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贪污贿赂犯罪中的主体认定关键在于对“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判断上。根据刑法规范及相关司法解释,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划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准国家工作人员两类。理论界对于此问题的争论焦点在于,如何准确的把握国家工作人员的本质属性,笔者认为国家工作人员本质属性在于其公职性和身份性的统一,而非居间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