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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年岁末,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诸多贪腐案件接连过堂。
2016年1月19日,河北省遵化市法院一间审判庭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基建处原处长王书斌受贿案开庭审理。检方指控,王书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400余万元。
2015年12月,河北省唐山市中级法院先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河北承德承秦高速公路管理处原处长静天文,河北承德承赤高速公路管理处原处长、承德路桥建设总公司原总经理武玉明受贿罪成立,两人分获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之前的2015年10月,河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潘晓东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在河北省唐山市中院亦开庭审理。
潘晓东、王书斌等4人,只是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腐败窝案中的一小部分。据有关部门调查,2014年8月以来,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腐败窝案涉及官员20余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19人,其他领导干部至少5人。连同行贿人员及其他涉案人员,涉案人数不在少数。
2005年,时任河北省交通厅副厅长张全被查,牵出河北交通系统十余名官员。时隔9年,河北交通运输系统再爆腐败窝案。此次窝案,始于2014年8月,被查处的这20余名官员已陆续进入司法程序。
根据公开资料,这20余名落马官员中,有2人被判刑,4人已出庭受审但未宣判,其余官员有的被提起公诉,有的仍在侦查阶段。
除了涉及人员多,此次河北交通运输系统腐败窝案调查过程中,一名“公共行贿人”现身多起案件,单次行贿最多达1900万元。
10年间两次腐败窝案,多起案件中穿针引线的“公共行贿人”,使得“塌方式腐败窝案”成为必然。
此次落马的20余名官员中,时任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的潘晓东是行政级别最高的一位。
1962年出生的潘晓东,河北易县人,获得同济大学土木工程硕士学位。2009年,潘晓东从河北省交通厅基建处处长位置上晋升为河北省交通厅党组成员,兼任总工程师。2010年2月,潘晓东就任河北省交通厅副厅长,分管省内所有交通设施建设,分管的部门则为其曾任职的基建处。潘属于河北省交通系统的核心人物。
潘晓东属于典型的“技术型”官员,拥有国内一流土木工程类学位,曾长期在交通系统基层单位历练。他出任河北省交通厅总工程师及分管交通设施建设的副厅长,被认为顺理成章,担任副厅长后,他也一直以“学者型”官员自居,颇为高调。
河北省政界多名知情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2014年5月起,有关潘晓东将被调查的传言开始出现。在此之前的2014年3月,潘晓东在河北邢台主持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动员会强调,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整个交通运输工作“首位的首位”。
2014年8月8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河北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精神。作为党组成员的潘晓东并未出席该次会议,再次引发猜测。五天后,河北省纪委宣布了对潘晓东进行组织调查的消息。
潘晓东落马后月余,一场针对河北省交通系统的反腐风暴展开,河北省交通系统又有19名处级干部落马。已公开的官员包括河北省交通厅基建处原处长王书斌,河北省沧州市交通局前后两任局长李铁强、张振海,河北省交通咨询有限公司实验室原主任平丽坤,廊坊市交通局原副局长佟爱民,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原副局长鲁学军,承德市交通局原副局长范有毅等。
据知情人士透露,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原常务副总经理焦永顺亦在此次反腐风暴中落马。
该交通系统腐败窝案缘何揭开?《中国纪检监察报》的报道披露,2014年,河北省委原第八巡视组在巡视省交通运输厅期间,紧盯高速公路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根据群众举报张承高速公路预算严重超标、存在质量问题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张承高速张家口段管理处某处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同时,又顺藤摸瓜,向上延伸,发现了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潘晓东的问题线索和某处长的问题线索,均向省纪委进行了移交。
