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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981年中国所得税体制建立伊始,中国就采用了一种二元体制对外商在境内投资行为进行征税。粗略地讲,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的外国企业,在应纳税所得额(包括扣除)方面与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的子公司适用同样的规定,以其从事经营的净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未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的外国企业,其来源于中国的所得以毛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并以预提的方式纳税。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