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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或日本,大多数股份是分散持有,拥有超过该上市公司10%股份的所有人非常少见。在而中国,每个上市公司都有一个或一群股权集中的股东,我们称之为大股东或控股股东,他们行使超越管理层的绝对权力,侵占小股东的利益。2005年的开始股权分置改革至2010年左右,股改基本完成。从理论上讲,股权分置改革稀释了股权集中度,弱化了大股东的控制权,从而降低了大股东的侵占程度。目前,股权分置改革效应研究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采用案例研究来分析股权分置改革的短期效应,另一种是采用多元回归最小二乘法分析股权分置改革对企业绩效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