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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喝咖啡。每天给自己足够的睡眠时间,不听音乐,不写文字,像是想要锁住自己所有的忧伤,做一个安静、平凡的女孩儿,天真无邪、无忧无虑。于是,大脑长时间空白,麻木不仁,习惯不去思考,被一大堆化学方程式、物理公式占据,笑容满面地消灭一大本一大本参考书。终于想让自己变得讨人喜欢一点。
我想,我也许真的是聪明的孩子吧!于是,我选择在初三的时候给自己最简单的生活,那样波澜不惊,疲惫不堪。化学考试考了年级最高分,路上常碰到的那个化学老师总是会对我微笑并且点头。他是很好的老师,会在课堂上手舞足蹈地给我们上课。
我喜欢化学,它总让我想起童话里的巫师,充满神秘与奇妙。只是不知道是否有一天我也能调出让美人鱼的鱼尾变成修长人腿的药剂?
习惯抱一个大公文夹来往于学校与家之间,我将所有的试卷都放在里面。我觉得现在我拥有的只有它们了,它们是我所有的悲喜,生活中最重要的一切。
开学时,我换了一个书包。原先是米奇的牛仔书包,现在换成了佐丹奴的,灰颜色,很像男孩子背的那种。我放弃橘色与淡黄色选择了它,是因为喜欢它的默然。它大得可以放进我所有的参考书,那样我就不必天天像小乞丐一样晃着一个大袋子了。我已经在努力地让自己看上去更有条理一点。
我很喜欢的那个语文老师不教我了,我再也听不到她用半节课来读我文章时的温暖声音,再也没人在我的日记本上用红笔写上对我的理解了!新来的老师只会一下子说我的文章温文尔雅,一下子在我的语文卷子上说我的语言太尖酸刻薄,甚至对于我“尖刻”的语言不屑一顾。她找我聊我的议论文时,说我的文章过于偏杂文了,并且忽略了客观事实。我微笑着不发一言,想起的却是那个在初二时就说我早已掌握了议论文的语文老师。
我想我真的是想她了,那个陪我在西安逛遍整条街买皮影的老师。于是,在那个新老师一来就鄙夷地说知道我们班有赚稿费的同学但那并不证明什么时,我几乎忍不住哭泣。我不愿别人数落我的文字,有错只是我,而不是我无辜的文字。
当我哭泣时,小鱼对我说,别理那个老师,她根本不懂你的。
媛拿纸巾给我,牧云,别哭了,再哭我也要哭了。
我抬头看她,她在我生活中已有整整七年。七年来我习惯了每次哭泣时都有这么一个给我递纸巾的人,这个异常稳重的姐姐一样的人,她是唯一一个知道在我最想要一个杯子时送我一个异常可爱的咖啡杯的人。
2005年的夏天,比天气更热的是“超级女生”。我的很多朋友对我说喜欢周笔畅,还说有一个很会唱英文歌的女孩张靓颖,于是我很想看看她们是何方人氏。结果很失望,周笔畅只是一个有点模仿陶喆的女孩,但有很可爱的外表。至于张靓颖,她的英文歌真的不错,只是有太多风尘的味道,没有灵魂歌手的那种脱俗的感觉。但我喜欢上了另一个女孩子,我想她是那种很干净很干净的人吧!笑起来会比向日葵还明亮,人们管喜欢她的人叫“玉米”,她的名字叫李宇春。这是2005年夏天被喊烂掉的一个名字,不知有多少人喜欢她,也不知多少人在诋毁她。我觉得何必呢。她只不过是一个追求梦想的女孩子而已,她只不过与众不同而已。我想她给我的是一种纯真得连水都比不上的感觉。总决赛我一直在看,我想我是经不住这样一个女孩的诱惑的,最后看到她得冠军时,我不知是什么心情,只是希望有一天在唱片里能听到她仍然洁净的声音。
璇子也非常喜欢这个叫李宇春的女孩子。我们会因为她去买许多挂饰,挂在书包上,像两个小花痴一样看到她的海报就很兴奋。
璇子总会买《南风》和《花溪》,我会向她借《花溪》看,因为有时会有我喜欢的安妮宝贝或者榛生的文章。有时我们也会看有些俗气的少女漫画,但从来不相信那些,总是当作笑话来看。霍艳的一句话我很喜欢:十四岁的我们不懂爱情。我们把浪漫当作搞笑,却爱恋上了忧伤。
璇子是很用功的女孩,我一直认为她很有学文的潜力,语文和英语都不错,可以傲视群雄。但是理科惨不忍睹,能及格都谢天谢地了,于是她很用功地学英语,希望能拉一下分数。我们会天天做一张英语卷子,问一些题目,为的是想在即将到来的英语奥赛中考个好成绩。
