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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五水共治”开端之年,我市城市河道治理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打赢“五水共治”攻坚战,不仅能有效缓解城市不断扩展与自然生态日益萎缩的发展矛盾,也是切实改善民生保障、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在“五水共治”的过程中,探索走出一条可持续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相得益彰的城市河道水质持续改善新路,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亲水型宜居城市,应是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题中之义。
目前,我市470条(段)城市河道中,已整治河道215条(段),与2013年相比城市河道水质总体出现好转趋势,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同比下降7.3%。但是随着城市河道治水工作的深入,也日益暴露出城市河道水质长效改善不足、部分城市区域大市政还不配套、市民不规范行为和城市八小行业对城市河道的污染、城市偷排泥浆和偷倒渣土等违章违法行为突出、城市河道长效管养资金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及矛盾。
城市河道治理过程中存在的矛盾
治水措施的工程性与水质改善的长效性相矛盾。在实际治水过程中,过分强调工程措施,治理经费可以暂时通过行政手段获得保障,但随着城市河道治理工程的结束,城市河道日常养护的长效保障经费缺口较大,城市河道治理效果受到严重影响。同时,随着城市河道治理工作的推进,部分整治建设到位的城市河道水质长效改善措施缺乏已成为今后主城区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城市河道面临的新常态。
同时,通过工程措施消除城郊结合区域、未整治城市河道外源污染源是行之有效的做法,但随城市发展而来的新问题已成为主城区已治理完成城市河道(例如中东河)的主要污染源,针对比如初期雨水、阳台废水以及小区业态调整带来的新污染问题还未形成城市河道水质长效改善机制。
治水工程的局部性与水系治理的全局性相矛盾。目前,城市河道治理工作多依赖于城市河道的工程建设,治水工程的区段性与河道水系治理的系统性要求上存在一定差距,在实事上存在大量部分治理河道(即河道未全段进行治理),此类城市河道输入性污染还较严重;部分城市河道(丁桥区块、笕桥区块)按照市、区两级规划已完成了治理工作,但是城市河道周边大市政不配套问题还很突出,城市河道沿线截污纳管无法有效解决河道外源输入污染。
受制于经费、体制等原因,杭州市形成了按照辖区管辖、分级治理城市河道的管理模式。城市河道治理的系统性要求与区域管理权限的限制之间矛盾,行政管辖权的割裂造成城市河道治理往往无法进行河道水体上下游、流域性等特点的系统考虑,导致部分区级辖区内城市河道治理与整体城市河道治理不能有效衔接,外源性污染(生活污水直排、市政管网污水管理盲点、城市非点源污染等)仍得不到有效控制。同时,管理体制的差别,主城区与余杭区在部分城市河道定义与治理理念、治理目标与治理手段等均存在较大分歧,严重影响了城市河道治理的成效。
建设工程的过程性与市民需求的期盼性相矛盾。受制于地块开发、土地征迁以及资金紧缺等因素,城市河道整治建设进度相对缓慢,目前城市河道中整治率仅为45.7%。市级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的有关部署,对每条河道进行了调查,按照城市建设整体规划与河道外部环境等实际情况制定了“一河一策”,应急改善河道水质。但是按照河道的整治时序,不能在短期内对全部河道进行治理,改善水质,这种情况与“五水共治”氛围宣传和引导下的市民对城市河道水质改善、环境提升需求即日实现的期盼性还有较大差距。
城市河道治理的对策与建议
试点开展PPP模式,深化改善水质长效模式。为有效消除城市河道水质改善费用的超支,减轻财政负担,促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可以选择基础条件比较好(河道治理比较到位,截污比较彻底)的市管河道开展PPP模式水质改善试点,改变单纯依靠工程措施改善水质的思维模式,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制度、标准,将河道水质改善的政府责任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由社会企业进行实施,政府借由第三方独立检测机构检测报告考核实施主体(企业)的绩效,以达到河道水质提升工作效能的最大化,推进城市河道水质改善长效化。
