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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是开发大学毕业生人力资源的前提;是大学毕业生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保证,是大学毕业生人力价值公平分配的调节器;是大学毕业生人力资源再生产的基础;是激发大学毕业生劳动积极性的催化剂。
关键词:社会保障;大学毕业生;人力资源;市场经济
在现代市场经济以及初见端倪的知识经济中,接受一定程度文化教育,掌握一定专业职业技能,并具有相应的劳动能力与可开发价值的知识型或技能型大学毕业生是与之相匹配的人力资源。大学毕业生作为社会发展承前启后的中坚力量,其人力资源是社会文明进步与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本世纪第一个十年,正是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增长的高峰期。处于此时间段的大学毕业生正值接受各类系统教育和参与社会劳动的黄金时代,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充分开发和利用巨大的大学毕业生资源,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重大课题。
一、社会保障机制是开发大学毕业生人力资源的前提
现代社会享有劳动权是大学毕业生最基本的社会权利。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学毕业生在谋求劳动权力以及由此派生的学习、培训、婚恋、交往以及参与社会生活等方面的需求日益趋强。理论上讲,每个大学毕业生作为社会所属成员在社会公平原则基础上,都应平等地享有就业机会与占有其均有“份额”。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学毕业生在劳动就业过程中,往往机遇并不均等,特别是还会遇有失业等职业风险,这对多数大学毕业生都始料不及,从而使大学毕业生因没有相应工作而陷入生活贫困。为了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通过政府和社会运用社会保障手段,帮助社会其在遇有失业等职业风险并面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依法给予物质救济或提供相应的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的物质保障。
特别是应建立大学毕业生失业预警制度,运用科技手段,准确掌握与预测大学毕业生的就业与失业态势,以利于政府在大学毕业生失业率达到社会承受警戒线时,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性措施。同时,我国失业保障至今没有完整的立法,制定《失业保障法》等法律法规,通过立法确定失业保障的定义、失业保障的对象、失业保障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原则、失业补贴的条件、管理体制,并使各地区、各部门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已成为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的当务之急。
二、社会保障机制是大学毕业生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保证
社会保障机制是社会进步的需求,也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标志。对大学毕业生就业而言,就是要以市场需求为取向,以素质技能为基本,实行自主、公平、竞争就业。人才市场的正常运行与职业竞争机制所形成的优胜劣汰,势必造成部分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就业岗位,特别是在社会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必然会出现相当数量的大学毕业生失业现象,这也是社会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必然现象。同时,市场经济还需要储备适量的高素质的产业后备军、形成人才合理流动机制与并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合理配置劳动力。为此,社会就必须建立相应的较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就是通过全社会统一的保障网络,使大学毕业生在更换工作岗位和迁徙时没有后顾之忧。否则,大学毕业生就不能实现合理流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愿望就难于实现。
三、社会保障机制是大学毕业生人力资源价值分配的调节器
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是市场经济的重要标志与必然要求。它不仅可以减轻现代市场经济给人们生活带来的风险,而且也可为部分成为弱势群体的大学毕业生提供基本的价值公平分配。为了解决这一社会问题,就需要借助政府的力量对人们的社会经济生活与经济收入进行干预,通过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措施与对社会成员的收入进行必要的再分配等调节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弥补市场经济的缺陷,缓解相关的社会矛盾,并促进人力价值公平分配目标的实现。这还要求社会要进一步面向不同的社会群体建立多元化的最低收入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大学毕业生获得最基本的劳动报酬的权益。
四、社会保障机制是大学毕业生人力资源再生产的基础
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是促进大学毕业生人力资源市场公平、高效地运行,维持大学毕业生人力资源再生产的重要机制。大学毕业生人力资源是持续的可再生资源,其持续与可再生性依赖于对其不断进行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只有通过常规性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让从业的大学毕业生及时掌握新知识和新技能,才能更好地适应现有工作与岗位的需要。同时,随着大学毕业生人力资源市场的不断完善发展,使得社会对大学毕业生人力素质的要求也在日益提高。无论是新就业者,还是失业者都已意识到,要想就业或再就业,仅凭单一的知识和技能,已远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用人的需要。因此,加强岗位适应性培训和岗前的任职资格培训,是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这就要求社会要加大职业教育与岗位培训的投入,逐步建立和完善面向多样化市场需求,多方位办学、多渠道培训的职业技术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技能开发体系,要实行劳动预备制、在岗人员培训制、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制与职业资格证书就业准人制。要把原一次性职前教育转变为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储备培训。教育、劳动、人事、科技等行政部门与工会、共青团组织还要积极通过职业技术培训、岗位职业培训、岗位技能达标考评和技术比武等有效途径,大力提高大学毕业生的科学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并使其转化为高素质的人力资源资源。
五、社会保障机制是激发大学毕业生劳动积极性的催化剂
21世纪全方位的市场竞争,已不再单纯是企业经济实力与产品的竞争,更主要的则是企业最大限度提高员工整体素质,最大限度发挥员工积极作用与最大限度满足市场需要的竞争。为激发人才的“内驱力”,企业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动态管理机制。要本着“岗位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认真推行利于优化人才管理的岗位竞争制度,要真正体现“能者上,庸者让”,使员工队伍素质整体上得以优化,使企业的人、财、物等各种生产要素达到最佳结合,不断提高企事业单位的劳动生产率与工作效率。大学毕业生也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与劳动技能,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不至于在竞争中被淘汰。倘若没有社会保障体系,企业就无法引入竞争机制,就无法使大学毕业生在自我发展与社会需要的双向选择中,实实在在地通过脚踏实地的奋斗,实现事业追求与人生价值的“共赢”。因此,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是激发大学毕业生劳动积极性的最佳催化剂。