《财经》记者获悉,该报道提到“张承高速张家口段管理处某处长”,是曾担任张承高速张家口段管理处处长,后担任张家口市交通局副局长的于海,第二位“某处长”则是河北省交通厅基建处原处长王书斌。
经历一年多侦查后,潘晓东走上被告席。检方指控,潘晓东贪污公款805万余元,收受贿赂款折合人民币共计482万余元,伙同他人挪用公款3552000万余元。总计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目前,潘晓东案尚未宣判。
2015年12月,河北省唐山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河北承德承秦高速公路管理处原处长(副处级)静天文受贿罪成立,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此案成为河北交通腐败窝案的第一份判决。
静天文最终被认定受贿人民币2657万元、港币10万元、美元1万元。行政级别仅为副处级的静天文,成为“小官巨腐”的又一典型。
判决书显示,2003年至2014年间,静天文为汇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10余家建筑商,在工程承揽、招投标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这些建筑商的贿赂。
静天文称,他收受建筑商的贿赂,曾毫不遮掩。2008年3月,静天文担任承德承秦高速公路管理处处长。承秦高速公路土建工程开始进行,对外发布了招标投标公告。河北燕峰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下称燕峰路桥)董事长张文武想承揽到工程,便通过其他人结识了静天文。
经过几次交谈后,3月的一天,张文武到河北省交通厅门外,约出正在交通厅办事的静天文。就在交通厅门口,张文武将装有100万元现金的袋子交给静天文,希望其在未来的招投标过程中提供帮助。静天文对这笔巨款毫不推辞,欣然笑纳。
在向静天文行贿的建筑企业中,中铁一局集团(后更名为中铁航空港集团)亦榜上有名。
静天文除了收受贿赂外,还主动通过其他人员索要“好处费”。2010年6月,承秦高速一个公路跨铁路工程标段进行招标,静天文找到张文武,让他帮忙找一个有公路和铁路双重资质的公司,他可以帮助让这个公司中标,中标后提2%的“好处费”。 张文武找到中铁一局石家庄办事处负责人,询问其有没有意向接手这一项目,但需要支付200万元“好处费”。经过研究后,对方同意了这一安排,将200万元汇入张文武之弟所开设的一家公司账户,张文武提取现金后,在承德市外环路上,将200万元现金交给静天文。
2010年7月-8月间,中铁一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顺利中标,中标价1亿多元。
按照《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大型基础设施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但严格程序的招投标过程,在权钱交易后沦为摆设。河北省各交通基础设施建筑商之间流传一句俗语,“招标投标想拿下,只需处长一句话”。
司法文书显示,向静天文行贿的一名建筑商介绍了招投标被操控的整个过程。
招标公告发布后,该公司先找到10家-15家公司帮忙进行围标,然后到高速项目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把上述公司名称清单交给静天文。
通过预审后,公司直接购买标书参与投标。开标前,所有公司一起商量每个公司投哪个标段,公司将其他公司的标书接过来或买过来,然后招标代理进行评标。
评审前,其再跟静天文打好招呼,顺利中标。中标后,他们拿出中标价的2%给静天文作为“好处费”。
在接受调查期间,静天文仅退缴230余万元,与其2600多万元的受贿金额相差甚远。
司法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静天文用贿赂款在海南三亚购买一栋别墅及一套房产,在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东里也购买一套房产。
静天文承认,为掩人耳目,在购买前述三套房产时,均以妹夫的名义购买。每年冬季或春节期间,静天文就带着家人前往三亚度假。
此外,静天文还先后给在美国读书的女儿汇款600万元,用于其在美国读书的花销。
根据已公开的司法资料及信息,河北省交通系统此次腐败窝案,并非孤立个案。
之所以在短时间内迅速有20余名官员落马,源于部分官员有一个“公共行贿人”——张文武。
除向静天文行贿1900万元外,张文武还向武玉明行贿200万元。
不仅如此,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原局长李铁强受贿案中,检方指控,2008年12月至2014年1月,李铁强为张文武在取得工程建设、担保贷款、借用资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张文武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32.83万余元。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原副局长佟爱民受贿案中仍然出现张文武的身影。
检方指控,佟爱民为张文武在投标工程、解决阻工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张文武赠送玉器首饰一套、人民币20万元、各重100克的金条三根,折合人民币29.17万元。
