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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秋天的黄昏,草原用沉默接纳了我这个不速之客。刚刚掉进地平线的太阳,把最后的余光映上天空,却把巨大的阴影留给了草原。莜麦、胡麻以及更广大的野草都回家了,草原越发空旷,幽深、苍凉,彰显着原始的静美。不动声色的草原高深莫测,令人心生敬畏,我不能言语,甚至不能自如地呼吸,任凭身体被一点点抽空。我像阿来的《尘埃落定》中的那个傻小子一样,怯怯地问自己,也问苍茫的草原:我是谁?我在哪?
“我是谁”似乎很容易回答,但真的回答时,才知道这是一个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我在草原生活的十年,以及后来更长的时间,一直没能把这个问题想明白。
“我在哪”倒不难回答。刚刚从数学系毕业的我,轻易地就计算出了我的坐标:北纬41.76度,东经116.15度。这是我在世界的位置,只属于我一个人的位置。在1:1000000的国土上,如果沿时光逆行,你或许可以搜索到那个叫“鱼儿山”的小镇,你将看到一片草原,以及那个在草原里踽踽独行的“大男孩儿”。
但很多事情是难以用数学计算清楚的。草原的阔大,以及物质和精神的双重贫瘠,都让我迷惘。我承认那时候我有点儿矫情,“我是谁”的问题还没搞清,新的问题又接踵而来: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从哪里来”或许还能勉强说说,比如我从一个小山村来,比如我从一所大专院校来。但谁能清楚自己“要到哪里去呢”?就像草原上根本没有路,但任你向哪儿走,都可抵达一个境地。要么就说“我从虚无中来,向虚无中去”?——这似乎不该是“八十年代新一辈”应有的境界。当一个人在现实中找不到出口的时候,他难免会向另一个维度寻找,于是,有人陷入哲学,有人皈依宗教。我找到的是诗歌和围棋。我没日没夜地读呀写呀,沉迷于艾略特的《荒原》不能自拔。而围棋盘原本就是一片巨大的荒原,生于太极的黑白两色棋子,演绎着宇宙的无穷奥妙。
爱心这个地方从行政区划上这里属于河北省,从地理位置上则处于内蒙古高原的南部边缘,俗称“坝上”。在我最失魂落魄的时候,这个小镇收留了我,让我拥有了一份平凡的工作,和一间遮风挡雪的小屋。这里是一家国营牧场的总部,也是方圆几十里的中心。小镇上各个职能部门一应俱全,甚至还有一座能容纳数百人的电影院。但小镇终归很小,在一望无际的草原里,它如同大海上的一叶扁舟,小得可以忽略不计。工作之余,我就去草原上漫无目的地游荡,走累了就随便躺在哪儿读一本什么书,读烦了就望着天空发呆。然后,起来继续游荡。
小镇因山而名。鱼儿山与小镇相距一公里,中间是被称为“北滩”的一片草原。山是一座“孤山”,在草原上横空出世,虽只有几十米高,却奇崛孤傲。一条小河从山脚缠绕而去。河很窄,一步即可跨过,但水很深,深不见底。小河叫“羊肠子河”,是滦河源头的一脉支流。羊肠子河深深嵌入草原,她是草原的母亲,也是草原的伤口。她柔肠曲径似行似止,终于还是在千回百转之后决然辞别,投入大海的怀抱。一条河流淌的过程就是不断壮大不断变化的过程,我曾在下游多次与滦河不期而遇,她多了若干丰满,也多了几许浑浊。
如果刚好雨过天晴,我会骑车来这里看落日。草原从脚底一直铺向天边,在雨水的衬托下,更像是浩瀚无垠的大海。夕阳返照出满天彩霞,晚霞又染红了“海水”,一时间海天一色,波澜不兴,一幅瑰丽的画卷,给草原上一切生灵以强烈的震撼。我的文字功力不足以描述这种震撼,只好篡改别人的诗句:“草原上的落日/悲壮得,就像/英雄的感叹”。登上山头时,笼罩草原的霞光已被暮色所取代,远处的村庄渐渐隐去,偌大的草原上,除了雕塑般的马群,就剩大片大片静静开放的野花。