我想说,我总是那样散散漫漫的女孩子,甚至不知道怎样让我的房间保持整洁。它们杂乱不堪,我从不把拿出来的东西放回去,于是它们也就散乱地铺在我并不大的桌子和床上。我一直在看安徒生的《月亮看见了》,月亮所看到的世界,有想亲吻母鸡的小女孩;有曾经美如玫瑰,最后却沦为娼妓的女子;多少年前教堂中那朵最美丽的玫瑰,终于凋谢。我最喜欢的是那个想和母鸡道歉并亲吻它的小女孩,因为她有一颗很明亮的心。
我把《悟空传》看了很多遍,它真切地告诉我有时理想与现实终是不能相同的。看到《百年孤寂》里玄奘终于寻找到“界”的时候,我对自己说,我们终究是不能自由。不是悟空、天蓬、玄奘,我们每个人也都会有自己的“界”,那是永远都不能到达的地方。这样的书能让我安下心去写许多作业,心甘情愿,无怨无悔,我知道我的“界”一直在这里,它的那边也许就是我的幸福,而这边则是我安逸简单的生活,我从不能跨过它。
我有两本几米的漫画,《森林唱游》和《地下铁》。《森林唱游》有很孩子气的图画,那应是给孩子看的吧!只是几米那种不由地就会忧伤的笔调不属于小孩子。那只森林里的粉色的鲸鱼真是很好看,喜欢那轮隐在树后的月亮,它如此洁白,白得让人心痛。最爱的是《奇遇》中那个抬头张望的女孩,还有她头顶的结网的小猪。叶子早已落了大半,剩下那些越发显得寂寥,有点凉的风吹起女孩子的长头发和裙角,下面是几米写的:“我遇到所有的不平凡,却一直遇不到平凡的你。”自己泛起微笑,想那该是一种怎样的感情。我一直很喜欢《地下铁》,一个十五岁的盲女孩,穿梭在漫无尽头的地下铁,她一直想有没有人会在地下铁的出口等自己。结尾是里尔克的《盲女》,可是我依然觉得它没有结束,因为那样一个女孩依然在这个纷扰的世界寻寻觅觅。她在寻找着一只最红的苹果和一片金色的叶子,她听到蝴蝶扇动翅膀的声音时,会问,它是否和自己一样在寻觅呢?而我会觉得那女孩和我是如此相像——我们总在不停地寻找。
四叶的三叶草,传说找到它就能拥有幸福!那绿色的应生长在伊甸园里的植物,没有人见过,只是我们总不肯放弃寻找。
于是,我想锁住我的笔,但我忘了席慕容的那句话了:我可以锁住我的笔,为什么却锁不住爱与忧伤。它们汹涌而出,终于淹没了我自己。
我记得住英语课文,却忘了曾经最喜欢的歌词;我记得住一大堆物理习题,却常常忘了写日记。有些东西我真的就在微笑中忘记了。
四叶的三叶草,绿色是希望的色彩。我想我仍旧是在找寻那四叶的三叶草,虽然它注定在我的“界”的那边,永远触碰不到。
发稿/赵菱 tianxie1013@163.com
我想,我也许真的是聪明的孩子吧!于是,我选择在初三的时候给自己最简单的生活,那样波澜不惊,疲惫不堪。化学考试考了年级最高分,路上常碰到的那个化学老师总是会对我微笑并且点头。他是很好的老师,会在课堂上手舞足蹈地给我们上课。
我喜欢化学,它总让我想起童话里的巫师,充满神秘与奇妙。只是不知道是否有一天我也能调出让美人鱼的鱼尾变成修长人腿的药剂?
习惯抱一个大公文夹来往于学校与家之间,我将所有的试卷都放在里面。我觉得现在我拥有的只有它们了,它们是我所有的悲喜,生活中最重要的一切。
开学时,我换了一个书包。原先是米奇的牛仔书包,现在换成了佐丹奴的,灰颜色,很像男孩子背的那种。我放弃橘色与淡黄色选择了它,是因为喜欢它的默然。它大得可以放进我所有的参考书,那样我就不必天天像小乞丐一样晃着一个大袋子了。我已经在努力地让自己看上去更有条理一点。
我很喜欢的那个语文老师不教我了,我再也听不到她用半节课来读我文章时的温暖声音,再也没人在我的日记本上用红笔写上对我的理解了!新来的老师只会一下子说我的文章温文尔雅,一下子在我的语文卷子上说我的语言太尖酸刻薄,甚至对于我“尖刻”的语言不屑一顾。她找我聊我的议论文时,说我的文章过于偏杂文了,并且忽略了客观事实。我微笑着不发一言,想起的却是那个在初二时就说我早已掌握了议论文的语文老师。
我想我真的是想她了,那个陪我在西安逛遍整条街买皮影的老师。于是,在那个新老师一来就鄙夷地说知道我们班有赚稿费的同学但那并不证明什么时,我几乎忍不住哭泣。我不愿别人数落我的文字,有错只是我,而不是我无辜的文字。
当我哭泣时,小鱼对我说,别理那个老师,她根本不懂你的。
媛拿纸巾给我,牧云,别哭了,再哭我也要哭了。
我抬头看她,她在我生活中已有整整七年。七年来我习惯了每次哭泣时都有这么一个给我递纸巾的人,这个异常稳重的姐姐一样的人,她是唯一一个知道在我最想要一个杯子时送我一个异常可爱的咖啡杯的人。
