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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论述了九江市民营林场发展情况,分析其有利因素,并针对林改后山林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发展民营林场的对策,以期为各地民营林场的经营与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 民营林场;现状;特点;问题;对策;江西九江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23-0201-02
民营林场是非公有制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林业的重要力量[1]。江西省九江市自2005年起实行林权制度改革,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经营权以承包经营的方式转包给农民,使农民不仅具有经营林地的主体地位,还享有对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使林农真正成为山林的主人。但如何经营管理好分得的林地,如何把千家万户的山林管理起来,发展“民营林场”成了林农和企业大户关注的热点话题。
1 九江市民营林场发展情况
九江市位于江西省北部,地处赣、鄂、湘、皖四省交界处,全境东西长270 km,南北宽140 km,森林资源丰富。全境辖15个县(市、区、山),总面积1.88万km2,林业用地面积1 043 837 hm2,占国土面积的55.45%,活立木蓄积3 118.419 0万m3,森林覆盖率54.92%。由于全面落实了“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政策,林业市场全面放开,加上九江市独特的区位优势和近年来国家对林业扶持的优惠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广大林农及林业经营者的投资热情,使得到九江市投资林业开发的民营企业家纷至沓来。
自2009年8月,九江市修水县久业林场成为江西省首批5家民营林场之一以来,九江市已发展民营林场60家。2010年1月,九江市彭泽县首次批准成立了“彭泽县江中岛林场”等12个民营林场,林地总面积近3 333.33 hm2,其中8家林场是杨树、泡桐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的主力军,4家以杉木商品林建设为主;2013年11月,彭泽县又新成立彭泽红星等8家民营林场,经营面积逾1 333.33 hm2。至此彭泽县民营林场数量已达20家,经营面积逾5 333.33 hm2,成为九江市民营林场数量最多的县,其中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基地11家,杉木商品林基地9家。2010年1月,永修县林业局作出批复,同意设立永修县梦真林场等9家县级民营林场,该县新设立的9家民营林场经营总面积1 094.87 hm2,主要经营泡桐工业原料林、泡桐育苗、毛竹、杉木、松木、油茶等。九江市其他县市民营林场的数量相对较少,多的有5~6家,少的只有1~2家,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的重视和人们对“绿色环境”的需求,会有大量的企业家投资林业,发展花卉苗木产业和经济林种植,林业用地也会越来越紧缺,需成立民营林场的企业会越来越多。
2 民营林场的特点
2.1 独立性强,自主经营
民营林场可以是家庭的组合体,也可以由大户承包经营,从章程制定到产、供、销,都是由大多数家庭成员代表和公司管理层直接管理,独立性较强。
2.2 自负盈亏,风险共担
民营林场可以是家庭承包经营,也可以是公司经营,但无论哪种方式,都是自负盈亏,风险共担。因此,林场的利益链条使各经营主体紧密相连,团结一心。
2.3 经营和组合方式多样
民营林场既可以集体经营,也可以由某一家庭承包经营,同时也可以采用林地入股的方式,把林地流转给某企业经营;既可以种花卉苗木,也可以发展经济林、用材林;面积可大可小,资金可多可少。
2.4 林农组合,形成合力
民营林场是千家万户的组合体,可以整合资源、人力、资金、信息等因素,形成合力。比如发展花卉苗木产业,可以设计30 hm2的桂花园、30 hm2的茶花园、50 hm2的红枫园、40 hm2的樱花园等,形成园林产业,增强产业生命力。相对而言,一家一户种植无法形成产业,且难以形成规模。民营林场有利于林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有利于调动社会和林农投身于林业经济的积极性,同时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
3 林改后山林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林农面临经营上的难题。要想有经济收益,就必须先投入,而当前由于青壮年大部分外出务工,留守农村的多为老人和小孩。林农缺资金、缺劳力、缺技术、缺信息;另外,分得的林地面积小,特别是在广大丘陵地区,人多地少,多数林农家庭林地的面积不超过3.33 hm2。二是林业部门面临管理上的问题。林业管理人员少,服务对象多;可分配的采伐指标少,采伐指标需求大。九江市下辖各县市区实际有数十个基层林业工作站,有工作人员350人左右,过去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国有和集体林场,数量不多,便于管理;现在则分成了无数个服务对象,还要到现场做采伐设计、检查、验收,工作量陡增,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也大打折扣。另外,每年有限的采伐指标根本无法满足林农的需要。三是林农面临融资上的困难。由于一家一户实力小,林木生长周期长、风险大,林农面临金融部门惜贷、少贷、不借贷的问题。四是信息不畅。由于地处偏僻,信息闭塞,上级政策和即时信息无法及时传达,不利于林业产业发展。上述问题既挫伤了林农的积极性,也制约了林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既不利于林政资源管理,也阻滞了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2-3]。