我常常问自己:草原到底用什么征服了我,使我对他生死相依?是他的辽阔,他的壮美?还是他的蓝天白云,他的绿草繁花?抑或是他的羊群马队,他的劲舞烈酒?草原是美的,美得让人心醉。但仅有美丽还不足以征服我,草原毕竟是雄性的,美丽仅仅是他的外衣。就是说还应该有更深层的东西在冥冥中主宰着我的灵魂。
今天,当我置身于远离草原的江南,当我飘荡在水乡的柔情和都市的喧嚣里,当我在楼群的缝隙中迷失方向忘记归路的时候,我终于明白了:是荒凉和静默!是草原的荒凉和静默征服了我。
爱心那是怎样的荒凉怎样的静默呀!仿佛万年冰川之上,一个旷世豪杰倾诉着他所有的悔恨与怀念;仿佛宇宙的洪荒之初,弥漫着虚无与空寂,又孕育着无穷的时间和空间。
草原的“花季”很短,每年只有三四个月,其余的大部分时间里,草原袒露的都是没有绿色、没有生机的荒凉。最是残月冷照的秋夜,山丘匍匐,寒蛩哑音,一如天幕地台的剧院里,激情谢幕,喧闹散场,遍地霜花闪动岁月亘古的疼痛。或者是雪野茫茫的冬晨,树不摇,鸟不飞,时间也被冻僵了,天地间只有一辆牛车在缓缓行进,只有车轮碾轧积雪的声音,吱吱呀呀,时断时续。从秋到冬,从冬到春,纵然风刀雪剑,草原始终静默着,充盈荒野的只是鞭子的呼啸,而不是草原的呻吟。草原因荒凉而博大,因静默而坚韧。荒凉是一种美,一种残缺的大美;静默是一种力量,一种摄人心魄的力量。
草原对我的征服是不可抗拒的,他宿命般的设定了我的人生坐标。在生命的坐标系中,每个人都有他肉体的原点和精神的原点。肉体的原点无疑是故乡,精神的原点却各有不同,有时它与故乡重合,有时它在另一个地方。对我来说,精神的原点就是坝上的那片草原。故乡是我们出发的地方,是我们肉体的母亲;而草原则是我灵魂的起点和参照物,是我精神上的父亲。
十年的时间,即使不能重塑一个人,至少足以改变一个人。草原用他的荒寂昭示我,人之高贵不在于表象的华丽,而在于内心的宁静,在于对万物的敬畏。我习惯了为受伤的羔羊弯腰,习惯了在狂风暴雪中昂首。我原本是山村眼里流出的一滴清泪,却被草原酿成了一杯醇酒——我的外形依然是平静的水,而本质却是热烈的火。
草原远不止碧草蓝天那么简单,他的身上汇集了太多的作为父亲作为男人的质感:春天的柔情,夏天的奔放;秋天的冷静,冬天的刚烈。早晨的厚重,黄昏的深邃;白日的豪气,夜晚的坚忍。风的狂野,雨的含蓄;山的孤傲,水的柔软……这一切的一切都已经刻进我的骨头、融入我的血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优也好,劣也罢,这些生命的基因我必须接受,因为,谁都无权选择自己的父亲。
草原给予我无比宽广的空间。这是无关俗旨的空间,我看到的是神性的、圣洁的天空。十年里,我独自在草原走着,似乎从未停止,似乎我就那么一刻不停地走了十年,不论春夏秋冬,不管阴晴雨雪。这是心灵的独行,也是无奈的对抗。草原的旷阔让一切高大者变得渺小;而在心灵的独行中,一个渺小的人也会忽视自己的卑微。
爱心空中时有小鸟飞过,把好听的歌声种子一样撒在草原,长成这遍野的小花。鸟是介于人和神之间的一种精灵,或者说鸟是人和神之间的使者,它们向神明转达众生的苦难,又把上苍的悲悯布施给苍生。鸟是百灵鸟,坝上的百灵鸟很有名,它们的很多前辈都“移民”进了城市的笼子里。刚进城的百灵属于“野百灵”,需要经过反复调教,将它们的民间唱法改为美声唱法。它们则以失去率真和自由为代价,换来了锦衣玉食的生活。我知道进了城的百灵肯定会怀念草原,但不知它们是否还愿意回来。
