重大、情况典型、反映突出、久拖不决的进行挂牌督办。
五年来,我们坚持有腐必反,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敢腐”的氛围进一步形成。紧紧围绕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这个目标,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严格依纪依规开展执纪审查,加强案件监管,严格办理流程,实行执纪审理“三审一评”,规范涉案款物管理,提高执纪审查质量。省纪委严肃查处了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注重纪法衔接,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扎实开展“天网行动”,抓获“百名红通”对象2人和其他外逃人员179人,赴海外开展追赃工作,挽回经济损失13.7亿元。扎实开展“深化查案治本功能、促进源头治理”专项行动,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开展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试点,努力压缩腐败空间。
五年来,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巡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保质保量实现巡视监督全覆盖。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严格落实政治巡视要求,紧扣“六项纪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巡视监督实效。完善巡视工作机制,制定五年巡视工作规划、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意见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建立兼职巡视干部选任制度,实行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并举,先后开展15轮巡视,顺利完成对310个地区、部门和单位巡视全覆盖任务。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加强跟踪督办,对整改不到位、问题不解决、责任不落实的严肃追责。积极配合中央巡视组开展工作,认真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大力促进整改全到位真到位。深化市县巡察工作,13个设区市和97个县(市、区)常态化开展巡察,形成省市县上下联动、巡视巡察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五年来,我们坚持深化“三转”,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忠诚。始终坚守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坚持工作标准更高、创新意识更强、学习氛围更浓、队伍管理更严,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知责思为、知任图进、知德守正,以“三知四更”的精神风貌展现忠诚干净担当本色。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升理论素养,锤炼坚强党性。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规范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实行下级纪委重要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推进省级派驻监督全覆盖,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42项重点改革举措顺利推进。深入推进“三转”,省、市、县三级纪委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优化内设机构,保留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所占比例分别为10.6%、10.1%、13%,执纪监督部门占内设机构总数比例分别为72%、70.7%、71.8%,从事执纪监督人员占编制总数比例分别为64.5%、64.5%、79.2%。以换届为契机,加强市县纪委班子建设,优化纪委委员结构,专职纪检干部占比70%以上。深化岗位练兵,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坚持从严教育管理,每年年初召开省纪委机关作风建设大会,强化“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和自觉。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严防“灯下黑”,切实维护队伍良好形象。 同志们,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五年,是全面从严治党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过硬成果的五年。成绩来之不易,主要应归功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归功于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归功于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也凝聚着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劳动和不懈努力。在此,我代表中共江苏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两个责任”压力传导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不到位;少数单位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理解把握还不够全面精准,加强日常监督、抓早抓小的长效机制还有待完善;“四风”问题树倒根在、禁而未绝,腐败问题在一些领域依然易发多发;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赋予纪律检查工作新要求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战略部署,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了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对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做好新时期纪律检查工作,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准确把握目标任务、职责定位、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
——树牢“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定反腐败斗争的必胜信心和决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必须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纪律检查工作放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中思考谋划,做到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坚决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坚守责任担当,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巩固发展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是各级党组织的应尽之责、分内之事。必须始终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各级党组织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推动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各级纪委要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推动“两个责任”刚性落实,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更加科学有效地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党中央根据党章和形势任务的变化,将纪委的职责界定为监督执纪问责,使我们的工作更明确、重点更突出、力量更聚焦。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纪律检查工作责任更大、任务更重。必须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加强对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必须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改进方式方法,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持续深化“三转”,咬定主责不放松,强抓主业不懈怠,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成效。
——突出执纪特色,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真正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必须进一步强化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错误苗头就谈话提醒、函询诫勉,有了问题就严格执纪,最大限度教育挽救干部,最大限度关爱保护干部。注意把干部在推动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我行我素、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
——坚持标本兼治,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营造江苏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从严治党,既要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减少腐败存量,又要发挥思想道德感召力、强化制度笼子约束力,进一步遏制腐败增量。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正处于从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的重要节点,必须认真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规律,积极探索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的工作机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断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制度执行,完善“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坚持施教于先、强化党性教育,增强“不想腐”的内生动力,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奋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未来五年,是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挺纪在前,强化党内监督,深化作风建设,严厉惩治腐败,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实现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通过五年努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纪律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治本作用进一步发挥,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江苏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得到进一步发展。
(一)严守党章党规党纪,积极探索党内监督有效途径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铁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严格执行党章。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纪为基本准绳,在加强纪律教育、完善法规制度、严格执纪审查等各个方面都贯彻好党章要求,切实将党章的各项规定落实到纪律检查工作全过程。要坚持用党章党规党纪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加强对党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章规定的要坚决纠正,切实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严明党的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抓执纪从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认真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各种行为。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各级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要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突出“关键少数”,重点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增强党内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
