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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从业主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几个方面分析了当前我国工程监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对我国未来监理事业的发展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 建设工程监理 处境 措施
二十世纪十九年代以前,中国的建筑行业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国家大力扶持,兴建了许多工程,大部分是由政府部门主建,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工期“马拉松”,之所以这么说就是因为当时的建筑水平还很低,施工机械水平比较落后,建筑企业自身都不知道工程何时能竣工。二、投资“无底洞”往往是政府拨了一笔工程款,以为工程就能竣工,不曾想几个多月后才勉强把基础工程做了出来,无奈还得再申请资金,政府忍着巨大压力,支持国家建设,再拨出巨额工程款,以为这样肯定就能把工程做好了吧。然而事实不如人意,过了一段时间,工程款又吃紧了,不过把主体工程做好了,政府也很无奈,不继续拨款,以前的资金全都打水漂了,这是巨大的浪费啊,不得不继续拨款。终于工程竣工了,所有的人都松了一口气,钱总算是没白花。三、质量“豆腐渣”,由于施工过程没人监督管理,施工企业就无法无天了,亘故不变的道理,企业的目标当然是追求利益最大化,购买低标号的水泥,以低充高,直径小的钢筋,以细充粗等等偷工减料获取暴利。这样出来的工程的质量当然得不到保证,往往还没用几年就“原形毕露”。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国家的工程监理诞生了。我国从1988年开始监理试点,从广州、上海等地开始,现已普及全国。监理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地成立起来,尤其是在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监理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促进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制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逐渐发展的监理业在队伍建设、建章立制和业务实践等方面均创佳绩。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是由于我国的监理事业是从国外引进来的,近30年的摸索有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外的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有必要对我国的监理工作不断总结,以便与国际接轨,促进我国的建设事业更快更好的发展。
一、监理的尴尬地位。随着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谁投资谁受益,受这种思想的影响,也就有了谁投资,谁说了算。加之监理公司、建筑公司的激烈竞争。往往都听与业主。监理是受雇与业主,代表业主的利益对施工企业进行管理,监理单位与建筑单位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所以他们之间往往会形成无形的对立关系,建筑单位当然不愿意监理一直监督他们的施工活动。因此他们也不愿意配合监理的工作,让监理工作无法顺利进行。因此处于尴尬的地位,随着今年来监理事业的发展,工程监理也逐渐被认可。监理的尴尬地位有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业主的过分干预也让监理受制与人的情况更加突出。
二、业主对工程建设监理的错误认识。业主往往认为自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不过是他找管理施工的,当然必须完全听命与他。如果业主对监理的指示是正确的,并对监理的工作大力支持,这样工程质量就有了一定的保证。然而事实是很多的业主对建筑方面并不了解,如果还乱下达命令,这样的工程势必会回到以前的建筑水平。有的业主甚至觉得监理是多余的,只是走形式而已,随便找个熟人,甚至是没有相关资质的人员管理。对于业主的的不规范行为,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熟悉监理合同,FIDIC制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审时度势,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因此如果要提高工程监理水平,提高业主的工程建设质量意识也是一项很重要的任务。
三、承包单位对监理工作的片面认识。监理工程师是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进行监理,而不仅仅是承包商的质检员,甚至是质量监督员。这个问题涉及到职责问题,承包商有确保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监理负责检验工程产品,承包商不能把监理当作自己的质检员,监理的工作要全面。更有承包单位在工程出现问题后,直接把事故责任全推到监理身上,理由是监理工作不到位,这对监理来说是极为不公平的,难道没有监理的监督,承包商就没有确保工程质量的责任了吗?如果是设计的问题,就应该有设计监理承担责任,而不是施工监理。施工合同上明明信誓旦旦的承诺工程质量安全可靠。
四、监理单位的工作范围。现在的监理工程师只是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而这一阶段主要是质量控制。让监理单位同时具备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的能力还是比较困难的。然而如果监理单位能从招投标阶段就介入项目,则它对工程建设项目就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对业主选定的承包商也有了认识。因为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好坏,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业主能否选到优秀的承包商,能否得到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
