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高中免费入学制度 促进边疆教育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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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红河州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立足红河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始终突出扩规和提质两大普通高中教育发展重点,公共服务政策逐步向南部欠发达地区倾斜,正式实施南部地区农村户口普通高中学生免费入学制度,有效地调动了边疆少数民族及农村学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的积极性,推动了红河州普通高中教育快速健康发展,该制度实施至今,共计免除21 264人次学生学费,补助资金达850.56万元。
  立足实际谋发展
  南北发展差异大是红河州最大的州情。红河州南部地区,以红河为界,靠近边境的红河、元阳、绿春、金平、屏边、河口6县,通称“南部6县”,是集边境、偏远、少数民族、深度贫困于一体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经济基础薄弱,文化教育发展缓慢,社会发育程度低。2013年,南部6县贫困总人口55.16万人,占全州贫困人口的66.8%。南部6县贫困发生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83个百分点。因此,红河州要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南部山区综合扶贫开发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中,教育表现尤为突出。2013年教育统计数据显示,南部地区高中阶段平均毛入学率基本只有北部地区的一半,而教育教学质量的差距更大,加快南部地区高中教育发展,促进南北部地区高中教育协调发展,是红河教育发展的重点工作。
  近年来,红河州委、州政府审时度势,立足实际,锁定南部山区实施扶贫,确立了“两增、两减、一保护”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南部地区扶贫开发工作。“两增”即增收、增学,增收就是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增学就是增加教育资源的供给,提高农村劳动者受教育程度;“两减”即减贫、减人,减贫就是减少贫困,减人就是减少农民,转为城市居民;“一保护”,即保护生态环境。
  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在推进扶贫工作、加快社会发展的整体工作中,教育摆在十分突出的核心位置。而在一个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中,高中教育发展是一个具有标志性和带动性的重要工作。在南部地区,由于贫困人口数量众多,现行的高中学生资助政策不能满足学生完成高中教育的需要,随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不断深入,为支持和帮助更多的山区农村学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在州委、州政府实施的南部山区综合开发工作中,将提升南部6县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作为扶贫开发的重要指标,纳入了对各县市及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
  由州扶贫办及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相关费用,实施了一项具有历史意义的教育惠民政策——免除南部地区农村户口普通高中学生学费。
  惠民扶贫出实招
  按照州委对南部山区综合开发工作的有关要求,州县两级及时成立了相关的工作小组,全面部署开展工作。州教育局、扶贫办等相关部门从自身职能出发,积极协调配合,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一,广泛宣传,全面启动。南部6县按照全州统一部署,以高中学校为主,采取教职工大会、班会课、升旗仪式、校园广播、宣传橱窗等形式,大力宣传政策方案,并要求各年级分管领导、年级主任、班主任要进一步组织学习,认真领会免学费入学的相关教育惠民政策精神,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广泛宣传,使之做到家喻户晓,全面营造全社会支持学生入学,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二,认真登记,应免尽免。按照规定,享受免费的普通高中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一是户籍条件。学生入学时具有南部六县农村户口,并出具有效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二是录取条件。学生录取时成绩必须达到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即须为正式录取学生。三是学籍条件。具有南部6县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留级、转出、退学、补习及在外校寄读的不享受免费政策。学籍信息最终由州级基础教育信息平台确认。在州教育局的统一安排下,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认真督促学校做好学生的登记造册工作,并按要求做好公示,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白。
  第三,协调配合,强化保障。学期开学时,符合条件的农村学生实行免交学费入学,决不允许先交后退。州教育局根据南部6县教育局上报的学生数据,认真开展数据的核实、上报、审批工作,按照“学生免费入学,政府全额补助”的规定,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学校按照所免除的费用,及时全额下拨办学经费。
  全面实施显效益
  一年来,通过免除南部6县农村户口普通高中学生学费工作的实施,进一步强化了教育事业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重要地位的认识,社会公共资源支持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促进了全州教育事业的和谐、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不断健全教育惠民政策体系。当前,我国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已建立了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但就总体处于西部欠发达地区的红河州而言,因发展差距大、贫困面较广,国家资助政策体系难以满足红河州南部地区贫困学生入学资助的需求,红河州对南部地区农村户口普通高中学生实施免学费入学,补充了国家资助政策的不足。另外,针对边疆民族地区普高学生的教育惠民政策红河州还实施了近30年的民族高中班制度,2014年以来,已将办学任务扩展到建水、个旧、蒙自、开远、弥勒等县市一中,利用州内优质教育资源,加快边疆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年招生已达到500人。至此,针对南部地区高中学生的地方教育惠民政策已逐步形成上下沟通、内外结合、相辅相成的自身体系。
  二是促进薄弱地区教育事业发展。通过免学费入学政策的实施,使南部地区初中毕业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的积极性得到激发,2014秋季学期入学人数比春季学期农村户口学生增加了1 812人。同时,此举对初中阶段学生的激励作用也是很明显的。通过政府对学生就读普高学校的支持和鼓励,有力地促进了南部地区初中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开展,义务教育水平得到不断巩固和提高。据统计,2014年,南部6县普通高中学校共计招生6 581人,比2013年增加1 031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42.7%,比2013年提升了5个百分点。
  三是不断夯实扶贫开发工作基础。教育发展是扶贫开发的重要方面,教育扶贫是真正的“造血式”扶贫,可直接提升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从红河州南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偏低的现实来看,面对较大范围的贫困人群,通过更大力度的教育资助,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学生接受较好的高中教育,全面提升贫困家庭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让他们掌握必需的劳动技术和技能,将更好地适应现代生产和经济结构变化的需要,更好地融入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这对加快红河州南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其他文献
在我国,无论是基础教育还是特殊教育,教育活动都应该以提高学生综合能力为核心。在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进行教育活动时,应该考虑到他们的身心特点和身心需要,努力为他们创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