严肃问责追究。严格落实问责条例,把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作为问责重点。以严格问责倒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接受党的纪律规矩的监督约束,又坚持真抓严管,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违反党的纪律规矩的行为敢于较真叫板、追责问责。要定期报告问责情况,及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二)始终保持常抓韧劲,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要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意志,坚持不懈改进作风,推动作风建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查处公款旅游、公款送礼、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健全完善公开曝光机制,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执纪审查重点,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查处,对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袒护包庇、弄虚作假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纠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严肃查处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流转和强农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抓住一批反映集中的典型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增强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获得感。
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开展。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定期评估作风建设成效,研究解决制度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容错纠错机制,推动解决“为官不为”问题。坚持抓党风与树新风并举,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坚决抵制不良风气,自觉倡导社会新风。
(三)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执纪审查是严肃党纪、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各级纪委要坚持有腐必惩、执纪必严,持续形成强力震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坚持抓早抓小,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真正体现党组织的关心爱护。正确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综合运用诫勉谈话、函询提醒、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治“病树”、拔“烂树”,保护整片“森林”的健康。
突出执纪审查工作重点。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紧盯违反“六项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着力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完善防逃追逃追赃机制,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增强反腐败斗争合力。完善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加强与司法、审计等机关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强化纪法衔接,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违纪违法案件移交、查办、监督程序,着力构建高效协同办案机制。积极探索跨区域协作办案的途径和方法,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高执纪审查工作水平。
(四)把握政治巡视定位,更好发挥巡视监督利器作用
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入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把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和党中央权威作为深化政治巡视重要任务,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查找政治偏差,不断提高巡视监督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巡视。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聚焦“六项纪律”,紧抓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紧密联系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实际,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盯住什么问题,找准要害、深挖根源、精准发力。扎实开展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在省委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每年对部分地区、单位开展“回头看”,确保高质量完成全覆盖任务。
强化巡视成果综合运用。规范和加强反馈、移交、整改、公开、问责等工作,推动巡视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线索办理到位。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即知即改、全面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抓住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体制机制问题,推动被巡视党组织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破解难题的对策,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推进巡视巡察联动开展。深入贯彻省委加强市县巡察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巡视巡察联动机制,推动巡视工作向基层延伸。市县党委要加强巡察工作,选优配强专兼职巡察干部,确保每届任期内巡察一遍。重点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部门、乡(镇)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围绕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执法、资金资源分配等重点问题开展巡察。
(五)更加注重源头治理,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土壤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扎实做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
强化教育引领。以学习贯彻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为重点,采取典型引领、以案说纪、党性分析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强尊崇党章、严守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利用江苏廉政文化资源,讲好廉政故事,宣传勤廉典型。
扎紧制度笼子。坚持依规治党,加强制度供给,真正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认真贯彻执行党内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规制度固化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制度安排,构建具有江苏特点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体系。提升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制定、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的现象,坚决纠正、严肃问责、公开通报,确保制度严格落实到位。
着力推进改革。督促推进行政审批、国有资产交易、政府性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从体制机制上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坚持集中规范和日常监管相结合,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针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主责部门强化监管,对问题突出、发案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领域开展综合治理,从源头上减少腐败行为发生。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
打铁还需自身硬。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自身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巩固深化“三转”成果,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以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提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持续深化“三转”。推动市县纪委继续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优化内设机构和人员配备,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转变方式方法,大力弘扬严细深实工作作风。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两个为主”要求,严格执行“四个提名考察”办法。探索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的有效途径和形式,真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提升履职能力。省纪委常委会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积极探索发挥各级纪委委员作用的有效途径,切实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坚持学思践悟,加大培训力度,推动纪检监察干部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注重实践锻炼,选派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到执纪审查、信访举报、巡视等岗位历练。
从严管理监督。坚持教育在先,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干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要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各级党委政府要继续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创造良好条件。
同志们,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美好蓝图已经绘就,新的征程已经开启。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江苏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团结拼搏、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实现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而努力奋斗!
