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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民间借贷纠纷大量涌现的背景之下,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应运而生,借贷中心能否引导民间借贷走向阳光化、规范化、法治化,还需在进一步探索中前进。笔者通过分析借贷中心的性质、市场接受度和业务覆盖范围三个方面,以期实现借贷中心的成功运营和推广。
[关键词]民间借贷、温州模式、借贷中心
[中图分类号]F830.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6-0498-01
一、民间借贷之现状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1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便的融资手段,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容易造成诸多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占了商事案件收案量的半壁江山,这几乎是近年来很多基层法院面临的普遍现象。究其原因,一是传统的熟人之间的民间借贷不规范,债务人恶意避债现象增多;二是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的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事主资不抵债,导致被告同一的系列民间借贷纠纷陆续涌入法院。诉讼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一种方式,属于事后救济,而事后救济往往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将借贷风险干预前移,引导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是减少民间借贷纠纷的明智之举。
二、民间借贷传统模式之弊端
(一)民间借贷手续简陋。一般地,民间借贷在熟人之间或者通过熟人介绍而发生借贷关系,中国人都比较好面子,债权人在出借时往往不好意思要求债务人出具借条,即使出了借条,借条的内容、形式往往具有随意性。对于出借的款项,也常以现金形式交付。日后,一旦因借款催讨无着起诉到法院,债权人在诸多方面将面临举证困难,吃哑巴亏的案例屡见不鲜。
(二)还款的信用约束力降低。以亲缘、地缘为中心的人际关系网络是民间借贷活动最基本的信用基础。2一般地,民间借贷在熟人之间或者通过熟人介绍而发生借贷关系。出借人主要以维系人情为出发点,以感情基础为信用保证,感情基础对借款人的信用到底有多少约束力,这个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就笔者看来,现代社会人口流动性增强,社会诚信度日渐式微,建立在亲缘地缘土壤上的信用开始变得不那么可靠。
(三)民间融资渠道狭窄。建立在熟人关系上的借贷,借款人的民间融资能力主要看其人际关系网络的大小和关系亲近程度,这就决定了其民间融资渠道的有限性,不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三、规范民间借贷的温州模式
2012年3月29日,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有限公司在温州工商局鹿城分局领取营业执照,这是温州市、乃至浙江省的首家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借贷中心)。
该借贷中心是一家按照企业化运作的公司,融合了民间融资中介服务、备案管理及监测体系等功能,为资金出借方和需求方搭建一个交易平台。借贷中心还引进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处和评估公司租赁的服务窗口,提供民间借贷相关的配套服务。现阶段,借贷中心靠收取进驻的其他中介机构的租赁费维持营运。
四、温州模式之完善
温州模式的借贷中心颠覆了传统的民间借贷模式,将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本交易,开创了民间借贷的公共平台,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传统民间借贷的种种弊端。但是,借贷中心是否真能起到作用?对于借贷中心的性质定位、市场接受度、业务覆盖范围等诸多细节目前仍处于激烈商讨阶段,借贷中心是否会成功运营和推广,尚需进一步探索。笔者针对上述问题作了如下思考,以期对温州模式的发展有所裨益。
