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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15日,家住潜山县某镇的村民高某,花了15.5万元从某农机大市场汽贸公司购得星光450型半喂入收割机一台。当天高某付现金2.38万元,7月26日再次支付3万元,其余欠款由汽贸公司介绍县农行与高某办理了按揭贷款。收割机送到高某家,没有提供发票、三包凭证、产品合格证,没有按装箱单交付随机工具和附件、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