关键词:社会保障;大学毕业生;人力资源;市场经济
在现代市场经济以及初见端倪的知识经济中,接受一定程度文化教育,掌握一定专业职业技能,并具有相应的劳动能力与可开发价值的知识型或技能型大学毕业生是与之相匹配的人力资源。大学毕业生作为社会发展承前启后的中坚力量,其人力资源是社会文明进步与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本世纪第一个十年,正是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增长的高峰期。处于此时间段的大学毕业生正值接受各类系统教育和参与社会劳动的黄金时代,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充分开发和利用巨大的大学毕业生资源,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重大课题。
一、社会保障机制是开发大学毕业生人力资源的前提
现代社会享有劳动权是大学毕业生最基本的社会权利。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学毕业生在谋求劳动权力以及由此派生的学习、培训、婚恋、交往以及参与社会生活等方面的需求日益趋强。理论上讲,每个大学毕业生作为社会所属成员在社会公平原则基础上,都应平等地享有就业机会与占有其均有“份额”。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学毕业生在劳动就业过程中,往往机遇并不均等,特别是还会遇有失业等职业风险,这对多数大学毕业生都始料不及,从而使大学毕业生因没有相应工作而陷入生活贫困。为了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通过政府和社会运用社会保障手段,帮助社会其在遇有失业等职业风险并面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依法给予物质救济或提供相应的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的物质保障。
特别是应建立大学毕业生失业预警制度,运用科技手段,准确掌握与预测大学毕业生的就业与失业态势,以利于政府在大学毕业生失业率达到社会承受警戒线时,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性措施。同时,我国失业保障至今没有完整的立法,制定《失业保障法》等法律法规,通过立法确定失业保障的定义、失业保障的对象、失业保障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原则、失业补贴的条件、管理体制,并使各地区、各部门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已成为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的当务之急。
二、社会保障机制是大学毕业生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保证
社会保障机制是社会进步的需求,也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标志。对大学毕业生就业而言,就是要以市场需求为取向,以素质技能为基本,实行自主、公平、竞争就业。人才市场的正常运行与职业竞争机制所形成的优胜劣汰,势必造成部分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就业岗位,特别是在社会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必然会出现相当数量的大学毕业生失业现象,这也是社会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必然现象。同时,市场经济还需要储备适量的高素质的产业后备军、形成人才合理流动机制与并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合理配置劳动力。为此,社会就必须建立相应的较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就是通过全社会统一的保障网络,使大学毕业生在更换工作岗位和迁徙时没有后顾之忧。否则,大学毕业生就不能实现合理流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愿望就难于实现。
三、社会保障机制是大学毕业生人力资源价值分配的调节器
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是市场经济的重要标志与必然要求。它不仅可以减轻现代市场经济给人们生活带来的风险,而且也可为部分成为弱势群体的大学毕业生提供基本的价值公平分配。为了解决这一社会问题,就需要借助政府的力量对人们的社会经济生活与经济收入进行干预,通过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措施与对社会成员的收入进行必要的再分配等调节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弥补市场经济的缺陷,缓解相关的社会矛盾,并促进人力价值公平分配目标的实现。这还要求社会要进一步面向不同的社会群体建立多元化的最低收入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大学毕业生获得最基本的劳动报酬的权益。
四、社会保障机制是大学毕业生人力资源再生产的基础
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是促进大学毕业生人力资源市场公平、高效地运行,维持大学毕业生人力资源再生产的重要机制。大学毕业生人力资源是持续的可再生资源,其持续与可再生性依赖于对其不断进行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只有通过常规性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让从业的大学毕业生及时掌握新知识和新技能,才能更好地适应现有工作与岗位的需要。同时,随着大学毕业生人力资源市场的不断完善发展,使得社会对大学毕业生人力素质的要求也在日益提高。无论是新就业者,还是失业者都已意识到,要想就业或再就业,仅凭单一的知识和技能,已远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用人的需要。因此,加强岗位适应性培训和岗前的任职资格培训,是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这就要求社会要加大职业教育与岗位培训的投入,逐步建立和完善面向多样化市场需求,多方位办学、多渠道培训的职业技术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技能开发体系,要实行劳动预备制、在岗人员培训制、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制与职业资格证书就业准人制。要把原一次性职前教育转变为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储备培训。教育、劳动、人事、科技等行政部门与工会、共青团组织还要积极通过职业技术培训、岗位职业培训、岗位技能达标考评和技术比武等有效途径,大力提高大学毕业生的科学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并使其转化为高素质的人力资源资源。
五、社会保障机制是激发大学毕业生劳动积极性的催化剂
21世纪全方位的市场竞争,已不再单纯是企业经济实力与产品的竞争,更主要的则是企业最大限度提高员工整体素质,最大限度发挥员工积极作用与最大限度满足市场需要的竞争。为激发人才的“内驱力”,企业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动态管理机制。要本着“岗位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认真推行利于优化人才管理的岗位竞争制度,要真正体现“能者上,庸者让”,使员工队伍素质整体上得以优化,使企业的人、财、物等各种生产要素达到最佳结合,不断提高企事业单位的劳动生产率与工作效率。大学毕业生也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与劳动技能,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不至于在竞争中被淘汰。倘若没有社会保障体系,企业就无法引入竞争机制,就无法使大学毕业生在自我发展与社会需要的双向选择中,实实在在地通过脚踏实地的奋斗,实现事业追求与人生价值的“共赢”。因此,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是激发大学毕业生劳动积极性的最佳催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