(一)关于借贷中心的性质定位
由于传统的民间借贷引起一系列社会问题,扰乱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政府才在社会阵痛中试点适度监管民间借贷的方式。推出借贷中心的初衷在于引导民间借贷向阳光化、规范化、法治化发展。借贷中心作为政府发起的一项市场监管手段,行政的手只能适度介入,具体的操作流程则由市场自己去完成。关于借贷中心的性质,就服务平台来说,宜定位为政府的一项公共服务项目,而参与其中的借贷双方及入驻的中介机构则按照市场化运营,交易自主、风险自负。
(二)关于市场接受度
让民间借贷浮出水面必需赋予借贷中心独特的吸引力,首要的就是让借贷双方感到有保障,这是平台发挥效用的关键。近年来,民间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案件频发,出借人本息无归的后果,相信对民间借贷有一定的警示效果。加之银行存款利率低、物价上涨、投资渠道狭窄等因素影响,如果借贷中心的收益风险比高,那将吸引到一批潜在的资金持有者。熟人间的借贷,出于情面和利息的都有,出借人对资金的安全情当然也很关心,但碍于情面,借款过程往往不够理智。如果出借人约借款人到借贷中心办理借贷手续,通过第三方协助其完成借贷规范性和安全性的考察,那么对出借人来说,尤其具有吸引力。对于资金需求者来说,通过借贷中心借款,大大拓宽了其资金来源,不必在熟人圈中搜寻目标,也不必遭遇银行贷款的繁琐和门槛。从上述借贷双方来分析,假以时日,市场接受度应该不难培育。
(三)关于业务覆盖范围
借贷中心提供的业务范围可借鉴淘宝网购物平台的操作模式,在提供平台的基础上由资金供需双方自由交易,中心只作为管理员的角色出现,主要靠收取入驻机构的场地费和广告费作为运营成本。借贷中心可提供信息登记和查询、规范合同、法律咨询、估价、公证服务,随着新的市场需求出现,业务范围可相应拓展。中心本身仅提供审核身份、登记、查询及格式合同样本,其他业务由入驻中心的中介公司或市场中的其他专业服务机构提供,由当事人自主选择是否购买。具体来说,信息登记包括需求登记和成交登记,借贷双方自主商谈借贷细节。建立贷款人信用等级系统,贷款人的每一笔违约行为将在信用系统留下不良记录,出借人可查询贷款人的信用等级,再考虑交易与否或交易策略。
法院里民间借贷的收案量是反映民间借贷规范与否的晴雨表,为了节约有限的司法资源和维稳成本,为了提高合理诉求方的胜诉率,最好的办法就是实现民间借贷纠纷的事前干预,规范民间借贷从源头开始。希望温州模式试点和推广成功,实现民间借贷的阳光化、规范化、法治化。
参考文献
[1]http://baike.baidu.com/view/218879.htm
[2]鞠春彦,民间借贷的社会功能及其发展研究,理论探讨,2006年第2期,129页
[关键词]民间借贷、温州模式、借贷中心
[中图分类号]F830.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6-0498-01
一、民间借贷之现状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1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便的融资手段,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容易造成诸多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占了商事案件收案量的半壁江山,这几乎是近年来很多基层法院面临的普遍现象。究其原因,一是传统的熟人之间的民间借贷不规范,债务人恶意避债现象增多;二是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的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事主资不抵债,导致被告同一的系列民间借贷纠纷陆续涌入法院。诉讼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一种方式,属于事后救济,而事后救济往往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将借贷风险干预前移,引导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是减少民间借贷纠纷的明智之举。
二、民间借贷传统模式之弊端
(一)民间借贷手续简陋。一般地,民间借贷在熟人之间或者通过熟人介绍而发生借贷关系,中国人都比较好面子,债权人在出借时往往不好意思要求债务人出具借条,即使出了借条,借条的内容、形式往往具有随意性。对于出借的款项,也常以现金形式交付。日后,一旦因借款催讨无着起诉到法院,债权人在诸多方面将面临举证困难,吃哑巴亏的案例屡见不鲜。
