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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反腐倡廉是我国目前回应人民群众对腐败问题深恶痛绝情绪和铲除腐败的需求,是减少社会对抗、化解社会矛盾、督促社会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的有效手段。要从教育、制度、监督三个方面推进反腐倡廉体系建设,切实减少、遏制社会管理、行政执法、司法等领域的腐败问题。
关键词:反腐倡廉;体系建设;方法与措施
中国分类号:D264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作为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结合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我们有必将新时期反腐倡廉体系建设确定为当前反腐倡廉理论和建设要解决的重大现实课题,并由此展开深入的思考与探究,寻找行之有效的方法与措施。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反腐倡廉教育是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形成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的基础。在新时期,反腐倡廉教育应强化以下内容:①突出教育主题。要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不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化廉洁从政、廉洁执法、廉洁司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②创新教育方式。要把反腐倡廉思想教育融入领导干部的选拔、管理、使用、培训等各个环节,坚持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③扩大覆盖范围。要面向全党全社会,扩大反腐倡廉教育的覆盖面,加强勤政廉政先进典型的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增强干部群众反腐败的信心。要倡导廉政文化,促进全社会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气。
二、推行阳光政务,确保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
腐败与权力的暗箱操作和地下寻租密不可分,反腐倡廉的关键环节就在于把权力置于阳光之下,在公開、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行使职权。①以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以人、财、物管理为重点领域,通过科学配置权力,健全权力运行程序,完善监督措施,逐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②全面落实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处理等党内监督10项制度,建立健全“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错误”、“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的监督机制。③充分发挥人大、政府专门机关、人民政协、司法机关的监督作用,加强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重点解决好监督渠道不通畅、监督权力不到位、监督条件难保障、监督合力难形成、社会监督作用难发挥等问题。④充分发挥好新闻舆论监督宣传法制、警示教育、表达呼声、弘扬正气、鼓舞斗志、正确引导等作用,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注重对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和研判,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开展反腐倡廉宣传的新途径,努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严查、严办违纪违法案件
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惩治是强力手段。只有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严查、严办违纪违法案件,才能对腐败分子形成威慑,凸显反腐的力度。①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厉惩处腐败分子。②以发生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和经营管理活动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社会管理、行政管理中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案件,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违法违纪案件,切实加大对为黑恶势力和“黄赌毒”充当“保护伞”的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③以维护人民权益为重点,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积极开展民生、涉农等领域的专项治理,依法依纪及时介入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务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④以源头治理为重点,发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积极预防腐败。主要是:针对发案单位制度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督促其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重大工程项目中联合开展行业预防、重点预防与工程专项预防,增强预防的实效。
四、注重国际反腐合作,让腐败犯罪分子无处躲藏
近年来,数以千计的腐败分子携巨款潜逃国外,以图逃避法律的制裁。只有通过全方位的国际反腐合作,坚决打击和遏制腐败犯罪分子携款外逃的局面,才能推动我国反腐工作向纵深发展。①要加大开展政府层面、政府部门以及反腐败部门层面的反腐败执法方面的国际合作,对于腐败犯罪进行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行踪和活动、所在地点、犯罪收益或财产的转移情况等方面的调查,促进安全、迅速地开展反腐败信息情报的交流,建立联合小组进行执法活动。②建立包括以下内容的反腐败司法协助制度,即:文书送达;调查取证;冻结、扣押和没收财物;被判刑人移管;刑事诉讼移管等。③废除贪污贿赂的死刑条款,避免因死刑犯而造成贪官遣返困难;积极与其他国家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达成包含遣返腐败犯罪的双边或多边条约,为遣返腐败犯罪分子提供法律依据;尽量避免将腐败犯罪与政治犯罪挂钩,为引渡腐败犯罪营造良好法律条件。
反腐倡廉体系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以权力运行的依赖主体、决策主体、执行主体、责任主体和执纪主体建设为着力点,通过科学的决策机制、风险防范机制和督导评价机制,切实减少腐败,实现社会的公正廉洁。
参考文献
[1]初春华.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的思考《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9年01期