摄影:肖 勇、朱 江、吴 胜
责任编辑:李克海
现在,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五年来全省纪律检查工作取得新成效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级纪委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要求,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旗帜鲜明惩治腐败,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为顺利完成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年来,我们坚持全面从严,层层传导压力,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夯实。以“两个责任”为抓手,全面实施清单明责、督促尽责、常态问责,健全省市县乡四级责任体系,促进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严明责任主体,省委率先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意见,制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意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明确责任,强化约束,实行项目化推进和履职情况全程记录。严格督促检查,省委常委会定期听取设区市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为各级党组织作出示范。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组织下级党委向省委和省纪委述责述廉,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严格执行主体责任双报告、全委会述廉、约谈提醒等制度。严肃问责追究,实行“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当事人责任的同时,查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提出问责意见。
五年来,我们坚持挺纪在前,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做到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认真贯彻落实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比法严要求,以纪律思维分析问题,按纪律要求处置线索,用纪律标准规范行为。强化纪律教育,将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各级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举办廉洁从政专题研究班,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意识和纪律观念。每年突出一个主题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以案明纪、警钟长鸣。注重抓早抓小,立足早发现早处置,健全信访举报归口受理、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案件研究分析机制,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逐一确定处置方式。出台省管领导干部谈话函询暂行办法,推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谨把握纪律尺子,让有反映的干部讲清问题、认识错误、及时改正,对反映失实的予以澄清了结,对存在违纪问题的作出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五年来,我们坚持常抓长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着力在“常”“细”“长”上下功夫,一手抓深化治理,一手抓巩固提高。坚持严查快办,紧盯年节假期、重点问题,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省纪委46次通报曝光248起典型案例。深化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反浪费反奢侈、会所中的歪风、违规收送购物卡、违规吃请专项整治和会员卡专项清退等活动,全面开展办公用房、规范创建达标、节庆论坛展会等“三项清理”工作。坚持常抓不懈,完善党委、政府和纪委联动督查机制,健全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定期接访下访、开展“三解三促”等改进作风配套制度,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严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省市县联动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纠扶贫救济、涉农补贴、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违规行为,对问题重大、情况典型、反映突出、久拖不决的进行挂牌督办。
五年来,我们坚持有腐必反,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敢腐”的氛围进一步形成。紧紧围绕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这个目标,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严格依纪依规开展执纪审查,加强案件监管,严格办理流程,实行执纪审理“三审一评”,规范涉案款物管理,提高执纪审查质量。省纪委严肃查处了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注重纪法衔接,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扎实开展“天网行动”,抓获“百名红通”对象2人和其他外逃人员179人,赴海外开展追赃工作,挽回经济损失13.7亿元。扎实开展“深化查案治本功能、促进源头治理”专项行动,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开展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试点,努力压缩腐败空间。
五年来,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巡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保质保量实现巡视监督全覆盖。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严格落实政治巡视要求,紧扣“六项纪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巡视监督实效。完善巡视工作机制,制定五年巡视工作规划、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意见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建立兼职巡视干部选任制度,实行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并举,先后开展15轮巡视,顺利完成对310个地区、部门和单位巡视全覆盖任务。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加强跟踪督办,对整改不到位、问题不解决、责任不落实的严肃追责。积极配合中央巡视组开展工作,认真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大力促进整改全到位真到位。深化市县巡察工作,13个设区市和97个县(市、区)常态化开展巡察,形成省市县上下联动、巡视巡察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五年来,我们坚持深化“三转”,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忠诚。始终坚守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坚持工作标准更高、创新意识更强、学习氛围更浓、队伍管理更严,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知责思为、知任图进、知德守正,以“三知四更”的精神风貌展现忠诚干净担当本色。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升理论素养,锤炼坚强党性。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规范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实行下级纪委重要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推进省级派驻监督全覆盖,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42项重点改革举措顺利推进。深入推进“三转”,省、市、县三级纪委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优化内设机构,保留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所占比例分别为10.6%、10.1%、13%,执纪监督部门占内设机构总数比例分别为72%、70.7%、71.8%,从事执纪监督人员占编制总数比例分别为64.5%、64.5%、79.2%。以换届为契机,加强市县纪委班子建设,优化纪委委员结构,专职纪检干部占比70%以上。深化岗位练兵,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坚持从严教育管理,每年年初召开省纪委机关作风建设大会,强化“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和自觉。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严防“灯下黑”,切实维护队伍良好形象。 同志们,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五年,是全面从严治党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过硬成果的五年。成绩来之不易,主要应归功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归功于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归功于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也凝聚着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劳动和不懈努力。在此,我代表中共江苏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两个责任”压力传导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不到位;少数单位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理解把握还不够全面精准,加强日常监督、抓早抓小的长效机制还有待完善;“四风”问题树倒根在、禁而未绝,腐败问题在一些领域依然易发多发;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赋予纪律检查工作新要求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战略部署,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了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对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做好新时期纪律检查工作,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准确把握目标任务、职责定位、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
