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目前学术界普遍存有对《周易》讼卦之“讼”的误读,这种误读甚至影响到了司法实践。事实上以历史语境言,“讼”从来源看具有必然的天理,从含义看具有丰富的法蕴而非仅指“诉讼”,从属性看则具有吉性而非为“终凶”,从深度看也绝无“无讼”之义。虽然历史上学术受政治影响是个不争的事实,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对讼卦之“讼”进行学术辩正仍有必要。
【机 构】
:
苏州大学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21江苏省丹阳市司法局,江苏丹阳212300
【基金项目】
:
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天学与法律”(10FFX025);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天时规制:天学视域下传统时间之法律研究”(10YJA820015)阶段性成果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前学术界普遍存有对《周易》讼卦之“讼”的误读,这种误读甚至影响到了司法实践。事实上以历史语境言,“讼”从来源看具有必然的天理,从含义看具有丰富的法蕴而非仅指“诉讼”,从属性看则具有吉性而非为“终凶”,从深度看也绝无“无讼”之义。虽然历史上学术受政治影响是个不争的事实,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对讼卦之“讼”进行学术辩正仍有必要。
其他文献
2017年10月9日,“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法学期刊引领与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研讨会”在暨南大学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主办,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承办,北大法律信息网(北大法宝)、中国知网和《法治社会》杂志社协办。
8月召开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是首次经党中央批准,并由“两高两部”联合召开的,规格之高、影响之大前所未有。特别是中国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的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内涵丰富,为律师制度明确定位,为律师事业发展指明方向。律师界倍感振奋,反响强烈,社会公众广泛热议,纷纷点赞。对于法学界而言。也预示着律师制度及其相关理论的研究将成为“显学”,律师学发展和繁荣的春天已经到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中国法治建设和法治发展的新理论。进一步厘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发展与中国法治建设实践的关系。用中国法治建设实践去推动法治理论发展,用法治理论去引领中国法治建设实践,意义尤为重大。中国正在全面开展的法治建设实践则是法治理论发展的动力。中国法治理论发展的实践动力系统包括法治实践主体系统、法治实践活动系统、法治实践环境系统、法治实践资源系统。以上四大系统的合力.乃是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发展强劲的动力源泉。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为《决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这既是借鉴世界发达国家法治文明成果的正确选择,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更是立足中国基本国情的创新方略,是我们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理念和技术的升华。
无论最初是为了“以法治国”还是“以法强国”,在近代列强铁蹄的践踏与富强的诱惑下,中国法治转型与法治建设已经走过了一个多世纪。经过二战后西方的价值与制度输出以及第三世界国家国家建设的客观需要,“法律发展”愈益成为中国学界所关注的问题。20世纪末期,在华盛顿共识的激励和经济/资本全球化裹挟下,“法治复兴”运动如火如荼。
正如中国的法制现代化是由国家推进的,中国的法学很大程度上是在与政治的互动中发展起来的。2013年中国法学的发展,因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而展现了其卓著的智识贡献,同时也扩充了其知识体系、拓展了其理论增长的空间。
我国新一轮司法改革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在充满期待的同时我们也认为必须认真对待司法改革。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当下处理民族问题、协调民族关系的基本制度。它一方面是我党鉴于当时的国内情势,向中国传统治理边疆的政治经验回归的产物,体现出反现代性的"治理论"特点;另一方面又是我党向前苏联模式学习的产物,体现出共和不足的"政经论"特点。为了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要,有必要对其进行实质性宪法爱国主义层面的可能转向。区别于"治理论"和"政经论",实质性宪法爱国主义的基本特点是"权利论"。
听众就是说话者在论辩过程中想通过其论辩来影响的人的总称。在佩雷尔曼的修辞学理论中,听众可分为普遍听众、特殊听众和说话者本人。司法判决的听众可以分为法官自身、当事人、当事人的辩护人或代理人以及关注该案的人。听众是司法判决过程中的旁观者;听众需要被"说服",法官需要通过司法判决去说服听众;听众自己也有"裁判天平",因而其"裁判"倾向会形成"修正性的民意"。司法判决可以从事实层面、法律层面和伦理道德层面去说服听众。
清人谓"万事胚胎始于州县",今人亦多认为佐杂系闲曹,但事实并非如此。清代的佐杂逐渐获得命案的检验权,且配有仵作,其权限亦逐渐完整,从原来需印官覆验,发展到直接由佐杂在验后填格取结即可。命案在州县官的审理权中具有核心意义,检验则在命案处理中又具有核心意义,佐杂在获得检验权的同时,亦获得了命案事实上的审理权,并由此必然获得其他案件的审理权。因此,必须承认佐杂在州县之下发挥着一级审判机关的作用,万事胚胎亦由他们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