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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诉讼制度发展到今天,正处在一个关键的转型时期,已经开始并将继续实现“八个转向”:一是从一元价值的斗争立场转向多元价值的和谐立场。“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建国根基与执政理念,“以阶级斗争为纲”和“专政”的治国方略,决定了最初在对待犯罪问题上追求的是打击犯罪的一元价值。1996年修改刑事诉讼法,虽在权利保障上有所进步,但是总体上依然是单向打击犯罪的斗争立场。随着执政党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及构建和谐社会的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