偶尔会与一条小路相遇。再小的路都会走得很远,都连着纷纭的红尘。有的人在路上徘徊一生,有的人走了就不再回来。
那时,去与留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一方面是城市的召唤和诱惑,一方面是对草原的眷恋;一方面是对人喧车嚣的抵触,一方面是对毡靴土炕的厌倦。曾经一度决定就在闲花野草间安置今生,但结果是,在离草原越来越远的同时,我走过的城市也越来越大。此刻,当我在键盘上拷打情感时,才发觉自己实在有些虚伪。我想到了那些成功逃出乡村挤进城市的诗人,他们在阳台上在报刊里,把城市骂得臭不可闻,把家乡赞美成人间天堂,并且哭天喊地的要回归家园,但几乎没有谁能割舍那红灯绿酒的牵绊。乡村更像是我们灵魂的栖息地,当我们在城市玩累了玩腻了时,我们会想念它,想念它的小桥流水,想念它的牧歌唱晚。但面对乡村的贫苦和寂寞,我们难免英雄气短,最多也就是为了休整而回去复习一下久违的乡土气息,或者干脆就在梦中完成。
虚伪归虚伪,我还是要说——假如人生是一部戏剧,我将毅然推翻前边不成功的彩排,把一部分情节彻底删除,把其余的重新安排;我宁愿回到草原去放牧自己的真性情,或者作草原上的一株马莲,固守着一角自由的舞台,绽放自己的素雅和宁馨,然后,悄然谢幕。但人生没有彩排,从出发的那一刻起,我们就行驶在一条单行线上,规则与观众都不允许我们逆行。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非回答不可的话,似乎答案也只属于“现在进行时”:我是一只误打误撞跑进城里的野羊,我从草原来,我是草原的儿子,我的血管里流的是青草的汁液。这个城市和我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他们之所以用金钱喂养我,不过是为了我身上还算珍贵的皮毛。他们也只能得到我的皮毛!
那么,我该向哪里去呢?从离开草原的那一天起,答案就逐渐明晰。一个声音近乎咬牙切齿:“总有一天我会回去!”虽然归路迢迢,但好在我还记得家在哪里。也许灵魂早已启程而肉身总是迟滞,也许,一生一世我们都要走在回家的路上……
“我是谁”似乎很容易回答,但真的回答时,才知道这是一个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我在草原生活的十年,以及后来更长的时间,一直没能把这个问题想明白。
“我在哪”倒不难回答。刚刚从数学系毕业的我,轻易地就计算出了我的坐标:北纬41.76度,东经116.15度。这是我在世界的位置,只属于我一个人的位置。在1:1000000的国土上,如果沿时光逆行,你或许可以搜索到那个叫“鱼儿山”的小镇,你将看到一片草原,以及那个在草原里踽踽独行的“大男孩儿”。
但很多事情是难以用数学计算清楚的。草原的阔大,以及物质和精神的双重贫瘠,都让我迷惘。我承认那时候我有点儿矫情,“我是谁”的问题还没搞清,新的问题又接踵而来: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从哪里来”或许还能勉强说说,比如我从一个小山村来,比如我从一所大专院校来。但谁能清楚自己“要到哪里去呢”?就像草原上根本没有路,但任你向哪儿走,都可抵达一个境地。要么就说“我从虚无中来,向虚无中去”?——这似乎不该是“八十年代新一辈”应有的境界。当一个人在现实中找不到出口的时候,他难免会向另一个维度寻找,于是,有人陷入哲学,有人皈依宗教。我找到的是诗歌和围棋。我没日没夜地读呀写呀,沉迷于艾略特的《荒原》不能自拔。而围棋盘原本就是一片巨大的荒原,生于太极的黑白两色棋子,演绎着宇宙的无穷奥妙。