4 民营林场发展对策
组建民营林场是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但在组建和发展民营林场工作中,要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使之健康发展。
4.1 申报前做好调查摸底工作
林权制度改革实现后,将大部分集体山林分给林农承包经营,基层林业工作站和技术推广站的工作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及时解决广大林农的困难,主动为林农牵线搭桥,为联合组建民营林场出谋划策。另外,还要根据当地的地理位置、交通状况和林地的立地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组建民营林场的可行性,做好前期的调查摸底工作。 4.2 按照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依法组建
九江市民营林场的组建,一定要按照江西省林业厅《关于加快民营林场发展的意见》(赣林发〔2008〕13号)文件进行操作,在土地流转上要严格按照《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的有关要求,做好流转的各项工作,并按照规模的大小,分别向省、市、县林业部门进行申报。获得批文后,要及时到当地工商行政部门进行登记注册,经营花卉苗木的还可以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免税手续,领取免税发票。鼓励业主让林农以山林入股,让林农积极参与,给林农持久的利益[4]。使用林地不得改变林地集体性质,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不得损害林农承包权益。鼓励民营林场吸纳以荒山、中幼林、低产林为主的山林,通过科学栽管获得利益。
4.3 林业部门要维护民营林场的合法权益
民营林场一旦获得了省、市、县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介入,为其办理林权变更和流转手续,且在林权上要维护民营林场的合法权益。在有效的合同期内都是受法律保护的,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内容,不得随意侵占林地、林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民营林场乱收费、乱摊派,不得侵犯民营林场经营主体的自主经营权。
4.4 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要做好服务工作
民营林场是个新生事物,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要做好跟踪服务,积极地为民营林场经营户排忧解难,及时解决他们的困难。特别是林业主管部门要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目前,国家对林业工作十分重视,林业项目较多,在政策上要予以倾斜,尽量为民营林场争取更多的林业造林项目。营造林项目的贷款可按照《江西省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可以享受政策性林木火灾保险。在林木采伐上按照江西省林业厅《关于加快民营林场发展的意见》(赣林发〔2008〕13号)文件精神可实行计划单列,民营林场在非林地上种植的速生树,取消采伐计划管理,允许经营者自主采伐,凭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采伐证明办理放行手续。同时,发挥林业部门技术人才优势,为林农在林木培育、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给予积极帮助。及时提供市场信息,指导林农生产,发挥林地最大效益,增强林农的工作主动性,增加林农的收益[5-6]。
5 结语
综上所述,发展民营林场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各地要因地制宜,按照当地的环境、气候、交通和立地条件,综合资源、人力、资金等各方面的因素,有针对性地组建民营林场,发展花卉苗木、经济林和用材林,为当地林业经济发展和林农脱贫致富作贡献。
6 参考文献
[1] 江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民营林场发展的意见》的通知[EB/OL].(2008-09-09)[2014-10-20].http://www.jxly.gov.cn/zllh/shzl/zcwj/200810/t20081008_24910.htm.
[2] 杨小云,罗振瑞.浅析瑞金市民营林场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J].安徽农学通报,2011(10):26-27.
[3] 高浔.组建民营林场是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关键[N].九江日报,2011-01-21(4).
[4] 尹玲玲.鼓励民间资本创建民营林场[N].南昌日报,2008-09-30(2).
[5] 关于加快民营林场发展的意见[EB/OL].[2014-10-20].http://wenku.baidu.com/link?url=5RAtcH8-F2ka2xFYgGM7fNbAuz7KKYb2ZfSK1fkIDmE 78stEKFxHRTgCMy23bYaee82YSqrJxLyNURRaoLew6KLjrWiW9S6vp V nHzThjU-C.