——树牢“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定反腐败斗争的必胜信心和决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必须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纪律检查工作放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中思考谋划,做到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坚决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坚守责任担当,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巩固发展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是各级党组织的应尽之责、分内之事。必须始终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各级党组织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推动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各级纪委要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推动“两个责任”刚性落实,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更加科学有效地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党中央根据党章和形势任务的变化,将纪委的职责界定为监督执纪问责,使我们的工作更明确、重点更突出、力量更聚焦。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纪律检查工作责任更大、任务更重。必须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加强对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必须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改进方式方法,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持续深化“三转”,咬定主责不放松,强抓主业不懈怠,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成效。
——突出执纪特色,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真正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必须进一步强化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错误苗头就谈话提醒、函询诫勉,有了问题就严格执纪,最大限度教育挽救干部,最大限度关爱保护干部。注意把干部在推动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我行我素、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
——坚持标本兼治,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营造江苏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从严治党,既要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减少腐败存量,又要发挥思想道德感召力、强化制度笼子约束力,进一步遏制腐败增量。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正处于从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的重要节点,必须认真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规律,积极探索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的工作机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断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制度执行,完善“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坚持施教于先、强化党性教育,增强“不想腐”的内生动力,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奋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未来五年,是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挺纪在前,强化党内监督,深化作风建设,严厉惩治腐败,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实现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通过五年努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纪律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治本作用进一步发挥,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江苏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得到进一步发展。
(一)严守党章党规党纪,积极探索党内监督有效途径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铁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严格执行党章。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纪为基本准绳,在加强纪律教育、完善法规制度、严格执纪审查等各个方面都贯彻好党章要求,切实将党章的各项规定落实到纪律检查工作全过程。要坚持用党章党规党纪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加强对党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章规定的要坚决纠正,切实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严明党的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抓执纪从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认真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各种行为。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各级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要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突出“关键少数”,重点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增强党内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
严肃问责追究。严格落实问责条例,把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作为问责重点。以严格问责倒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接受党的纪律规矩的监督约束,又坚持真抓严管,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违反党的纪律规矩的行为敢于较真叫板、追责问责。要定期报告问责情况,及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二)始终保持常抓韧劲,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要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意志,坚持不懈改进作风,推动作风建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查处公款旅游、公款送礼、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健全完善公开曝光机制,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执纪审查重点,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查处,对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袒护包庇、弄虚作假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纠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严肃查处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流转和强农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抓住一批反映集中的典型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增强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获得感。
