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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针对《现代汉语词典》所收方吉词语的注音谈了几点看法:所收北方方言词语若存在读音差异且有普通话读音的,应按普通话读音标注。有变读的词语可以直接标注本调;已经消亡或渐趋消亡的方音,可以不再标注。其他方言区的词语可以直接按普通话读音标注,必要对可以用括注加以说明。这样标音符合动态规范的原则,有利于推广普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