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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近年来扩招,高等师范音乐教育的学生迅速增加,对我国现有的声乐教育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及挑战,再加上我国改革开放后对声乐教学带来了各种冲击,同时社会对于人才的需求也有所改变,即更加注重人才的实用性。因此,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高师声乐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是目前高师声乐教学待解决的问题。
教学模式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在我国,一般的本科师范院校音乐系声乐教师大多是来自专业音乐艺术院校。在声乐教学过程中大都是照搬自己在音乐艺术学院学习时的训练方法,用这种方法培养出来的人才虽然在课程上接受了一定的师范教育知识具有一定的师范意识,但由于在声乐学习上更多的是受音乐艺术院校的教学模式的影响,使他们在声乐教学上仍旧走的是培养声乐表演人才的套路。高师音乐教育声乐专业的学生在专业招考和培养目标上与音乐学院声乐表演专业的学生有很大的差异,专业基础与自身的条件都相对薄弱。因此,在对高师学生声乐课教学实施的过程中,虽然就教学方法及模式上和表演专业没有较大的不同,但是教学效果却相去甚远。再加上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声乐课的学生人数较多,课时的安排有限,除少数悟性较好的学生小有成就外,大多数的学生毕业后非但没有专业的唱歌状态,从声乐课上也只是学到了几首歌而已。高师声乐课其实已经失去了它应有的培养学生综合歌唱素质和一专多能的重要作用。
因此,高师声乐教学应从声乐教学内容及授课方式上寻求突破。应增设声乐基础理论课程如《声乐教学法理论》《声乐基础理论》《嗓音病理学》《变声期训练》等,丰富高师声乐教学的内容,使学生在今后的教学中有实际意义上的帮助;其次,应当调整现今高师声乐教材内容,增加实用性与民族性的比重。作为一名中小学音乐教师只知道西洋歌曲或艺术歌曲的演唱,而对本民族传统优秀民歌、青少年歌曲了解掌握的很少,显然是谈不上合格的;再次,应丰富声乐授课形式,增加集体声乐小组课的比重。独唱是歌唱活动中最基础的歌唱形式。长期以来,声乐教学活动和过程就是约定俗成地围绕独唱这个形式来进行的。然而,齐唱、对唱、合唱、小合唱、重唱(二重唱、三重唱、四重唱、五重唱)等歌唱形式,在社会音乐活动中也是重要的不可缺少的歌唱表演形式。从目前来看这些不同的歌唱形式技能的培养,正是中小学声乐课的主要教学任务,从而使学生的技能结构得到全面发展。
教学目标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是能胜任中小学音乐教育教学任务的师资人才。从声乐素质角度的说,他们并不需要达到舞台表演所要求的专业高度。而这恰恰是传统教学所追求的专业高度。音乐教育专业声乐教学大纲的教学达标规定:让学生掌握声乐基础理论知识,歌唱基础技能技巧,能分析处理一般声乐作品,有一定的范唱、教唱能力,具备中等学校音乐课的唱歌教学和其他课外声乐表演活动辅导能力。在具体达标的范围、程度等方面与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标准也都有很大的差异。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不仅要求能完成必修课的演唱曲目所需的音域,音质较好,声区较统一,初步掌握换声技巧,喉部较稳定,较好的混合共鸣,音量能适度的做出强弱变化,呼吸有较好的控制能力;在艺术上:能独立的分析一般声乐作品,有一定的理解力、表现力和感染力。对不同感情色彩的声乐作品,能做出适当的音色处理,对于一般声乐作品的音乐表情术语要求能做出感情处理,能独立的在中等学校音乐教学中进行准确的范唱。同时还要培养学生整体素质,在歌唱技能教学基础上,应加强重视声乐教育全面知识的获取,落实到具体课程内容和标准上,在声乐基础理论、基础歌唱教学法理论、声乐文献知识、中等学校第二课堂声乐表演活动的训练辅导和组织能力等方面的要求要更深、更广、更高。
高师声乐教学的改革应当首先明确自身的教学目标,从教学的实际行动中努力增强学生的师范意识的培养,首先,在教学过程中加强学科联系,培养一专多能。在培养学生扎实的专业素养的同时要大胆改革声乐教学模式,按照师范教学对高师声乐教学的要求,通过教学尽可能让学生大量接触不同类型、风格的声乐作品,充分挖掘各类声乐作品中所蕴涵的情感因素的审美体验,挖掘声乐教学的审美价值。其次,打破学科界限,拓展教学领域,在声乐教学中引进自弹自唱、合唱训练、声乐作品鉴赏等教学内容,着眼于将来学生的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教学。再次,为学生提供在中小学内的实践机会,有计划、有目的地深入中小学第二课堂活动,组织学生排演,达到锻炼学生提高技艺的目的。
课程设置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声乐课是一门理论联系实际十分紧密的课程。应积极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并主动为学生提供锻炼机会或适当增加学生的教育见习和实习时间。在教学实习中,改变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创造力。在音乐课的实践中,使学生所学到的各科知识有机的结合起来。“唱”与“教”的结合,“说”与“唱”的结合。
在教学实习中,提高学生的实际能力,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同时也让学生树立起正确的学习态度,明确自身发展方向,增强学习的积极性。在实习时间的安排上,从入校的第一学期就应该安排一定的时间让学生了解和参与基础音乐教学工作,在4年的时间里有步骤的从教学见习到帮助开展活动,从部分承担教学任务到独立备课、上课,让学生能时时刻刻意识到自己将来的音乐教学工作。建立严格、科学的见习、实习评价制度,对见习和实习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和考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其次,在我国的大部分的高师音乐教育中大部分都设置了有关史论课与音乐欣赏课。但在一些院校中,对史论及其有关的艺术理论是很不重视的,结果只能是欣赏成为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不能算是真正掌握这些课程的精髓,也更不可能将其运用到自己的实践中去。