试点以水养河,破解经费来源难题。鉴于财政经费的压力,可以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拓展城市河道长效管养经费的来源。积极探索城市河道清淤污泥、落叶垃圾资源化处理工作。开展利用底泥做绿化用土、建筑材料、固体废弃物覆土等河道底泥资源化利用的可行性研究;开展河道垃圾分类,对水草类垃圾实施资源化处置研究,适当扩大城市河道养护经费来源;开展以水养水、以岸养岸的试点工作。选择条件成熟的城市河道开展鱼类保护与养殖,保障河道水质的前提下开设垂钓河段等措施,提高城市河道水质改善带来的经济效益,增加保洁人员收入;在符合条件的城市河道河岸种植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花卉、作物等,绿化河岸、美化环境,同时增加河道日常养护经费来源。
加强河道长效管理,建立现代城市河道管理模式。开展水质监测与评价。在干流和支流出入境、跨区及其他重要节点增设水质监测断面,综合分析水质变化,及时掌握黑臭治理、生态示范及市管河道水质动态,加大对各区水质改善工作考核力度。加强排水口动态监管。建立“一口一档”、三级抄告、消号验收等制度,第一时间发现晴天异常排水,强化排污口“灭口”行动,最大限度减少污水入河。加大执法查处。联合执法部门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城市河道违章排水排污查处工作。推进城市河道信息化建设。依托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生态治理技术、计算机技术等手段,打造城市河道日常养护机械化、生态改善科技化、监管手段智慧化、设施维持信息化,推进城市河道长效管理的现代化。
改变宣传舆论导向,呼吁公众深度参与。要进一步深化政府主导的“五水共治”与市民深度参与河道治水相结合的工作,改变当前简单“五水共治”口号式宣传模式,建立舆论宣传问题导向机制,强化城市河道问题宣传,重点宣传城市河道边不规范行为(河道内洗涤、倾倒垃圾等)、违章排水等污染河道行为,从根源上引导公众参与城市河道管理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同时,应注重宣传改变重建设、轻管理陈旧发展模式思维,真正建立城市河道“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的理念,引导市民建立全民参与、全民共享的城市河道长效新模式。
做实河长制工作模式,全面协调各方工作。全面做实河长制工作,要建立市、区、街(镇)、社区四级河长体系,制定工作制度,将城市河道排水口灭口工作、涉水违章查处、爱河护河宣传的工作责任落实到属地街道、社区。强化河长牵头抓总任务,建立责任意识,建立工作例会、情况通报、检查考核、跟踪督办等制度,严格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协调、督促各城区、各职能部门实施河道水环境改善工作方案,完成相关任务目标。
(作者单位: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目前,我市470条(段)城市河道中,已整治河道215条(段),与2013年相比城市河道水质总体出现好转趋势,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同比下降7.3%。但是随着城市河道治水工作的深入,也日益暴露出城市河道水质长效改善不足、部分城市区域大市政还不配套、市民不规范行为和城市八小行业对城市河道的污染、城市偷排泥浆和偷倒渣土等违章违法行为突出、城市河道长效管养资金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及矛盾。
城市河道治理过程中存在的矛盾
治水措施的工程性与水质改善的长效性相矛盾。在实际治水过程中,过分强调工程措施,治理经费可以暂时通过行政手段获得保障,但随着城市河道治理工程的结束,城市河道日常养护的长效保障经费缺口较大,城市河道治理效果受到严重影响。同时,随着城市河道治理工作的推进,部分整治建设到位的城市河道水质长效改善措施缺乏已成为今后主城区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城市河道面临的新常态。
同时,通过工程措施消除城郊结合区域、未整治城市河道外源污染源是行之有效的做法,但随城市发展而来的新问题已成为主城区已治理完成城市河道(例如中东河)的主要污染源,针对比如初期雨水、阳台废水以及小区业态调整带来的新污染问题还未形成城市河道水质长效改善机制。
治水工程的局部性与水系治理的全局性相矛盾。目前,城市河道治理工作多依赖于城市河道的工程建设,治水工程的区段性与河道水系治理的系统性要求上存在一定差距,在实事上存在大量部分治理河道(即河道未全段进行治理),此类城市河道输入性污染还较严重;部分城市河道(丁桥区块、笕桥区块)按照市、区两级规划已完成了治理工作,但是城市河道周边大市政不配套问题还很突出,城市河道沿线截污纳管无法有效解决河道外源输入污染。
