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实行商标注册原则,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问题一直是我国商标法的薄弱环节。商标在先使用权是在注册商标的申请日之前,就已经在该商标注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善意连续地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商标使用人享有继续在原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该商标的权利,其性质为商标权。建立商标在先使用权制度,对未注册商标进行合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