五、监理市场的混乱。目前建筑市场的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出现僧多粥少的现象,许多监理单位为了能接到工程不惜低价恶意竞争,甚至资质造假,这是一个非常严峻的现象。如果低价投标成功,监理单位投入的监理人员的数量及能力就会大打折扣,这样工程质量就没办法保证了。资质管理师更为严肃的问题,改革和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除制度势在必行。资质管理应该将监理的不良行为作为企业资质审查和年检的重要内容。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对不符合资质要求的监理企业坚决不准入内,以防素质较低的监理企业采取压低监理费用承担业务,这不仅让有资质的企业的无用武之力更扰乱了市场秩序。因此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让监理单位有压迫感,并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可以监理淘汰制度,通过一定比例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随机抽查,对监理和监理单位的不良行为进行评分。
六、监理行业的体系尚不完善。目前虽然监理事业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国家管理法规等还存在一定漏洞。管理制度、机构设置、工作程序等,即在监理行业的系统化、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等几个重要方面与国外监理相差甚远。如监理市场,缺乏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的愉快环境、存在地区保护,违犯交易、行政干预等不良因素。
解决对策:促进建设监理行业一体化发展,积极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及市场引导作用。建立建筑业责任调查认证机构。提高监理人员的整体素养及职业道德。提高监理人员的门槛,严格控制监理资格认证过程,监理从业人员,特别是监理工程师素质均须精通法律,主要是经济合同法和FIDIC编制的条款,善于管理,主要是熟练掌握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有专业技长,具备施工安装等各种专业知识,能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較的经历丰富的管理者。任何新兴事物都有自身的优势,同时不可避免的存在弊端,监理事业也是如此,如果它能向着好的态势发展,我们国建设水平又会再上新的台阶;然而如果监督管理不善,它也必将被新的事物所代替,这是不可抵抗的自然规律。虽然现行的监理事业存在许多弊端,但是但是经过时间的考验和淬炼,我们鉴证的必将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参考文献
“关于水泥和超塑化剂的适应性的几个问题” 王善拔《水泥》
“工程监理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徐家风《建筑管理现代化》
“试论入世后我国监理企业的组织发展模式”王笑梅《建筑经济》
“我国工程建设管理模式的演变和发展”刘廷彦《建设管理》
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对我国未来监理事业的发展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 建设工程监理 处境 措施
二十世纪十九年代以前,中国的建筑行业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国家大力扶持,兴建了许多工程,大部分是由政府部门主建,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工期“马拉松”,之所以这么说就是因为当时的建筑水平还很低,施工机械水平比较落后,建筑企业自身都不知道工程何时能竣工。二、投资“无底洞”往往是政府拨了一笔工程款,以为工程就能竣工,不曾想几个多月后才勉强把基础工程做了出来,无奈还得再申请资金,政府忍着巨大压力,支持国家建设,再拨出巨额工程款,以为这样肯定就能把工程做好了吧。然而事实不如人意,过了一段时间,工程款又吃紧了,不过把主体工程做好了,政府也很无奈,不继续拨款,以前的资金全都打水漂了,这是巨大的浪费啊,不得不继续拨款。终于工程竣工了,所有的人都松了一口气,钱总算是没白花。三、质量“豆腐渣”,由于施工过程没人监督管理,施工企业就无法无天了,亘故不变的道理,企业的目标当然是追求利益最大化,购买低标号的水泥,以低充高,直径小的钢筋,以细充粗等等偷工减料获取暴利。这样出来的工程的质量当然得不到保证,往往还没用几年就“原形毕露”。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国家的工程监理诞生了。我国从1988年开始监理试点,从广州、上海等地开始,现已普及全国。监理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地成立起来,尤其是在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监理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促进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制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逐渐发展的监理业在队伍建设、建章立制和业务实践等方面均创佳绩。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是由于我国的监理事业是从国外引进来的,近30年的摸索有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外的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有必要对我国的监理工作不断总结,以便与国际接轨,促进我国的建设事业更快更好的发展。