《财经》记者获悉,于海、潘晓东、王书斌也接受了张文武赠予的现金及金条等贵重物品。除了直接送钱,张文武还介绍一些交通设施建筑商行贿这些落马官员。
前述已审结或开庭审理的6起案件,共涉及金额近5500万元,张文武一人所送或介绍贿赂的金额就达2500万元以上。
熟悉此系列窝案案情的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落马的这20多名官员中,有至少10人接受了张文武所送的钱物。这一系列窝案总计涉案金额应接近1亿元,张文武一人所送金额约占到涉案金额的30%。此人也成为查处这一窝案的最重要线索来源。
工商资料显示,燕峰路桥成立于2000年1月,注册资金3.5亿元。此次腐败窝案爆发前,张文武一直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并位列股东、投资人名单内。2014年7月28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张鹏。
2014年11月14日,燕峰路桥成立清算组,张鹏为清算组负责人,但张文武不在清算组名单内。而2015年6月,燕峰路桥股东、投资人做出变更,变更后的股东、投资人中已没有张文武的名字。
燕峰路桥官网信息显示,该公司在北京、山西、贵州、甘肃等多地设有分公司,并在这些省份有建设项目,基本为高速公路项目,国省道建设、改造、维修项目。
该公司实施的已竣工项目业绩展示中,出现了承秦高速16标的照片。而静天文的判决书中则提到,燕峰路桥及该公司借用其他公司招标资格,得到承秦高速16标和11标,两个标段中标价超过5亿元。
事后,张文武送给静天文1000万元“好处费”。
张文武及燕峰路桥财务人员称,用于行贿的钱都是公司的账外资金,公司设立了账外账,但现已销毁。
公司账外资金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帮其他公司围标得的钱;二是公司卖废钢、旧设备、旧模板等的盈利;三是虚开工程发票从公司大账上套出来的钱。
2012年6月份之前,收入的钱都以现金形式放在保险柜里,之后的钱,其以分公司名义在交通银行开设了账户。使用这笔资金,必须经过张文武批准。
《财经》记者获悉,张文武在于海案发后即被司法机关控制,已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尚不清楚其案件的相关进展,河北官方也尚未公布张文武案的任何信息。
河北省交通系统此次腐败窝案,与国内其他省份已查处的交通系统腐败窝案相比,涉案官员虽数量众多,但所涉及的厅级高官仅1人,其余均为处级、科级官员。
2005年,时任河北省交通厅副厅长张全落马,最终牵出26人,其中处级干部9人。同一单位,10年内两度爆发腐败窝案,折射出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存在严重的权力运行疏漏和问题。
司法文书显示,张全收受贿赂合计人民币162.3万元、股金16万元等,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张全落马后,河北省交通厅道路开发中心沧黄筹建处原处长王运芳、河北省交通厅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办公室原主任宋敬信等20余名官员落马。
彼时,河北省交通厅这一腐败窝案引发全国轰动。张全等落马官员全部为掌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权派。
从落马官员职位、级别、权力寻租模式等多处对比,潘晓东窝案与张全窝案几乎如出一辙。
而张全、潘晓东等人任职的几年,也恰为河北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跨越式发展”的时期。
河北省交通厅官网的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截至2015年,河北省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6333公里,跃居全国第二位;港口通过能力突破10亿吨,跃居全国第二位。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实现率先突破;村村通实现历史性突破,2013年实现100%的行政村通油路、通客车。五年累计完成投资5878亿元,是“十一五”的1.8倍,年均投资超1100亿元。
张全、潘晓东两起窝案的爆发,则凸显了“工程上马、领导下马”的尴尬局面。
河北省纪检监察系统一名人士分析,近几年包括河北省在内的各地均投入巨资兴建交通基础设施,交通系统获得巨额资金。交通基建权力集中到交通系统的某个部门手中,一旦缺乏监督,极易产生腐败,“掌握实权的交通系统官员,一旦动了贪念,对他们来说,想致富就是一句话的事”。
潘晓东、王书斌都曾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基建处任职,相比其他职能处室,基建处独揽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大权,是权力高度集中的典型代表。
静天文、武玉明、于海等高速公路管理处处长,职务和级别虽小,但掌握着高速公路建设的直接权力。
李铁强、张振海等地市交通局一把手,则掌握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大权。
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上述职务极易产生腐败现象。
潘晓东曾担任河北省交通厅基建处长,其后任即为王书斌。而王书斌曾担任承赤高速公路管理处处长,其后任即为武玉明。这些官员的落马属于典型的“前腐后继”。