2005年的夏天,比天气更热的是“超级女生”。我的很多朋友对我说喜欢周笔畅,还说有一个很会唱英文歌的女孩张靓颖,于是我很想看看她们是何方人氏。结果很失望,周笔畅只是一个有点模仿陶喆的女孩,但有很可爱的外表。至于张靓颖,她的英文歌真的不错,只是有太多风尘的味道,没有灵魂歌手的那种脱俗的感觉。但我喜欢上了另一个女孩子,我想她是那种很干净很干净的人吧!笑起来会比向日葵还明亮,人们管喜欢她的人叫“玉米”,她的名字叫李宇春。这是2005年夏天被喊烂掉的一个名字,不知有多少人喜欢她,也不知多少人在诋毁她。我觉得何必呢。她只不过是一个追求梦想的女孩子而已,她只不过与众不同而已。我想她给我的是一种纯真得连水都比不上的感觉。总决赛我一直在看,我想我是经不住这样一个女孩的诱惑的,最后看到她得冠军时,我不知是什么心情,只是希望有一天在唱片里能听到她仍然洁净的声音。
璇子也非常喜欢这个叫李宇春的女孩子。我们会因为她去买许多挂饰,挂在书包上,像两个小花痴一样看到她的海报就很兴奋。
璇子总会买《南风》和《花溪》,我会向她借《花溪》看,因为有时会有我喜欢的安妮宝贝或者榛生的文章。有时我们也会看有些俗气的少女漫画,但从来不相信那些,总是当作笑话来看。霍艳的一句话我很喜欢:十四岁的我们不懂爱情。我们把浪漫当作搞笑,却爱恋上了忧伤。
璇子是很用功的女孩,我一直认为她很有学文的潜力,语文和英语都不错,可以傲视群雄。但是理科惨不忍睹,能及格都谢天谢地了,于是她很用功地学英语,希望能拉一下分数。我们会天天做一张英语卷子,问一些题目,为的是想在即将到来的英语奥赛中考个好成绩。
我想说,我总是那样散散漫漫的女孩子,甚至不知道怎样让我的房间保持整洁。它们杂乱不堪,我从不把拿出来的东西放回去,于是它们也就散乱地铺在我并不大的桌子和床上。我一直在看安徒生的《月亮看见了》,月亮所看到的世界,有想亲吻母鸡的小女孩;有曾经美如玫瑰,最后却沦为娼妓的女子;多少年前教堂中那朵最美丽的玫瑰,终于凋谢。我最喜欢的是那个想和母鸡道歉并亲吻它的小女孩,因为她有一颗很明亮的心。
我把《悟空传》看了很多遍,它真切地告诉我有时理想与现实终是不能相同的。看到《百年孤寂》里玄奘终于寻找到“界”的时候,我对自己说,我们终究是不能自由。不是悟空、天蓬、玄奘,我们每个人也都会有自己的“界”,那是永远都不能到达的地方。这样的书能让我安下心去写许多作业,心甘情愿,无怨无悔,我知道我的“界”一直在这里,它的那边也许就是我的幸福,而这边则是我安逸简单的生活,我从不能跨过它。
我有两本几米的漫画,《森林唱游》和《地下铁》。《森林唱游》有很孩子气的图画,那应是给孩子看的吧!只是几米那种不由地就会忧伤的笔调不属于小孩子。那只森林里的粉色的鲸鱼真是很好看,喜欢那轮隐在树后的月亮,它如此洁白,白得让人心痛。最爱的是《奇遇》中那个抬头张望的女孩,还有她头顶的结网的小猪。叶子早已落了大半,剩下那些越发显得寂寥,有点凉的风吹起女孩子的长头发和裙角,下面是几米写的:“我遇到所有的不平凡,却一直遇不到平凡的你。”自己泛起微笑,想那该是一种怎样的感情。我一直很喜欢《地下铁》,一个十五岁的盲女孩,穿梭在漫无尽头的地下铁,她一直想有没有人会在地下铁的出口等自己。结尾是里尔克的《盲女》,可是我依然觉得它没有结束,因为那样一个女孩依然在这个纷扰的世界寻寻觅觅。她在寻找着一只最红的苹果和一片金色的叶子,她听到蝴蝶扇动翅膀的声音时,会问,它是否和自己一样在寻觅呢?而我会觉得那女孩和我是如此相像——我们总在不停地寻找。
四叶的三叶草,传说找到它就能拥有幸福!那绿色的应生长在伊甸园里的植物,没有人见过,只是我们总不肯放弃寻找。
于是,我想锁住我的笔,但我忘了席慕容的那句话了:我可以锁住我的笔,为什么却锁不住爱与忧伤。它们汹涌而出,终于淹没了我自己。
我记得住英语课文,却忘了曾经最喜欢的歌词;我记得住一大堆物理习题,却常常忘了写日记。有些东西我真的就在微笑中忘记了。
四叶的三叶草,绿色是希望的色彩。我想我仍旧是在找寻那四叶的三叶草,虽然它注定在我的“界”的那边,永远触碰不到。
发稿/赵菱 tianxie101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