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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制度的实行使“责任政府”这一理念得到落实。但从问责制度实行开始,官员“复出”现象频繁出现,问责的效果大为减损。作为“复出”现象的前置程序,问责制度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造成了不合理“复出”的泛滥。文章梳理了从2003年开始实行问责至今的数据,意图利用逻辑命题分解“责任”,并将之类型化,进而实现问责结果与“复出”事项的贯通接合,达到规制官员不合理“复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