河北交通设施建设又将迎来跨越式发展时期,前述纪检监察系统人士表示,交通运输系统权力过度集中的情况必须扭转,以避免出现第三次甚至更多的腐败窝案。
2016年1月19日,河北省遵化市法院一间审判庭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基建处原处长王书斌受贿案开庭审理。检方指控,王书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400余万元。
2015年12月,河北省唐山市中级法院先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河北承德承秦高速公路管理处原处长静天文,河北承德承赤高速公路管理处原处长、承德路桥建设总公司原总经理武玉明受贿罪成立,两人分获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之前的2015年10月,河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潘晓东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在河北省唐山市中院亦开庭审理。
潘晓东、王书斌等4人,只是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腐败窝案中的一小部分。据有关部门调查,2014年8月以来,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腐败窝案涉及官员20余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19人,其他领导干部至少5人。连同行贿人员及其他涉案人员,涉案人数不在少数。
2005年,时任河北省交通厅副厅长张全被查,牵出河北交通系统十余名官员。时隔9年,河北交通运输系统再爆腐败窝案。此次窝案,始于2014年8月,被查处的这20余名官员已陆续进入司法程序。
根据公开资料,这20余名落马官员中,有2人被判刑,4人已出庭受审但未宣判,其余官员有的被提起公诉,有的仍在侦查阶段。
除了涉及人员多,此次河北交通运输系统腐败窝案调查过程中,一名“公共行贿人”现身多起案件,单次行贿最多达1900万元。
10年间两次腐败窝案,多起案件中穿针引线的“公共行贿人”,使得“塌方式腐败窝案”成为必然。
巡视组发现线索
此次落马的20余名官员中,时任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的潘晓东是行政级别最高的一位。
1962年出生的潘晓东,河北易县人,获得同济大学土木工程硕士学位。2009年,潘晓东从河北省交通厅基建处处长位置上晋升为河北省交通厅党组成员,兼任总工程师。2010年2月,潘晓东就任河北省交通厅副厅长,分管省内所有交通设施建设,分管的部门则为其曾任职的基建处。潘属于河北省交通系统的核心人物。
潘晓东属于典型的“技术型”官员,拥有国内一流土木工程类学位,曾长期在交通系统基层单位历练。他出任河北省交通厅总工程师及分管交通设施建设的副厅长,被认为顺理成章,担任副厅长后,他也一直以“学者型”官员自居,颇为高调。
河北省政界多名知情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2014年5月起,有关潘晓东将被调查的传言开始出现。在此之前的2014年3月,潘晓东在河北邢台主持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动员会强调,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整个交通运输工作“首位的首位”。
2014年8月8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河北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精神。作为党组成员的潘晓东并未出席该次会议,再次引发猜测。五天后,河北省纪委宣布了对潘晓东进行组织调查的消息。
潘晓东落马后月余,一场针对河北省交通系统的反腐风暴展开,河北省交通系统又有19名处级干部落马。已公开的官员包括河北省交通厅基建处原处长王书斌,河北省沧州市交通局前后两任局长李铁强、张振海,河北省交通咨询有限公司实验室原主任平丽坤,廊坊市交通局原副局长佟爱民,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原副局长鲁学军,承德市交通局原副局长范有毅等。
据知情人士透露,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原常务副总经理焦永顺亦在此次反腐风暴中落马。
该交通系统腐败窝案缘何揭开?《中国纪检监察报》的报道披露,2014年,河北省委原第八巡视组在巡视省交通运输厅期间,紧盯高速公路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根据群众举报张承高速公路预算严重超标、存在质量问题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张承高速张家口段管理处某处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同时,又顺藤摸瓜,向上延伸,发现了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潘晓东的问题线索和某处长的问题线索,均向省纪委进行了移交。
《财经》记者获悉,该报道提到“张承高速张家口段管理处某处长”,是曾担任张承高速张家口段管理处处长,后担任张家口市交通局副局长的于海,第二位“某处长”则是河北省交通厅基建处原处长王书斌。