[6] 张俊春,张慧萍.安远民营林场建设及发展建议[J].中国林业,2012(2):35.
关键词 民营林场;现状;特点;问题;对策;江西九江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23-0201-02
民营林场是非公有制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林业的重要力量[1]。江西省九江市自2005年起实行林权制度改革,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经营权以承包经营的方式转包给农民,使农民不仅具有经营林地的主体地位,还享有对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使林农真正成为山林的主人。但如何经营管理好分得的林地,如何把千家万户的山林管理起来,发展“民营林场”成了林农和企业大户关注的热点话题。
1 九江市民营林场发展情况
九江市位于江西省北部,地处赣、鄂、湘、皖四省交界处,全境东西长270 km,南北宽140 km,森林资源丰富。全境辖15个县(市、区、山),总面积1.88万km2,林业用地面积1 043 837 hm2,占国土面积的55.45%,活立木蓄积3 118.419 0万m3,森林覆盖率54.92%。由于全面落实了“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政策,林业市场全面放开,加上九江市独特的区位优势和近年来国家对林业扶持的优惠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广大林农及林业经营者的投资热情,使得到九江市投资林业开发的民营企业家纷至沓来。
自2009年8月,九江市修水县久业林场成为江西省首批5家民营林场之一以来,九江市已发展民营林场60家。2010年1月,九江市彭泽县首次批准成立了“彭泽县江中岛林场”等12个民营林场,林地总面积近3 333.33 hm2,其中8家林场是杨树、泡桐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的主力军,4家以杉木商品林建设为主;2013年11月,彭泽县又新成立彭泽红星等8家民营林场,经营面积逾1 333.33 hm2。至此彭泽县民营林场数量已达20家,经营面积逾5 333.33 hm2,成为九江市民营林场数量最多的县,其中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基地11家,杉木商品林基地9家。2010年1月,永修县林业局作出批复,同意设立永修县梦真林场等9家县级民营林场,该县新设立的9家民营林场经营总面积1 094.87 hm2,主要经营泡桐工业原料林、泡桐育苗、毛竹、杉木、松木、油茶等。九江市其他县市民营林场的数量相对较少,多的有5~6家,少的只有1~2家,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的重视和人们对“绿色环境”的需求,会有大量的企业家投资林业,发展花卉苗木产业和经济林种植,林业用地也会越来越紧缺,需成立民营林场的企业会越来越多。
2 民营林场的特点
2.1 独立性强,自主经营
民营林场可以是家庭的组合体,也可以由大户承包经营,从章程制定到产、供、销,都是由大多数家庭成员代表和公司管理层直接管理,独立性较强。
2.2 自负盈亏,风险共担
民营林场可以是家庭承包经营,也可以是公司经营,但无论哪种方式,都是自负盈亏,风险共担。因此,林场的利益链条使各经营主体紧密相连,团结一心。
2.3 经营和组合方式多样
民营林场既可以集体经营,也可以由某一家庭承包经营,同时也可以采用林地入股的方式,把林地流转给某企业经营;既可以种花卉苗木,也可以发展经济林、用材林;面积可大可小,资金可多可少。
2.4 林农组合,形成合力
民营林场是千家万户的组合体,可以整合资源、人力、资金、信息等因素,形成合力。比如发展花卉苗木产业,可以设计30 hm2的桂花园、30 hm2的茶花园、50 hm2的红枫园、40 hm2的樱花园等,形成园林产业,增强产业生命力。相对而言,一家一户种植无法形成产业,且难以形成规模。民营林场有利于林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有利于调动社会和林农投身于林业经济的积极性,同时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
3 林改后山林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林农面临经营上的难题。要想有经济收益,就必须先投入,而当前由于青壮年大部分外出务工,留守农村的多为老人和小孩。林农缺资金、缺劳力、缺技术、缺信息;另外,分得的林地面积小,特别是在广大丘陵地区,人多地少,多数林农家庭林地的面积不超过3.33 hm2。二是林业部门面临管理上的问题。林业管理人员少,服务对象多;可分配的采伐指标少,采伐指标需求大。九江市下辖各县市区实际有数十个基层林业工作站,有工作人员350人左右,过去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国有和集体林场,数量不多,便于管理;现在则分成了无数个服务对象,还要到现场做采伐设计、检查、验收,工作量陡增,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也大打折扣。另外,每年有限的采伐指标根本无法满足林农的需要。三是林农面临融资上的困难。由于一家一户实力小,林木生长周期长、风险大,林农面临金融部门惜贷、少贷、不借贷的问题。四是信息不畅。由于地处偏僻,信息闭塞,上级政策和即时信息无法及时传达,不利于林业产业发展。上述问题既挫伤了林农的积极性,也制约了林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既不利于林政资源管理,也阻滞了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2-3]。
