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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上发生农机交通事故时,人们自然会想到由交警处理。但是遇到交警不作出交通事故认定,或主要肇事者逃逸等情形时,大多数人都显得束手无策,甚至会选择放弃自己的权利。我国近几年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上述问题的解决都作了明确规定。本文通过近期农村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从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角度出发。详细分析了非法占道堆沙对本案的发生存在的因果关系,证明了沙主为什么对本案要承担责任的问题。同时,附带介绍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与交通事故中民事责任的区别等法律常识。引用了农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