经历一年多侦查后,潘晓东走上被告席。检方指控,潘晓东贪污公款805万余元,收受贿赂款折合人民币共计482万余元,伙同他人挪用公款3552000万余元。总计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目前,潘晓东案尚未宣判。
交通厅门口接百万贿款
2015年12月,河北省唐山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河北承德承秦高速公路管理处原处长(副处级)静天文受贿罪成立,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此案成为河北交通腐败窝案的第一份判决。
静天文最终被认定受贿人民币2657万元、港币10万元、美元1万元。行政级别仅为副处级的静天文,成为“小官巨腐”的又一典型。
判决书显示,2003年至2014年间,静天文为汇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10余家建筑商,在工程承揽、招投标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这些建筑商的贿赂。
静天文称,他收受建筑商的贿赂,曾毫不遮掩。2008年3月,静天文担任承德承秦高速公路管理处处长。承秦高速公路土建工程开始进行,对外发布了招标投标公告。河北燕峰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下称燕峰路桥)董事长张文武想承揽到工程,便通过其他人结识了静天文。
经过几次交谈后,3月的一天,张文武到河北省交通厅门外,约出正在交通厅办事的静天文。就在交通厅门口,张文武将装有100万元现金的袋子交给静天文,希望其在未来的招投标过程中提供帮助。静天文对这笔巨款毫不推辞,欣然笑纳。
在向静天文行贿的建筑企业中,中铁一局集团(后更名为中铁航空港集团)亦榜上有名。
静天文除了收受贿赂外,还主动通过其他人员索要“好处费”。2010年6月,承秦高速一个公路跨铁路工程标段进行招标,静天文找到张文武,让他帮忙找一个有公路和铁路双重资质的公司,他可以帮助让这个公司中标,中标后提2%的“好处费”。 张文武找到中铁一局石家庄办事处负责人,询问其有没有意向接手这一项目,但需要支付200万元“好处费”。经过研究后,对方同意了这一安排,将200万元汇入张文武之弟所开设的一家公司账户,张文武提取现金后,在承德市外环路上,将200万元现金交给静天文。
2010年7月-8月间,中铁一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顺利中标,中标价1亿多元。
按照《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大型基础设施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但严格程序的招投标过程,在权钱交易后沦为摆设。河北省各交通基础设施建筑商之间流传一句俗语,“招标投标想拿下,只需处长一句话”。
司法文书显示,向静天文行贿的一名建筑商介绍了招投标被操控的整个过程。
招标公告发布后,该公司先找到10家-15家公司帮忙进行围标,然后到高速项目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把上述公司名称清单交给静天文。
通过预审后,公司直接购买标书参与投标。开标前,所有公司一起商量每个公司投哪个标段,公司将其他公司的标书接过来或买过来,然后招标代理进行评标。
评审前,其再跟静天文打好招呼,顺利中标。中标后,他们拿出中标价的2%给静天文作为“好处费”。
在接受调查期间,静天文仅退缴230余万元,与其2600多万元的受贿金额相差甚远。
司法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静天文用贿赂款在海南三亚购买一栋别墅及一套房产,在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东里也购买一套房产。
静天文承认,为掩人耳目,在购买前述三套房产时,均以妹夫的名义购买。每年冬季或春节期间,静天文就带着家人前往三亚度假。
此外,静天文还先后给在美国读书的女儿汇款600万元,用于其在美国读书的花销。
公共行贿人
根据已公开的司法资料及信息,河北省交通系统此次腐败窝案,并非孤立个案。
之所以在短时间内迅速有20余名官员落马,源于部分官员有一个“公共行贿人”——张文武。
除向静天文行贿1900万元外,张文武还向武玉明行贿200万元。
不仅如此,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原局长李铁强受贿案中,检方指控,2008年12月至2014年1月,李铁强为张文武在取得工程建设、担保贷款、借用资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张文武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32.83万余元。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原副局长佟爱民受贿案中仍然出现张文武的身影。
检方指控,佟爱民为张文武在投标工程、解决阻工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张文武赠送玉器首饰一套、人民币20万元、各重100克的金条三根,折合人民币29.17万元。
《财经》记者获悉,于海、潘晓东、王书斌也接受了张文武赠予的现金及金条等贵重物品。除了直接送钱,张文武还介绍一些交通设施建筑商行贿这些落马官员。
前述已审结或开庭审理的6起案件,共涉及金额近5500万元,张文武一人所送或介绍贿赂的金额就达2500万元以上。