爱心这个地方从行政区划上这里属于河北省,从地理位置上则处于内蒙古高原的南部边缘,俗称“坝上”。在我最失魂落魄的时候,这个小镇收留了我,让我拥有了一份平凡的工作,和一间遮风挡雪的小屋。这里是一家国营牧场的总部,也是方圆几十里的中心。小镇上各个职能部门一应俱全,甚至还有一座能容纳数百人的电影院。但小镇终归很小,在一望无际的草原里,它如同大海上的一叶扁舟,小得可以忽略不计。工作之余,我就去草原上漫无目的地游荡,走累了就随便躺在哪儿读一本什么书,读烦了就望着天空发呆。然后,起来继续游荡。
小镇因山而名。鱼儿山与小镇相距一公里,中间是被称为“北滩”的一片草原。山是一座“孤山”,在草原上横空出世,虽只有几十米高,却奇崛孤傲。一条小河从山脚缠绕而去。河很窄,一步即可跨过,但水很深,深不见底。小河叫“羊肠子河”,是滦河源头的一脉支流。羊肠子河深深嵌入草原,她是草原的母亲,也是草原的伤口。她柔肠曲径似行似止,终于还是在千回百转之后决然辞别,投入大海的怀抱。一条河流淌的过程就是不断壮大不断变化的过程,我曾在下游多次与滦河不期而遇,她多了若干丰满,也多了几许浑浊。
如果刚好雨过天晴,我会骑车来这里看落日。草原从脚底一直铺向天边,在雨水的衬托下,更像是浩瀚无垠的大海。夕阳返照出满天彩霞,晚霞又染红了“海水”,一时间海天一色,波澜不兴,一幅瑰丽的画卷,给草原上一切生灵以强烈的震撼。我的文字功力不足以描述这种震撼,只好篡改别人的诗句:“草原上的落日/悲壮得,就像/英雄的感叹”。登上山头时,笼罩草原的霞光已被暮色所取代,远处的村庄渐渐隐去,偌大的草原上,除了雕塑般的马群,就剩大片大片静静开放的野花。
我常常问自己:草原到底用什么征服了我,使我对他生死相依?是他的辽阔,他的壮美?还是他的蓝天白云,他的绿草繁花?抑或是他的羊群马队,他的劲舞烈酒?草原是美的,美得让人心醉。但仅有美丽还不足以征服我,草原毕竟是雄性的,美丽仅仅是他的外衣。就是说还应该有更深层的东西在冥冥中主宰着我的灵魂。
今天,当我置身于远离草原的江南,当我飘荡在水乡的柔情和都市的喧嚣里,当我在楼群的缝隙中迷失方向忘记归路的时候,我终于明白了:是荒凉和静默!是草原的荒凉和静默征服了我。
爱心那是怎样的荒凉怎样的静默呀!仿佛万年冰川之上,一个旷世豪杰倾诉着他所有的悔恨与怀念;仿佛宇宙的洪荒之初,弥漫着虚无与空寂,又孕育着无穷的时间和空间。
草原的“花季”很短,每年只有三四个月,其余的大部分时间里,草原袒露的都是没有绿色、没有生机的荒凉。最是残月冷照的秋夜,山丘匍匐,寒蛩哑音,一如天幕地台的剧院里,激情谢幕,喧闹散场,遍地霜花闪动岁月亘古的疼痛。或者是雪野茫茫的冬晨,树不摇,鸟不飞,时间也被冻僵了,天地间只有一辆牛车在缓缓行进,只有车轮碾轧积雪的声音,吱吱呀呀,时断时续。从秋到冬,从冬到春,纵然风刀雪剑,草原始终静默着,充盈荒野的只是鞭子的呼啸,而不是草原的呻吟。草原因荒凉而博大,因静默而坚韧。荒凉是一种美,一种残缺的大美;静默是一种力量,一种摄人心魄的力量。
草原对我的征服是不可抗拒的,他宿命般的设定了我的人生坐标。在生命的坐标系中,每个人都有他肉体的原点和精神的原点。肉体的原点无疑是故乡,精神的原点却各有不同,有时它与故乡重合,有时它在另一个地方。对我来说,精神的原点就是坝上的那片草原。故乡是我们出发的地方,是我们肉体的母亲;而草原则是我灵魂的起点和参照物,是我精神上的父亲。
十年的时间,即使不能重塑一个人,至少足以改变一个人。草原用他的荒寂昭示我,人之高贵不在于表象的华丽,而在于内心的宁静,在于对万物的敬畏。我习惯了为受伤的羔羊弯腰,习惯了在狂风暴雪中昂首。我原本是山村眼里流出的一滴清泪,却被草原酿成了一杯醇酒——我的外形依然是平静的水,而本质却是热烈的火。
