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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3月以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的一个新任务是:在今后一个时期要积极推进以国家标准为主体、企业标准为基础,以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为补充,重点突出、结构合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国家标准体系的建设。由此,引出了两个新的概念:把行业标准置于我国标准体系的补充地位;要发展以协会标准为主体的团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