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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制度的含义及必要性
企业对有关财产物资、货币资金、有价证券的收付,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产的增减和费用的支付等经济业务,规定必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分工负责处理,以起到相互制约作用,这就是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划分为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两大类。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没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例如,企业单位的内部人事管理、技术管理等,就属于内部管理控制。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例如,由无权经管现金和签发支票的第三者每月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就是一种内部会计控制,通过这种控制,可提高现金交易的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企业单位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目的在于:保证组织机构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与有效运用,提高经济核算(包括会计核算、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的正确性与可靠性,推动与考核企业单位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评价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尤其需要指出的是,企业财务管理系统电算化已经普及,但计算机信息失控、破坏情况日趋严重,从而造成责任不明、相互推卸等问题,其关键在于计算机核算软件存在着密码缺乏牵制性,常用的密码设置方法已不适应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管理和发展,所以财务管理电算化应提高会计信息的保密程度,避免信息泄漏及对实体信息破坏。内部控制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企业存在经济活动和经营管理,就需要加强内部控制,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现行企业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内部控制认识不足
目前一些企业特别是某些国有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存在两种倾向值得注意:一是一部分人习惯于甚至满足于传统的经营管理方式,认为只要能够规范化操作就行了,不必考虑是否先进;二是虽然意识到改革的必要性,但是容易片面强调改革组织结构的重要性,忽视了控制方式的跟进和强化;这就使企业的改革同微观治理机制相脱离。
2.产权关系不明
在我国现阶段,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甚至是有形无实,尤其体现在董事会这一重要机构没有发挥应有的职能。有不少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一味地“放权让利”,致使原厂长负责制的领导班子现在既是经理层又进入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成员高度重叠,致使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缺位、权责不清,内部控制的受益主体模糊。这种责权不分的公司治理结构,导致所有者对经营者不能实施控制,作为代表公司股东的控制主体(董事会)也就形同虚设。
3.监督机制不健全
目前有很多企业监督评审主要依靠内审部门来实现,而有些企业的内审部门隶属于财务部门,与财务部同属一人领导,内部审计在形式上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另外,在内审的职能上,很多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仅仅是审核会计账目,而在内部稽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业内各组织机构执行指定职能的效率等方面,却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应规范的主要内容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会计改革过程中,企业在遵守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应以本单位会计工作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和强化自身合理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控制制度。对这些会计政策和会计控制制度,应作出书面文字规定,这样,不仅有利于企业有关人员了解处理日常会计事项的政策和方法,也有利于企业会计政策的前后连贯。
1.明确规定处理各种经济业务的职责分工和程序方法
企业的内部组织机构是企业经济活动进行计划、指挥和控制的组织基础,其核心问题是合理的职责分工。在一般情况下,处理每项经济业务的全过程,或者在全过程的某几个重要环节都规定要由两个部门或两个以上部门、两名或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分工负责,起到相互控制的作用。如汇出一笔采购货款,规定要由采购经办人填写请款单,供应计划员(或供应部门负责人)审查请款数额、内容及收款单位是否符合合同和计划,会计员审核请款单的内容并核对采购预算后编制付款凭证,最后由出纳员凭手续完整的付款凭证办理汇款结算(出纳员开出汇款结算凭证,还要通过会计员审核),前后须经四人分工负责处理。而采购汇款的报账业务,则规定要经过采购经办人填写报账单,货物提运人员提货,仓库保管员验收数量,检查员验收质量,以及会计员审核发票、账单及验收凭证,编制转账凭证报销。
2.明确资产记录与保管的分工
规定管钱、管物、管账人员的相互制约关系,旨在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如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银行票据的签发印鉴,必须有两人分别掌管;向银行提取较大数额现金时,必须由两人以上,对领款、点验安全入库的全过程共同负责;仓库材料明细账要设专人稽核或另设记账员记账;管钱、管物、管账人员因故离开工作岗位或调动工作时,规定要由主管领导指定专人代理或接替,并监督办理必要的交接手续或正式移交清单。另外,现金收付的复核制,物资收发的复秤制、复点制等,也都是防错防弊的内部控制制度。
3.明确规定保证会计凭证和会计记录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要求
要对各种自制原始凭证在格式、份数、编号、传递程序、各联的用途、有关领导和经办人签章、明细数同合计数及大小写数字一致等方面做出规定;对各种账簿记录,要求账证的一致或保持一定统一关系的规定;还有会计核算中规定的双线核对、余额明细核对、各种报表相关数字核对,以及由此而规定的内部稽核制度等。
4.明确规定建立财产清查盘点制度