(二)还款的信用约束力降低。以亲缘、地缘为中心的人际关系网络是民间借贷活动最基本的信用基础。2一般地,民间借贷在熟人之间或者通过熟人介绍而发生借贷关系。出借人主要以维系人情为出发点,以感情基础为信用保证,感情基础对借款人的信用到底有多少约束力,这个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就笔者看来,现代社会人口流动性增强,社会诚信度日渐式微,建立在亲缘地缘土壤上的信用开始变得不那么可靠。
(三)民间融资渠道狭窄。建立在熟人关系上的借贷,借款人的民间融资能力主要看其人际关系网络的大小和关系亲近程度,这就决定了其民间融资渠道的有限性,不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三、规范民间借贷的温州模式
2012年3月29日,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有限公司在温州工商局鹿城分局领取营业执照,这是温州市、乃至浙江省的首家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借贷中心)。
该借贷中心是一家按照企业化运作的公司,融合了民间融资中介服务、备案管理及监测体系等功能,为资金出借方和需求方搭建一个交易平台。借贷中心还引进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处和评估公司租赁的服务窗口,提供民间借贷相关的配套服务。现阶段,借贷中心靠收取进驻的其他中介机构的租赁费维持营运。
四、温州模式之完善
温州模式的借贷中心颠覆了传统的民间借贷模式,将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本交易,开创了民间借贷的公共平台,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传统民间借贷的种种弊端。但是,借贷中心是否真能起到作用?对于借贷中心的性质定位、市场接受度、业务覆盖范围等诸多细节目前仍处于激烈商讨阶段,借贷中心是否会成功运营和推广,尚需进一步探索。笔者针对上述问题作了如下思考,以期对温州模式的发展有所裨益。
(一)关于借贷中心的性质定位
由于传统的民间借贷引起一系列社会问题,扰乱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政府才在社会阵痛中试点适度监管民间借贷的方式。推出借贷中心的初衷在于引导民间借贷向阳光化、规范化、法治化发展。借贷中心作为政府发起的一项市场监管手段,行政的手只能适度介入,具体的操作流程则由市场自己去完成。关于借贷中心的性质,就服务平台来说,宜定位为政府的一项公共服务项目,而参与其中的借贷双方及入驻的中介机构则按照市场化运营,交易自主、风险自负。
(二)关于市场接受度
让民间借贷浮出水面必需赋予借贷中心独特的吸引力,首要的就是让借贷双方感到有保障,这是平台发挥效用的关键。近年来,民间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案件频发,出借人本息无归的后果,相信对民间借贷有一定的警示效果。加之银行存款利率低、物价上涨、投资渠道狭窄等因素影响,如果借贷中心的收益风险比高,那将吸引到一批潜在的资金持有者。熟人间的借贷,出于情面和利息的都有,出借人对资金的安全情当然也很关心,但碍于情面,借款过程往往不够理智。如果出借人约借款人到借贷中心办理借贷手续,通过第三方协助其完成借贷规范性和安全性的考察,那么对出借人来说,尤其具有吸引力。对于资金需求者来说,通过借贷中心借款,大大拓宽了其资金来源,不必在熟人圈中搜寻目标,也不必遭遇银行贷款的繁琐和门槛。从上述借贷双方来分析,假以时日,市场接受度应该不难培育。
(三)关于业务覆盖范围
借贷中心提供的业务范围可借鉴淘宝网购物平台的操作模式,在提供平台的基础上由资金供需双方自由交易,中心只作为管理员的角色出现,主要靠收取入驻机构的场地费和广告费作为运营成本。借贷中心可提供信息登记和查询、规范合同、法律咨询、估价、公证服务,随着新的市场需求出现,业务范围可相应拓展。中心本身仅提供审核身份、登记、查询及格式合同样本,其他业务由入驻中心的中介公司或市场中的其他专业服务机构提供,由当事人自主选择是否购买。具体来说,信息登记包括需求登记和成交登记,借贷双方自主商谈借贷细节。建立贷款人信用等级系统,贷款人的每一笔违约行为将在信用系统留下不良记录,出借人可查询贷款人的信用等级,再考虑交易与否或交易策略。
法院里民间借贷的收案量是反映民间借贷规范与否的晴雨表,为了节约有限的司法资源和维稳成本,为了提高合理诉求方的胜诉率,最好的办法就是实现民间借贷纠纷的事前干预,规范民间借贷从源头开始。希望温州模式试点和推广成功,实现民间借贷的阳光化、规范化、法治化。
参考文献
[1]http://baike.baidu.com/view/218879.htm
[2]鞠春彦,民间借贷的社会功能及其发展研究,理论探讨,2006年第2期,1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