教学模式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在我国,一般的本科师范院校音乐系声乐教师大多是来自专业音乐艺术院校。在声乐教学过程中大都是照搬自己在音乐艺术学院学习时的训练方法,用这种方法培养出来的人才虽然在课程上接受了一定的师范教育知识具有一定的师范意识,但由于在声乐学习上更多的是受音乐艺术院校的教学模式的影响,使他们在声乐教学上仍旧走的是培养声乐表演人才的套路。高师音乐教育声乐专业的学生在专业招考和培养目标上与音乐学院声乐表演专业的学生有很大的差异,专业基础与自身的条件都相对薄弱。因此,在对高师学生声乐课教学实施的过程中,虽然就教学方法及模式上和表演专业没有较大的不同,但是教学效果却相去甚远。再加上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声乐课的学生人数较多,课时的安排有限,除少数悟性较好的学生小有成就外,大多数的学生毕业后非但没有专业的唱歌状态,从声乐课上也只是学到了几首歌而已。高师声乐课其实已经失去了它应有的培养学生综合歌唱素质和一专多能的重要作用。
因此,高师声乐教学应从声乐教学内容及授课方式上寻求突破。应增设声乐基础理论课程如《声乐教学法理论》《声乐基础理论》《嗓音病理学》《变声期训练》等,丰富高师声乐教学的内容,使学生在今后的教学中有实际意义上的帮助;其次,应当调整现今高师声乐教材内容,增加实用性与民族性的比重。作为一名中小学音乐教师只知道西洋歌曲或艺术歌曲的演唱,而对本民族传统优秀民歌、青少年歌曲了解掌握的很少,显然是谈不上合格的;再次,应丰富声乐授课形式,增加集体声乐小组课的比重。独唱是歌唱活动中最基础的歌唱形式。长期以来,声乐教学活动和过程就是约定俗成地围绕独唱这个形式来进行的。然而,齐唱、对唱、合唱、小合唱、重唱(二重唱、三重唱、四重唱、五重唱)等歌唱形式,在社会音乐活动中也是重要的不可缺少的歌唱表演形式。从目前来看这些不同的歌唱形式技能的培养,正是中小学声乐课的主要教学任务,从而使学生的技能结构得到全面发展。
教学目标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是能胜任中小学音乐教育教学任务的师资人才。从声乐素质角度的说,他们并不需要达到舞台表演所要求的专业高度。而这恰恰是传统教学所追求的专业高度。音乐教育专业声乐教学大纲的教学达标规定:让学生掌握声乐基础理论知识,歌唱基础技能技巧,能分析处理一般声乐作品,有一定的范唱、教唱能力,具备中等学校音乐课的唱歌教学和其他课外声乐表演活动辅导能力。在具体达标的范围、程度等方面与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标准也都有很大的差异。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不仅要求能完成必修课的演唱曲目所需的音域,音质较好,声区较统一,初步掌握换声技巧,喉部较稳定,较好的混合共鸣,音量能适度的做出强弱变化,呼吸有较好的控制能力;在艺术上:能独立的分析一般声乐作品,有一定的理解力、表现力和感染力。对不同感情色彩的声乐作品,能做出适当的音色处理,对于一般声乐作品的音乐表情术语要求能做出感情处理,能独立的在中等学校音乐教学中进行准确的范唱。同时还要培养学生整体素质,在歌唱技能教学基础上,应加强重视声乐教育全面知识的获取,落实到具体课程内容和标准上,在声乐基础理论、基础歌唱教学法理论、声乐文献知识、中等学校第二课堂声乐表演活动的训练辅导和组织能力等方面的要求要更深、更广、更高。
高师声乐教学的改革应当首先明确自身的教学目标,从教学的实际行动中努力增强学生的师范意识的培养,首先,在教学过程中加强学科联系,培养一专多能。在培养学生扎实的专业素养的同时要大胆改革声乐教学模式,按照师范教学对高师声乐教学的要求,通过教学尽可能让学生大量接触不同类型、风格的声乐作品,充分挖掘各类声乐作品中所蕴涵的情感因素的审美体验,挖掘声乐教学的审美价值。其次,打破学科界限,拓展教学领域,在声乐教学中引进自弹自唱、合唱训练、声乐作品鉴赏等教学内容,着眼于将来学生的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教学。再次,为学生提供在中小学内的实践机会,有计划、有目的地深入中小学第二课堂活动,组织学生排演,达到锻炼学生提高技艺的目的。
课程设置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声乐课是一门理论联系实际十分紧密的课程。应积极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并主动为学生提供锻炼机会或适当增加学生的教育见习和实习时间。在教学实习中,改变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创造力。在音乐课的实践中,使学生所学到的各科知识有机的结合起来。“唱”与“教”的结合,“说”与“唱”的结合。
在教学实习中,提高学生的实际能力,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同时也让学生树立起正确的学习态度,明确自身发展方向,增强学习的积极性。在实习时间的安排上,从入校的第一学期就应该安排一定的时间让学生了解和参与基础音乐教学工作,在4年的时间里有步骤的从教学见习到帮助开展活动,从部分承担教学任务到独立备课、上课,让学生能时时刻刻意识到自己将来的音乐教学工作。建立严格、科学的见习、实习评价制度,对见习和实习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和考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其次,在我国的大部分的高师音乐教育中大部分都设置了有关史论课与音乐欣赏课。但在一些院校中,对史论及其有关的艺术理论是很不重视的,结果只能是欣赏成为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不能算是真正掌握这些课程的精髓,也更不可能将其运用到自己的实践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