为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除规定物资保管员对每项物资进行收付后,都要实行永续盘存办法核对库存账实外,还要规定财产物资的局部清查和全面清查制度,以保证账卡物相符或及时处理发生的差错。现金出纳员除规定每日下班前要结账清点库存现金,遇有差错要及时报告外,会计主管人员还要经常检查出纳员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库存现金及金库管理情况。
四、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的对策
1.改变思想观念,加强内部控制意识,完善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在不同的经济体制下有不同的内涵,尽管其中的某些内容会有一致性。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的控制模式为实现国家计划服务。 由于国家计划规避了大部分市场风险,国营企业的控制方式具有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 而这种模式却使很多人不会意识到风险,还一直想“赖在大树下乘凉”,思想观念陈旧,内部控制意识淡薄。 现在,企业的控制模式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必须注意:一是改变习惯于甚至满足于传统的经营管理方式的那部分人, 培养他们的风险意识,让他们清楚不仅仅要规范化操作,还要考虑操作的效果。二是切实建立保证内部控制得以有效执行的保障体系,明确各个执行主体的责任,使得制度执行一环扣一环;并且要及时客观的检查和评价各个环节的执行效果,以便作为相关人员的业绩依据。如:在企业的供产销的过程中必须明确从事业务处理的相关人员的处理权限和应承担的责任,在事后还需专职人员对各个岗位、各项业务进行日常性和周期性的核查, 进行客观的评价, 还应将执行效果和经济利益挂钩。除了对人的监督外,通过整个监督过程还会发现内部控制制度某些方面存在的不完整和缺陷,及时加以修正和调节,最终使得内部控制制度在实践中不断的完善。
2.强化外部监督,督促企业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要合理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并注意加强彼此间的信息交流,定期互通情报,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应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的了解检查与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增强威慑力;有关部门必须切实抓好对注册会计师职业质量的监管,使注册会计师的社会监督职责到位;鼓励与支持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对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违法违纪行为曝光,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3.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系统,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效果
一个良好的信息和沟通系统可以使企业及时获得、处理与传递在整个经营过程中的各种信息,而这又是快速传递管理决策的前提条件。 目前,大中型企业的会计核算基本上脱离了手工操作的账务处理过程,许多企业内部控制的很大一部分也实现了计算机化,这既节省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减少了人为因素对内部控制效果的影响。 今后我们要特别注意开发与引进先进的企业财务与管理软件,逐步建立高质量的企业信息沟通系统。
企业对有关财产物资、货币资金、有价证券的收付,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产的增减和费用的支付等经济业务,规定必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分工负责处理,以起到相互制约作用,这就是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划分为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两大类。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没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例如,企业单位的内部人事管理、技术管理等,就属于内部管理控制。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例如,由无权经管现金和签发支票的第三者每月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就是一种内部会计控制,通过这种控制,可提高现金交易的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企业单位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目的在于:保证组织机构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与有效运用,提高经济核算(包括会计核算、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的正确性与可靠性,推动与考核企业单位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评价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尤其需要指出的是,企业财务管理系统电算化已经普及,但计算机信息失控、破坏情况日趋严重,从而造成责任不明、相互推卸等问题,其关键在于计算机核算软件存在着密码缺乏牵制性,常用的密码设置方法已不适应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管理和发展,所以财务管理电算化应提高会计信息的保密程度,避免信息泄漏及对实体信息破坏。内部控制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企业存在经济活动和经营管理,就需要加强内部控制,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现行企业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内部控制认识不足
目前一些企业特别是某些国有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存在两种倾向值得注意:一是一部分人习惯于甚至满足于传统的经营管理方式,认为只要能够规范化操作就行了,不必考虑是否先进;二是虽然意识到改革的必要性,但是容易片面强调改革组织结构的重要性,忽视了控制方式的跟进和强化;这就使企业的改革同微观治理机制相脱离。
2.产权关系不明
在我国现阶段,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甚至是有形无实,尤其体现在董事会这一重要机构没有发挥应有的职能。有不少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一味地“放权让利”,致使原厂长负责制的领导班子现在既是经理层又进入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成员高度重叠,致使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缺位、权责不清,内部控制的受益主体模糊。这种责权不分的公司治理结构,导致所有者对经营者不能实施控制,作为代表公司股东的控制主体(董事会)也就形同虚设。