一、监理的尴尬地位。随着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谁投资谁受益,受这种思想的影响,也就有了谁投资,谁说了算。加之监理公司、建筑公司的激烈竞争。往往都听与业主。监理是受雇与业主,代表业主的利益对施工企业进行管理,监理单位与建筑单位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所以他们之间往往会形成无形的对立关系,建筑单位当然不愿意监理一直监督他们的施工活动。因此他们也不愿意配合监理的工作,让监理工作无法顺利进行。因此处于尴尬的地位,随着今年来监理事业的发展,工程监理也逐渐被认可。监理的尴尬地位有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业主的过分干预也让监理受制与人的情况更加突出。
二、业主对工程建设监理的错误认识。业主往往认为自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不过是他找管理施工的,当然必须完全听命与他。如果业主对监理的指示是正确的,并对监理的工作大力支持,这样工程质量就有了一定的保证。然而事实是很多的业主对建筑方面并不了解,如果还乱下达命令,这样的工程势必会回到以前的建筑水平。有的业主甚至觉得监理是多余的,只是走形式而已,随便找个熟人,甚至是没有相关资质的人员管理。对于业主的的不规范行为,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熟悉监理合同,FIDIC制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审时度势,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因此如果要提高工程监理水平,提高业主的工程建设质量意识也是一项很重要的任务。
三、承包单位对监理工作的片面认识。监理工程师是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进行监理,而不仅仅是承包商的质检员,甚至是质量监督员。这个问题涉及到职责问题,承包商有确保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监理负责检验工程产品,承包商不能把监理当作自己的质检员,监理的工作要全面。更有承包单位在工程出现问题后,直接把事故责任全推到监理身上,理由是监理工作不到位,这对监理来说是极为不公平的,难道没有监理的监督,承包商就没有确保工程质量的责任了吗?如果是设计的问题,就应该有设计监理承担责任,而不是施工监理。施工合同上明明信誓旦旦的承诺工程质量安全可靠。
四、监理单位的工作范围。现在的监理工程师只是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而这一阶段主要是质量控制。让监理单位同时具备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的能力还是比较困难的。然而如果监理单位能从招投标阶段就介入项目,则它对工程建设项目就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对业主选定的承包商也有了认识。因为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好坏,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业主能否选到优秀的承包商,能否得到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
五、监理市场的混乱。目前建筑市场的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出现僧多粥少的现象,许多监理单位为了能接到工程不惜低价恶意竞争,甚至资质造假,这是一个非常严峻的现象。如果低价投标成功,监理单位投入的监理人员的数量及能力就会大打折扣,这样工程质量就没办法保证了。资质管理师更为严肃的问题,改革和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除制度势在必行。资质管理应该将监理的不良行为作为企业资质审查和年检的重要内容。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对不符合资质要求的监理企业坚决不准入内,以防素质较低的监理企业采取压低监理费用承担业务,这不仅让有资质的企业的无用武之力更扰乱了市场秩序。因此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让监理单位有压迫感,并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可以监理淘汰制度,通过一定比例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随机抽查,对监理和监理单位的不良行为进行评分。
六、监理行业的体系尚不完善。目前虽然监理事业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国家管理法规等还存在一定漏洞。管理制度、机构设置、工作程序等,即在监理行业的系统化、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等几个重要方面与国外监理相差甚远。如监理市场,缺乏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的愉快环境、存在地区保护,违犯交易、行政干预等不良因素。
解决对策:促进建设监理行业一体化发展,积极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及市场引导作用。建立建筑业责任调查认证机构。提高监理人员的整体素养及职业道德。提高监理人员的门槛,严格控制监理资格认证过程,监理从业人员,特别是监理工程师素质均须精通法律,主要是经济合同法和FIDIC编制的条款,善于管理,主要是熟练掌握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有专业技长,具备施工安装等各种专业知识,能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較的经历丰富的管理者。任何新兴事物都有自身的优势,同时不可避免的存在弊端,监理事业也是如此,如果它能向着好的态势发展,我们国建设水平又会再上新的台阶;然而如果监督管理不善,它也必将被新的事物所代替,这是不可抵抗的自然规律。虽然现行的监理事业存在许多弊端,但是但是经过时间的考验和淬炼,我们鉴证的必将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参考文献
“关于水泥和超塑化剂的适应性的几个问题” 王善拔《水泥》
“工程监理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徐家风《建筑管理现代化》
“试论入世后我国监理企业的组织发展模式”王笑梅《建筑经济》
“我国工程建设管理模式的演变和发展”刘廷彦《建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