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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国家注资支持的条件下,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高”这一不争事实,若不尽快加以解决,不仅达不到国际上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最低资本充足率8%的要求,也难以达到国内银监会标准;而且由此所隐匿的风险后患,以及给银行经营者所带来的新的巨大压力,都是难以承受的。面对这一严峻状况,我们是泰然自若,墨守成规;还是顺应形势,改弦易张呢?该文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现状、不足的主要成因,并针对性的提出了相关对策,以期与国内同仁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