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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一个杰出作家的生命状态,既存在于其个体的躯体中,又寄寓其文学创作中。老舍在历史浩劫中投湖自尽,“坦然赴死”,是他素有轻生之念,还是存在他骨子里的理想超度?本文从老舍悲剧人生结局及其文学创作窥探老舍的创作心理动因。
关键词: 老舍 文学创作 心理动因
一
哪吒通过剜肠剔骨的死亡,才重现莲花化身;宋江等梁山好汉经过死亡,才能回归星宿的位置;岳飞因为秦桧的陷害冤死,才回到他原本大鹏的本体;林黛玉焚稿斷情,通过死亡回归于灵河岸三生石畔的绛珠仙草……在这些例子中,主人公都是以死亡作为再生的契机,也就是说他们必须以死亡或出家结束原有的生命状态,始能回归于原来的神话生命,为了让人回到原始生命,必须让他们经过今生的死亡,死亡是通往隔离的过渡,是精神的再生,是由俗到圣、由死而再生的不可或缺的过程。
老舍投湖自尽于“文革”开始时,他走得这样的仓促,是他素来就有轻生之念吗?不是。老舍在《还想着它》中提到他在华侨中学开始教书不久,便病倒了,身上起了小红点。他自己说过“痧疹归心,不死才怪”,因此“有点怕死”,“可是,住了不到几天,我发烧,身上起了小红点。平日我是很勇敢的,一病可就有点怕死。身上有小红点哟,这玩艺,痧疹归心,不死才怪!把校医请来了,他给了我两包金鸡纳霜,告诉我离死还很远。吃了金鸡纳霜,睡在床上,既然离死还很远,死我也不怕了,于是依旧勇敢起来……”[1]
当死神来临时,老舍流露出对生的眷恋,对死显得那么惧怕,那他又何来勇气,自己主动投奔死神呢?或许我们能从其文学创作中找到蛛丝马迹。因为任何一名杰出的作家,其生命的状态都不仅存在于个体的躯体中,更寄寓在他的作品中。
二
由于某种原因,老舍作品中的人物大都具有殉道式的心理特征,他们或以死亡,或以出家结束原有的生命状态,并回归到属于他们的理想的生命、世界之中。
在《宗月大师》中,宗月大师是刘大叔出家后的变体。刘大叔在出家前是个十足的阔大爷——有着两个大院子的宅子,宅子后面有个后花园,宅子的前后左右全是他的房屋,如果把那些房子齐齐排起来,可以占半条大街,除此之外,他还有几处店铺。但是,他只懂得花钱,而不知道怎样计算。人们吃他,他甘心让他们吃;人们骗他,他付诸一笑。他的财产,有一部分是卖掉的,也有一部分是被人骗了去的。可是,他不管,不肯去请律师。贫与富在他心中是完全一样的,他的笑声照旧是洪亮的。到“我”在中学毕业的时候,他只剩了那个后花园,已一贫如洗了。假若在这时候,他不再随便花钱,至少可以保住那座花园和城外的地产。儿女受着饥寒,自己也受尽折磨;可是,他还是去办贫儿学校、粥厂等慈善事业。他忘了自我,也忘了——给民众放粮放钱,不过只是延长贫民们受苦难的日期,而不足以阻拦住他们心灵和肉体的死亡。刘大叔还是那么热心、那么真诚。在“我”出国以前,刘大叔的儿子死了。而后,他的花园也出了手。在历经这种生命的剧痛之后,他入庙为僧,夫人与小姐入庵为尼。以前,他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他也嫖也赌,但是绝对不会受戒出家。他居然出了家。现在,他每日一餐,入秋还穿着件夏布道袍。这样苦修,他的脸上还是红红的,笑声还是洪亮的。出家以后,刘大叔就做了一座大寺的方丈,可是没过多久就被驱赶出来了——他是要做真和尚,所以不惜变卖庙产救济苦人。但庙里不容许这种方丈。一般来讲,方丈的责任是扩充庙产,而不是救苦救难的。离开大寺,他到一座没有任何产业的寺庙里做方丈。他既没有钱,又要日日为僧众们找到斋吃。同时,他还坚持举办粥厂等慈善事业。他穷,他忙,他每日只进一顿简单的素餐,可是他的笑声还是那么洪亮。