熟悉此系列窝案案情的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落马的这20多名官员中,有至少10人接受了张文武所送的钱物。这一系列窝案总计涉案金额应接近1亿元,张文武一人所送金额约占到涉案金额的30%。此人也成为查处这一窝案的最重要线索来源。
工商资料显示,燕峰路桥成立于2000年1月,注册资金3.5亿元。此次腐败窝案爆发前,张文武一直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并位列股东、投资人名单内。2014年7月28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张鹏。
2014年11月14日,燕峰路桥成立清算组,张鹏为清算组负责人,但张文武不在清算组名单内。而2015年6月,燕峰路桥股东、投资人做出变更,变更后的股东、投资人中已没有张文武的名字。
燕峰路桥官网信息显示,该公司在北京、山西、贵州、甘肃等多地设有分公司,并在这些省份有建设项目,基本为高速公路项目,国省道建设、改造、维修项目。
该公司实施的已竣工项目业绩展示中,出现了承秦高速16标的照片。而静天文的判决书中则提到,燕峰路桥及该公司借用其他公司招标资格,得到承秦高速16标和11标,两个标段中标价超过5亿元。
事后,张文武送给静天文1000万元“好处费”。
张文武及燕峰路桥财务人员称,用于行贿的钱都是公司的账外资金,公司设立了账外账,但现已销毁。
公司账外资金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帮其他公司围标得的钱;二是公司卖废钢、旧设备、旧模板等的盈利;三是虚开工程发票从公司大账上套出来的钱。
2012年6月份之前,收入的钱都以现金形式放在保险柜里,之后的钱,其以分公司名义在交通银行开设了账户。使用这笔资金,必须经过张文武批准。
《财经》记者获悉,张文武在于海案发后即被司法机关控制,已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尚不清楚其案件的相关进展,河北官方也尚未公布张文武案的任何信息。
两度爆发相似窝案
河北省交通系统此次腐败窝案,与国内其他省份已查处的交通系统腐败窝案相比,涉案官员虽数量众多,但所涉及的厅级高官仅1人,其余均为处级、科级官员。
2005年,时任河北省交通厅副厅长张全落马,最终牵出26人,其中处级干部9人。同一单位,10年内两度爆发腐败窝案,折射出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存在严重的权力运行疏漏和问题。
司法文书显示,张全收受贿赂合计人民币162.3万元、股金16万元等,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张全落马后,河北省交通厅道路开发中心沧黄筹建处原处长王运芳、河北省交通厅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办公室原主任宋敬信等20余名官员落马。
彼时,河北省交通厅这一腐败窝案引发全国轰动。张全等落马官员全部为掌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权派。
从落马官员职位、级别、权力寻租模式等多处对比,潘晓东窝案与张全窝案几乎如出一辙。
而张全、潘晓东等人任职的几年,也恰为河北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跨越式发展”的时期。
河北省交通厅官网的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截至2015年,河北省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6333公里,跃居全国第二位;港口通过能力突破10亿吨,跃居全国第二位。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实现率先突破;村村通实现历史性突破,2013年实现100%的行政村通油路、通客车。五年累计完成投资5878亿元,是“十一五”的1.8倍,年均投资超1100亿元。
张全、潘晓东两起窝案的爆发,则凸显了“工程上马、领导下马”的尴尬局面。
河北省纪检监察系统一名人士分析,近几年包括河北省在内的各地均投入巨资兴建交通基础设施,交通系统获得巨额资金。交通基建权力集中到交通系统的某个部门手中,一旦缺乏监督,极易产生腐败,“掌握实权的交通系统官员,一旦动了贪念,对他们来说,想致富就是一句话的事”。
潘晓东、王书斌都曾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基建处任职,相比其他职能处室,基建处独揽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大权,是权力高度集中的典型代表。
静天文、武玉明、于海等高速公路管理处处长,职务和级别虽小,但掌握着高速公路建设的直接权力。
李铁强、张振海等地市交通局一把手,则掌握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大权。
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上述职务极易产生腐败现象。
潘晓东曾担任河北省交通厅基建处长,其后任即为王书斌。而王书斌曾担任承赤高速公路管理处处长,其后任即为武玉明。这些官员的落马属于典型的“前腐后继”。
河北交通设施建设又将迎来跨越式发展时期,前述纪检监察系统人士表示,交通运输系统权力过度集中的情况必须扭转,以避免出现第三次甚至更多的腐败窝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