4 民营林场发展对策
组建民营林场是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但在组建和发展民营林场工作中,要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使之健康发展。
4.1 申报前做好调查摸底工作
林权制度改革实现后,将大部分集体山林分给林农承包经营,基层林业工作站和技术推广站的工作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及时解决广大林农的困难,主动为林农牵线搭桥,为联合组建民营林场出谋划策。另外,还要根据当地的地理位置、交通状况和林地的立地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组建民营林场的可行性,做好前期的调查摸底工作。 4.2 按照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依法组建
九江市民营林场的组建,一定要按照江西省林业厅《关于加快民营林场发展的意见》(赣林发〔2008〕13号)文件进行操作,在土地流转上要严格按照《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的有关要求,做好流转的各项工作,并按照规模的大小,分别向省、市、县林业部门进行申报。获得批文后,要及时到当地工商行政部门进行登记注册,经营花卉苗木的还可以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免税手续,领取免税发票。鼓励业主让林农以山林入股,让林农积极参与,给林农持久的利益[4]。使用林地不得改变林地集体性质,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不得损害林农承包权益。鼓励民营林场吸纳以荒山、中幼林、低产林为主的山林,通过科学栽管获得利益。
4.3 林业部门要维护民营林场的合法权益
民营林场一旦获得了省、市、县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介入,为其办理林权变更和流转手续,且在林权上要维护民营林场的合法权益。在有效的合同期内都是受法律保护的,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内容,不得随意侵占林地、林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民营林场乱收费、乱摊派,不得侵犯民营林场经营主体的自主经营权。
4.4 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要做好服务工作
民营林场是个新生事物,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要做好跟踪服务,积极地为民营林场经营户排忧解难,及时解决他们的困难。特别是林业主管部门要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目前,国家对林业工作十分重视,林业项目较多,在政策上要予以倾斜,尽量为民营林场争取更多的林业造林项目。营造林项目的贷款可按照《江西省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可以享受政策性林木火灾保险。在林木采伐上按照江西省林业厅《关于加快民营林场发展的意见》(赣林发〔2008〕13号)文件精神可实行计划单列,民营林场在非林地上种植的速生树,取消采伐计划管理,允许经营者自主采伐,凭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采伐证明办理放行手续。同时,发挥林业部门技术人才优势,为林农在林木培育、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给予积极帮助。及时提供市场信息,指导林农生产,发挥林地最大效益,增强林农的工作主动性,增加林农的收益[5-6]。
5 结语
综上所述,发展民营林场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各地要因地制宜,按照当地的环境、气候、交通和立地条件,综合资源、人力、资金等各方面的因素,有针对性地组建民营林场,发展花卉苗木、经济林和用材林,为当地林业经济发展和林农脱贫致富作贡献。
6 参考文献
[1] 江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民营林场发展的意见》的通知[EB/OL].(2008-09-09)[2014-10-20].http://www.jxly.gov.cn/zllh/shzl/zcwj/200810/t20081008_24910.htm.
[2] 杨小云,罗振瑞.浅析瑞金市民营林场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J].安徽农学通报,2011(10):26-27.
[3] 高浔.组建民营林场是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关键[N].九江日报,2011-01-21(4).
[4] 尹玲玲.鼓励民间资本创建民营林场[N].南昌日报,2008-09-30(2).
[5] 关于加快民营林场发展的意见[EB/OL].[2014-10-20].http://wenku.baidu.com/link?url=5RAtcH8-F2ka2xFYgGM7fNbAuz7KKYb2ZfSK1fkIDmE 78stEKFxHRTgCMy23bYaee82YSqrJxLyNURRaoLew6KLjrWiW9S6vp V nHzThjU-C.
[6] 张俊春,张慧萍.安远民营林场建设及发展建议[J].中国林业,201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