受制于经费、体制等原因,杭州市形成了按照辖区管辖、分级治理城市河道的管理模式。城市河道治理的系统性要求与区域管理权限的限制之间矛盾,行政管辖权的割裂造成城市河道治理往往无法进行河道水体上下游、流域性等特点的系统考虑,导致部分区级辖区内城市河道治理与整体城市河道治理不能有效衔接,外源性污染(生活污水直排、市政管网污水管理盲点、城市非点源污染等)仍得不到有效控制。同时,管理体制的差别,主城区与余杭区在部分城市河道定义与治理理念、治理目标与治理手段等均存在较大分歧,严重影响了城市河道治理的成效。
建设工程的过程性与市民需求的期盼性相矛盾。受制于地块开发、土地征迁以及资金紧缺等因素,城市河道整治建设进度相对缓慢,目前城市河道中整治率仅为45.7%。市级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的有关部署,对每条河道进行了调查,按照城市建设整体规划与河道外部环境等实际情况制定了“一河一策”,应急改善河道水质。但是按照河道的整治时序,不能在短期内对全部河道进行治理,改善水质,这种情况与“五水共治”氛围宣传和引导下的市民对城市河道水质改善、环境提升需求即日实现的期盼性还有较大差距。
城市河道治理的对策与建议
试点开展PPP模式,深化改善水质长效模式。为有效消除城市河道水质改善费用的超支,减轻财政负担,促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可以选择基础条件比较好(河道治理比较到位,截污比较彻底)的市管河道开展PPP模式水质改善试点,改变单纯依靠工程措施改善水质的思维模式,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制度、标准,将河道水质改善的政府责任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由社会企业进行实施,政府借由第三方独立检测机构检测报告考核实施主体(企业)的绩效,以达到河道水质提升工作效能的最大化,推进城市河道水质改善长效化。
试点以水养河,破解经费来源难题。鉴于财政经费的压力,可以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拓展城市河道长效管养经费的来源。积极探索城市河道清淤污泥、落叶垃圾资源化处理工作。开展利用底泥做绿化用土、建筑材料、固体废弃物覆土等河道底泥资源化利用的可行性研究;开展河道垃圾分类,对水草类垃圾实施资源化处置研究,适当扩大城市河道养护经费来源;开展以水养水、以岸养岸的试点工作。选择条件成熟的城市河道开展鱼类保护与养殖,保障河道水质的前提下开设垂钓河段等措施,提高城市河道水质改善带来的经济效益,增加保洁人员收入;在符合条件的城市河道河岸种植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花卉、作物等,绿化河岸、美化环境,同时增加河道日常养护经费来源。
加强河道长效管理,建立现代城市河道管理模式。开展水质监测与评价。在干流和支流出入境、跨区及其他重要节点增设水质监测断面,综合分析水质变化,及时掌握黑臭治理、生态示范及市管河道水质动态,加大对各区水质改善工作考核力度。加强排水口动态监管。建立“一口一档”、三级抄告、消号验收等制度,第一时间发现晴天异常排水,强化排污口“灭口”行动,最大限度减少污水入河。加大执法查处。联合执法部门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城市河道违章排水排污查处工作。推进城市河道信息化建设。依托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生态治理技术、计算机技术等手段,打造城市河道日常养护机械化、生态改善科技化、监管手段智慧化、设施维持信息化,推进城市河道长效管理的现代化。
改变宣传舆论导向,呼吁公众深度参与。要进一步深化政府主导的“五水共治”与市民深度参与河道治水相结合的工作,改变当前简单“五水共治”口号式宣传模式,建立舆论宣传问题导向机制,强化城市河道问题宣传,重点宣传城市河道边不规范行为(河道内洗涤、倾倒垃圾等)、违章排水等污染河道行为,从根源上引导公众参与城市河道管理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同时,应注重宣传改变重建设、轻管理陈旧发展模式思维,真正建立城市河道“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的理念,引导市民建立全民参与、全民共享的城市河道长效新模式。
做实河长制工作模式,全面协调各方工作。全面做实河长制工作,要建立市、区、街(镇)、社区四级河长体系,制定工作制度,将城市河道排水口灭口工作、涉水违章查处、爱河护河宣传的工作责任落实到属地街道、社区。强化河长牵头抓总任务,建立责任意识,建立工作例会、情况通报、检查考核、跟踪督办等制度,严格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协调、督促各城区、各职能部门实施河道水环境改善工作方案,完成相关任务目标。
(作者单位: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