宗月大师热衷于关注社会群体生命状态,以殉道式的精神放弃了自己的家庭与财富,牺牲个体以济群体。以出家结束原有的生命状态,并回归到属于他的简单而淳朴的、救济苍生的理想的生命与世界之中。
在《微神》中,“我”暗恋的纯情女子,面对生活的艰难、生存技能的有限,背负不能承受的生活重任,而不得不抛弃道德,走上不归路。——由于“我”的懦弱远赴南洋,女子因隔离而心发了慌:尽管她想念着“我”,但还是接受了一个长得像“我”的青年。肉体的获得不完全是爱的满足,容貌的相似不能代替爱的真形,两人最终走向陌路。而这时候,她父亲破产,不得不把自己卖给一个阔公子,为了供给她的父亲买烟吃。她把爱藏在心中,拿肉体挣来的茶饭营养着它,深恐肉体死了,爱便不存在了。长久的,她丈夫感受不到她的爱,对她由讨厌变为公开辱骂、痛打。最终,逼得她承认自己是心另有所寄。于是,她被赶出来了。而她的父亲照样找她要钱,不得已,她选择了当妓女。虽沦为妓女,为着“我们”曾经有过的朦朦胧胧的一段恋情,一段美好又高洁的恋情,她心里永远爱“我”。假如“我”不回来,“我”就是她苟活于世的唯一缘由。可是,“我”偏偏回来了,而且回来得这样迟——她见了“我”,找不到自己,不知道拿什么给“我”,于是在打胎的时候自己下手杀了自己。她念及的是:“我”回来迟了,她别再死迟了——她再晚死一会儿,她便连住在“我”心中的希望也没有了。她不愿破坏自己在“我”心中的形象,而不惜自杀身亡。
这些人物的死亡,或出家,都表明老舍将笔触伸及几千年传统文化的惰性中,不遗余力地想把民族血液中的沉淀物剔除掉,希望在惰性的传统文化心理中多增添一点亮色。而这最好的捷径,便是让作品的人物多一些刚烈的性格,甚至不惜恤身。“难道生活是那么美好,值得我们用镣铐去换取吗?”是其作品的主旋律。
三
老舍对民众社会心理的批判,透视国民的劣根性,反省传统文化的创作心理主要集中在他的毕生代表作《四世同堂》之中——说好话的磕头作揖的哲学,无法避免祈天佑的受辱;传统的礼节,不能消弭中日之间的民族矛盾……老舍用事实告诉人们:逆来而顺受,自己只管自己过活的思想,是酿成如今苦难生活的根源之一。因此,作者希望有抗争的火星,嘹亮国人黑暗的心理、懦弱的精神。负载这种精神的使者需有不屈的牺牲精神。于是出现了祈天佑的不堪侮辱而自杀;棚匠刘师傅去家离城而从军;曾经沉湎于茶、酒、诗、画之中的钱默吟,在经历了血的教训之后,明白了“一朵花,长在树上,才有它的美丽;拿到人的手里就算完了”,“假若北平是树,我便是花,尽管是一朵闲花。北平若是丢失了,我想我就不必活下去”[2]。他由隐士转变为战士,并且转变为敢于牺牲的斗士。
这些人物的殉道式牺牲精神,是老舍赋予他们的,他们的精神就是老舍先生的理想精神。他希望这种精神感召人们,冲破国人那封建守旧、迂腐颓唐,懒散苟且、糊涂懦弱的“本色”,力摒没有明晰的国家意识、缺乏健全人格的病态性格和畸形心理。
毋庸置疑,老舍的这种思想是有现实根源的。这是受其母思想的影响,使他具有“软中硬”的思想,对“一切人和事”,“都取和平的态度,把吃亏看作当然的。但是,在做人上,我有一定的宗旨与基本的法则,什么事都可将就,而不能超过自己划好的界限”[3]。他曾说:“及至社会上真有了祸患,他会以身谏,投水,他殉难!”
老舍在那场民族的浩劫中践行了自己的诺言,实现了自己三番五次在书写中勾勒的理想,超越了世俗的精神,飞升到了自己的自由王国。
参考文献:
[1]老舍.还想着它[A].老舍自传[C].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1995.
