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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仲裁制度的发展,当事人对仲裁意思自治权的要求不断提高,近年国际商事仲裁领域出现了一种不受仲裁地国程序法支配的“非国内化”仲裁。此种仲裁的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排除仲裁地国的司法干预,将仲裁中司法监督的权力交由承认和执行地国行使。对于此种“非国内化”裁决,世界各国在对其裁决的执行上的态度和做法各异,本文结合一些仲裁制度比较发达国家的立法及典型案例对“非国内化”仲裁理论、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