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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官办慈善机构按其管理权和运作方式可分为中央官办和地方官办两大类。主要包括福田院、居养院、安济坊、慈幼局和漏泽园等机构。在行政管理和经费管理上,宋代官办慈善机构已具有制度化、规范化的特点,有效地提高了慈善机构的运作效率,促进了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同时官办慈善事业的发展也促进了民间慈善事业的兴起,促进了宋代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化和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