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开展。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定期评估作风建设成效,研究解决制度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容错纠错机制,推动解决“为官不为”问题。坚持抓党风与树新风并举,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坚决抵制不良风气,自觉倡导社会新风。
(三)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执纪审查是严肃党纪、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各级纪委要坚持有腐必惩、执纪必严,持续形成强力震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坚持抓早抓小,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真正体现党组织的关心爱护。正确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综合运用诫勉谈话、函询提醒、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治“病树”、拔“烂树”,保护整片“森林”的健康。
突出执纪审查工作重点。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紧盯违反“六项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着力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完善防逃追逃追赃机制,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增强反腐败斗争合力。完善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加强与司法、审计等机关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强化纪法衔接,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违纪违法案件移交、查办、监督程序,着力构建高效协同办案机制。积极探索跨区域协作办案的途径和方法,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高执纪审查工作水平。
(四)把握政治巡视定位,更好发挥巡视监督利器作用
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入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把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和党中央权威作为深化政治巡视重要任务,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查找政治偏差,不断提高巡视监督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巡视。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聚焦“六项纪律”,紧抓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紧密联系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实际,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盯住什么问题,找准要害、深挖根源、精准发力。扎实开展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在省委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每年对部分地区、单位开展“回头看”,确保高质量完成全覆盖任务。
强化巡视成果综合运用。规范和加强反馈、移交、整改、公开、问责等工作,推动巡视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线索办理到位。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即知即改、全面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抓住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体制机制问题,推动被巡视党组织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破解难题的对策,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推进巡视巡察联动开展。深入贯彻省委加强市县巡察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巡视巡察联动机制,推动巡视工作向基层延伸。市县党委要加强巡察工作,选优配强专兼职巡察干部,确保每届任期内巡察一遍。重点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部门、乡(镇)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围绕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执法、资金资源分配等重点问题开展巡察。
(五)更加注重源头治理,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土壤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扎实做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
强化教育引领。以学习贯彻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为重点,采取典型引领、以案说纪、党性分析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强尊崇党章、严守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利用江苏廉政文化资源,讲好廉政故事,宣传勤廉典型。
扎紧制度笼子。坚持依规治党,加强制度供给,真正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认真贯彻执行党内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规制度固化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制度安排,构建具有江苏特点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体系。提升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制定、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的现象,坚决纠正、严肃问责、公开通报,确保制度严格落实到位。
着力推进改革。督促推进行政审批、国有资产交易、政府性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从体制机制上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坚持集中规范和日常监管相结合,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针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主责部门强化监管,对问题突出、发案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领域开展综合治理,从源头上减少腐败行为发生。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
打铁还需自身硬。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自身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巩固深化“三转”成果,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以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提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持续深化“三转”。推动市县纪委继续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优化内设机构和人员配备,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转变方式方法,大力弘扬严细深实工作作风。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两个为主”要求,严格执行“四个提名考察”办法。探索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的有效途径和形式,真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提升履职能力。省纪委常委会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积极探索发挥各级纪委委员作用的有效途径,切实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坚持学思践悟,加大培训力度,推动纪检监察干部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注重实践锻炼,选派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到执纪审查、信访举报、巡视等岗位历练。
从严管理监督。坚持教育在先,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干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要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各级党委政府要继续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创造良好条件。
同志们,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美好蓝图已经绘就,新的征程已经开启。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江苏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团结拼搏、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实现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而努力奋斗!
摄影:肖 勇、朱 江、吴 胜
责任编辑:李克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