3.监督机制不健全
目前有很多企业监督评审主要依靠内审部门来实现,而有些企业的内审部门隶属于财务部门,与财务部同属一人领导,内部审计在形式上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另外,在内审的职能上,很多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仅仅是审核会计账目,而在内部稽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业内各组织机构执行指定职能的效率等方面,却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应规范的主要内容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会计改革过程中,企业在遵守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应以本单位会计工作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和强化自身合理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控制制度。对这些会计政策和会计控制制度,应作出书面文字规定,这样,不仅有利于企业有关人员了解处理日常会计事项的政策和方法,也有利于企业会计政策的前后连贯。
1.明确规定处理各种经济业务的职责分工和程序方法
企业的内部组织机构是企业经济活动进行计划、指挥和控制的组织基础,其核心问题是合理的职责分工。在一般情况下,处理每项经济业务的全过程,或者在全过程的某几个重要环节都规定要由两个部门或两个以上部门、两名或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分工负责,起到相互控制的作用。如汇出一笔采购货款,规定要由采购经办人填写请款单,供应计划员(或供应部门负责人)审查请款数额、内容及收款单位是否符合合同和计划,会计员审核请款单的内容并核对采购预算后编制付款凭证,最后由出纳员凭手续完整的付款凭证办理汇款结算(出纳员开出汇款结算凭证,还要通过会计员审核),前后须经四人分工负责处理。而采购汇款的报账业务,则规定要经过采购经办人填写报账单,货物提运人员提货,仓库保管员验收数量,检查员验收质量,以及会计员审核发票、账单及验收凭证,编制转账凭证报销。
2.明确资产记录与保管的分工
规定管钱、管物、管账人员的相互制约关系,旨在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如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银行票据的签发印鉴,必须有两人分别掌管;向银行提取较大数额现金时,必须由两人以上,对领款、点验安全入库的全过程共同负责;仓库材料明细账要设专人稽核或另设记账员记账;管钱、管物、管账人员因故离开工作岗位或调动工作时,规定要由主管领导指定专人代理或接替,并监督办理必要的交接手续或正式移交清单。另外,现金收付的复核制,物资收发的复秤制、复点制等,也都是防错防弊的内部控制制度。
3.明确规定保证会计凭证和会计记录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要求
要对各种自制原始凭证在格式、份数、编号、传递程序、各联的用途、有关领导和经办人签章、明细数同合计数及大小写数字一致等方面做出规定;对各种账簿记录,要求账证的一致或保持一定统一关系的规定;还有会计核算中规定的双线核对、余额明细核对、各种报表相关数字核对,以及由此而规定的内部稽核制度等。
4.明确规定建立财产清查盘点制度
为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除规定物资保管员对每项物资进行收付后,都要实行永续盘存办法核对库存账实外,还要规定财产物资的局部清查和全面清查制度,以保证账卡物相符或及时处理发生的差错。现金出纳员除规定每日下班前要结账清点库存现金,遇有差错要及时报告外,会计主管人员还要经常检查出纳员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库存现金及金库管理情况。
四、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的对策
1.改变思想观念,加强内部控制意识,完善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在不同的经济体制下有不同的内涵,尽管其中的某些内容会有一致性。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的控制模式为实现国家计划服务。 由于国家计划规避了大部分市场风险,国营企业的控制方式具有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 而这种模式却使很多人不会意识到风险,还一直想“赖在大树下乘凉”,思想观念陈旧,内部控制意识淡薄。 现在,企业的控制模式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必须注意:一是改变习惯于甚至满足于传统的经营管理方式的那部分人, 培养他们的风险意识,让他们清楚不仅仅要规范化操作,还要考虑操作的效果。二是切实建立保证内部控制得以有效执行的保障体系,明确各个执行主体的责任,使得制度执行一环扣一环;并且要及时客观的检查和评价各个环节的执行效果,以便作为相关人员的业绩依据。如:在企业的供产销的过程中必须明确从事业务处理的相关人员的处理权限和应承担的责任,在事后还需专职人员对各个岗位、各项业务进行日常性和周期性的核查, 进行客观的评价, 还应将执行效果和经济利益挂钩。除了对人的监督外,通过整个监督过程还会发现内部控制制度某些方面存在的不完整和缺陷,及时加以修正和调节,最终使得内部控制制度在实践中不断的完善。
2.强化外部监督,督促企业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要合理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并注意加强彼此间的信息交流,定期互通情报,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应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的了解检查与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增强威慑力;有关部门必须切实抓好对注册会计师职业质量的监管,使注册会计师的社会监督职责到位;鼓励与支持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对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违法违纪行为曝光,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3.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系统,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效果
一个良好的信息和沟通系统可以使企业及时获得、处理与传递在整个经营过程中的各种信息,而这又是快速传递管理决策的前提条件。 目前,大中型企业的会计核算基本上脱离了手工操作的账务处理过程,许多企业内部控制的很大一部分也实现了计算机化,这既节省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减少了人为因素对内部控制效果的影响。 今后我们要特别注意开发与引进先进的企业财务与管理软件,逐步建立高质量的企业信息沟通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