[2]老舍.四世同堂[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3]老舍.我的母亲[A].老舍文集[C].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
关键词: 老舍 文学创作 心理动因
一
哪吒通过剜肠剔骨的死亡,才重现莲花化身;宋江等梁山好汉经过死亡,才能回归星宿的位置;岳飞因为秦桧的陷害冤死,才回到他原本大鹏的本体;林黛玉焚稿斷情,通过死亡回归于灵河岸三生石畔的绛珠仙草……在这些例子中,主人公都是以死亡作为再生的契机,也就是说他们必须以死亡或出家结束原有的生命状态,始能回归于原来的神话生命,为了让人回到原始生命,必须让他们经过今生的死亡,死亡是通往隔离的过渡,是精神的再生,是由俗到圣、由死而再生的不可或缺的过程。
老舍投湖自尽于“文革”开始时,他走得这样的仓促,是他素来就有轻生之念吗?不是。老舍在《还想着它》中提到他在华侨中学开始教书不久,便病倒了,身上起了小红点。他自己说过“痧疹归心,不死才怪”,因此“有点怕死”,“可是,住了不到几天,我发烧,身上起了小红点。平日我是很勇敢的,一病可就有点怕死。身上有小红点哟,这玩艺,痧疹归心,不死才怪!把校医请来了,他给了我两包金鸡纳霜,告诉我离死还很远。吃了金鸡纳霜,睡在床上,既然离死还很远,死我也不怕了,于是依旧勇敢起来……”[1]
当死神来临时,老舍流露出对生的眷恋,对死显得那么惧怕,那他又何来勇气,自己主动投奔死神呢?或许我们能从其文学创作中找到蛛丝马迹。因为任何一名杰出的作家,其生命的状态都不仅存在于个体的躯体中,更寄寓在他的作品中。
二
由于某种原因,老舍作品中的人物大都具有殉道式的心理特征,他们或以死亡,或以出家结束原有的生命状态,并回归到属于他们的理想的生命、世界之中。
在《宗月大师》中,宗月大师是刘大叔出家后的变体。刘大叔在出家前是个十足的阔大爷——有着两个大院子的宅子,宅子后面有个后花园,宅子的前后左右全是他的房屋,如果把那些房子齐齐排起来,可以占半条大街,除此之外,他还有几处店铺。但是,他只懂得花钱,而不知道怎样计算。人们吃他,他甘心让他们吃;人们骗他,他付诸一笑。他的财产,有一部分是卖掉的,也有一部分是被人骗了去的。可是,他不管,不肯去请律师。贫与富在他心中是完全一样的,他的笑声照旧是洪亮的。到“我”在中学毕业的时候,他只剩了那个后花园,已一贫如洗了。假若在这时候,他不再随便花钱,至少可以保住那座花园和城外的地产。儿女受着饥寒,自己也受尽折磨;可是,他还是去办贫儿学校、粥厂等慈善事业。他忘了自我,也忘了——给民众放粮放钱,不过只是延长贫民们受苦难的日期,而不足以阻拦住他们心灵和肉体的死亡。刘大叔还是那么热心、那么真诚。在“我”出国以前,刘大叔的儿子死了。而后,他的花园也出了手。在历经这种生命的剧痛之后,他入庙为僧,夫人与小姐入庵为尼。以前,他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他也嫖也赌,但是绝对不会受戒出家。他居然出了家。现在,他每日一餐,入秋还穿着件夏布道袍。这样苦修,他的脸上还是红红的,笑声还是洪亮的。出家以后,刘大叔就做了一座大寺的方丈,可是没过多久就被驱赶出来了——他是要做真和尚,所以不惜变卖庙产救济苦人。但庙里不容许这种方丈。一般来讲,方丈的责任是扩充庙产,而不是救苦救难的。离开大寺,他到一座没有任何产业的寺庙里做方丈。他既没有钱,又要日日为僧众们找到斋吃。同时,他还坚持举办粥厂等慈善事业。他穷,他忙,他每日只进一顿简单的素餐,可是他的笑声还是那么洪亮。
宗月大师热衷于关注社会群体生命状态,以殉道式的精神放弃了自己的家庭与财富,牺牲个体以济群体。以出家结束原有的生命状态,并回归到属于他的简单而淳朴的、救济苍生的理想的生命与世界之中。