[2]杨艳梅.新时期加强党的反腐倡廉建设之思考《北京印刷学院学报》2013年01期
[3]薛李明.新时期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的着力点研究《经济研究导刊》2013年20期
关键词:反腐倡廉;体系建设;方法与措施
中国分类号:D264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作为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结合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我们有必将新时期反腐倡廉体系建设确定为当前反腐倡廉理论和建设要解决的重大现实课题,并由此展开深入的思考与探究,寻找行之有效的方法与措施。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反腐倡廉教育是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形成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的基础。在新时期,反腐倡廉教育应强化以下内容:①突出教育主题。要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不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化廉洁从政、廉洁执法、廉洁司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②创新教育方式。要把反腐倡廉思想教育融入领导干部的选拔、管理、使用、培训等各个环节,坚持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③扩大覆盖范围。要面向全党全社会,扩大反腐倡廉教育的覆盖面,加强勤政廉政先进典型的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增强干部群众反腐败的信心。要倡导廉政文化,促进全社会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气。
二、推行阳光政务,确保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
腐败与权力的暗箱操作和地下寻租密不可分,反腐倡廉的关键环节就在于把权力置于阳光之下,在公開、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行使职权。①以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以人、财、物管理为重点领域,通过科学配置权力,健全权力运行程序,完善监督措施,逐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②全面落实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处理等党内监督10项制度,建立健全“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错误”、“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的监督机制。③充分发挥人大、政府专门机关、人民政协、司法机关的监督作用,加强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重点解决好监督渠道不通畅、监督权力不到位、监督条件难保障、监督合力难形成、社会监督作用难发挥等问题。④充分发挥好新闻舆论监督宣传法制、警示教育、表达呼声、弘扬正气、鼓舞斗志、正确引导等作用,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注重对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和研判,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开展反腐倡廉宣传的新途径,努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严查、严办违纪违法案件
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惩治是强力手段。只有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严查、严办违纪违法案件,才能对腐败分子形成威慑,凸显反腐的力度。①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厉惩处腐败分子。②以发生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和经营管理活动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社会管理、行政管理中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案件,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违法违纪案件,切实加大对为黑恶势力和“黄赌毒”充当“保护伞”的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③以维护人民权益为重点,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积极开展民生、涉农等领域的专项治理,依法依纪及时介入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务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④以源头治理为重点,发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积极预防腐败。主要是:针对发案单位制度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督促其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重大工程项目中联合开展行业预防、重点预防与工程专项预防,增强预防的实效。
四、注重国际反腐合作,让腐败犯罪分子无处躲藏
近年来,数以千计的腐败分子携巨款潜逃国外,以图逃避法律的制裁。只有通过全方位的国际反腐合作,坚决打击和遏制腐败犯罪分子携款外逃的局面,才能推动我国反腐工作向纵深发展。①要加大开展政府层面、政府部门以及反腐败部门层面的反腐败执法方面的国际合作,对于腐败犯罪进行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行踪和活动、所在地点、犯罪收益或财产的转移情况等方面的调查,促进安全、迅速地开展反腐败信息情报的交流,建立联合小组进行执法活动。②建立包括以下内容的反腐败司法协助制度,即:文书送达;调查取证;冻结、扣押和没收财物;被判刑人移管;刑事诉讼移管等。③废除贪污贿赂的死刑条款,避免因死刑犯而造成贪官遣返困难;积极与其他国家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达成包含遣返腐败犯罪的双边或多边条约,为遣返腐败犯罪分子提供法律依据;尽量避免将腐败犯罪与政治犯罪挂钩,为引渡腐败犯罪营造良好法律条件。
反腐倡廉体系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以权力运行的依赖主体、决策主体、执行主体、责任主体和执纪主体建设为着力点,通过科学的决策机制、风险防范机制和督导评价机制,切实减少腐败,实现社会的公正廉洁。
参考文献
[1]初春华.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的思考《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9年01期
[2]杨艳梅.新时期加强党的反腐倡廉建设之思考《北京印刷学院学报》2013年01期
[3]薛李明.新时期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的着力点研究《经济研究导刊》2013年2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