草原远不止碧草蓝天那么简单,他的身上汇集了太多的作为父亲作为男人的质感:春天的柔情,夏天的奔放;秋天的冷静,冬天的刚烈。早晨的厚重,黄昏的深邃;白日的豪气,夜晚的坚忍。风的狂野,雨的含蓄;山的孤傲,水的柔软……这一切的一切都已经刻进我的骨头、融入我的血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优也好,劣也罢,这些生命的基因我必须接受,因为,谁都无权选择自己的父亲。
草原给予我无比宽广的空间。这是无关俗旨的空间,我看到的是神性的、圣洁的天空。十年里,我独自在草原走着,似乎从未停止,似乎我就那么一刻不停地走了十年,不论春夏秋冬,不管阴晴雨雪。这是心灵的独行,也是无奈的对抗。草原的旷阔让一切高大者变得渺小;而在心灵的独行中,一个渺小的人也会忽视自己的卑微。
爱心空中时有小鸟飞过,把好听的歌声种子一样撒在草原,长成这遍野的小花。鸟是介于人和神之间的一种精灵,或者说鸟是人和神之间的使者,它们向神明转达众生的苦难,又把上苍的悲悯布施给苍生。鸟是百灵鸟,坝上的百灵鸟很有名,它们的很多前辈都“移民”进了城市的笼子里。刚进城的百灵属于“野百灵”,需要经过反复调教,将它们的民间唱法改为美声唱法。它们则以失去率真和自由为代价,换来了锦衣玉食的生活。我知道进了城的百灵肯定会怀念草原,但不知它们是否还愿意回来。
偶尔会与一条小路相遇。再小的路都会走得很远,都连着纷纭的红尘。有的人在路上徘徊一生,有的人走了就不再回来。
那时,去与留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一方面是城市的召唤和诱惑,一方面是对草原的眷恋;一方面是对人喧车嚣的抵触,一方面是对毡靴土炕的厌倦。曾经一度决定就在闲花野草间安置今生,但结果是,在离草原越来越远的同时,我走过的城市也越来越大。此刻,当我在键盘上拷打情感时,才发觉自己实在有些虚伪。我想到了那些成功逃出乡村挤进城市的诗人,他们在阳台上在报刊里,把城市骂得臭不可闻,把家乡赞美成人间天堂,并且哭天喊地的要回归家园,但几乎没有谁能割舍那红灯绿酒的牵绊。乡村更像是我们灵魂的栖息地,当我们在城市玩累了玩腻了时,我们会想念它,想念它的小桥流水,想念它的牧歌唱晚。但面对乡村的贫苦和寂寞,我们难免英雄气短,最多也就是为了休整而回去复习一下久违的乡土气息,或者干脆就在梦中完成。
虚伪归虚伪,我还是要说——假如人生是一部戏剧,我将毅然推翻前边不成功的彩排,把一部分情节彻底删除,把其余的重新安排;我宁愿回到草原去放牧自己的真性情,或者作草原上的一株马莲,固守着一角自由的舞台,绽放自己的素雅和宁馨,然后,悄然谢幕。但人生没有彩排,从出发的那一刻起,我们就行驶在一条单行线上,规则与观众都不允许我们逆行。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非回答不可的话,似乎答案也只属于“现在进行时”:我是一只误打误撞跑进城里的野羊,我从草原来,我是草原的儿子,我的血管里流的是青草的汁液。这个城市和我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他们之所以用金钱喂养我,不过是为了我身上还算珍贵的皮毛。他们也只能得到我的皮毛!
那么,我该向哪里去呢?从离开草原的那一天起,答案就逐渐明晰。一个声音近乎咬牙切齿:“总有一天我会回去!”虽然归路迢迢,但好在我还记得家在哪里。也许灵魂早已启程而肉身总是迟滞,也许,一生一世我们都要走在回家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