在《微神》中,“我”暗恋的纯情女子,面对生活的艰难、生存技能的有限,背负不能承受的生活重任,而不得不抛弃道德,走上不归路。——由于“我”的懦弱远赴南洋,女子因隔离而心发了慌:尽管她想念着“我”,但还是接受了一个长得像“我”的青年。肉体的获得不完全是爱的满足,容貌的相似不能代替爱的真形,两人最终走向陌路。而这时候,她父亲破产,不得不把自己卖给一个阔公子,为了供给她的父亲买烟吃。她把爱藏在心中,拿肉体挣来的茶饭营养着它,深恐肉体死了,爱便不存在了。长久的,她丈夫感受不到她的爱,对她由讨厌变为公开辱骂、痛打。最终,逼得她承认自己是心另有所寄。于是,她被赶出来了。而她的父亲照样找她要钱,不得已,她选择了当妓女。虽沦为妓女,为着“我们”曾经有过的朦朦胧胧的一段恋情,一段美好又高洁的恋情,她心里永远爱“我”。假如“我”不回来,“我”就是她苟活于世的唯一缘由。可是,“我”偏偏回来了,而且回来得这样迟——她见了“我”,找不到自己,不知道拿什么给“我”,于是在打胎的时候自己下手杀了自己。她念及的是:“我”回来迟了,她别再死迟了——她再晚死一会儿,她便连住在“我”心中的希望也没有了。她不愿破坏自己在“我”心中的形象,而不惜自杀身亡。
这些人物的死亡,或出家,都表明老舍将笔触伸及几千年传统文化的惰性中,不遗余力地想把民族血液中的沉淀物剔除掉,希望在惰性的传统文化心理中多增添一点亮色。而这最好的捷径,便是让作品的人物多一些刚烈的性格,甚至不惜恤身。“难道生活是那么美好,值得我们用镣铐去换取吗?”是其作品的主旋律。
三
老舍对民众社会心理的批判,透视国民的劣根性,反省传统文化的创作心理主要集中在他的毕生代表作《四世同堂》之中——说好话的磕头作揖的哲学,无法避免祈天佑的受辱;传统的礼节,不能消弭中日之间的民族矛盾……老舍用事实告诉人们:逆来而顺受,自己只管自己过活的思想,是酿成如今苦难生活的根源之一。因此,作者希望有抗争的火星,嘹亮国人黑暗的心理、懦弱的精神。负载这种精神的使者需有不屈的牺牲精神。于是出现了祈天佑的不堪侮辱而自杀;棚匠刘师傅去家离城而从军;曾经沉湎于茶、酒、诗、画之中的钱默吟,在经历了血的教训之后,明白了“一朵花,长在树上,才有它的美丽;拿到人的手里就算完了”,“假若北平是树,我便是花,尽管是一朵闲花。北平若是丢失了,我想我就不必活下去”[2]。他由隐士转变为战士,并且转变为敢于牺牲的斗士。
这些人物的殉道式牺牲精神,是老舍赋予他们的,他们的精神就是老舍先生的理想精神。他希望这种精神感召人们,冲破国人那封建守旧、迂腐颓唐,懒散苟且、糊涂懦弱的“本色”,力摒没有明晰的国家意识、缺乏健全人格的病态性格和畸形心理。
毋庸置疑,老舍的这种思想是有现实根源的。这是受其母思想的影响,使他具有“软中硬”的思想,对“一切人和事”,“都取和平的态度,把吃亏看作当然的。但是,在做人上,我有一定的宗旨与基本的法则,什么事都可将就,而不能超过自己划好的界限”[3]。他曾说:“及至社会上真有了祸患,他会以身谏,投水,他殉难!”
老舍在那场民族的浩劫中践行了自己的诺言,实现了自己三番五次在书写中勾勒的理想,超越了世俗的精神,飞升到了自己的自由王国。
参考文献:
[1]老舍.还想着它[A].老舍自传[C].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1995.
[2]老舍.四世同堂[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3]老舍.我的母亲[A].老舍文集[C].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