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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近日经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已于2016年12月30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有什么重大意义?记者专访了《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编写组有关专家。
问:为什么要制定《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
这部标准的发布实施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耕地是土地资源中最宝贵的自然资源,耕地质量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生态安全,是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的必要基础,耕地更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人多地少的国情,使我国保护耕地一直保持较大压力。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阶段,保护耕地的压力越来越大。保护耕地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个是数量稳定。就是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坚决守住18.65亿亩耕地红线。另一个是质量提升。就是要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遏制耕地退化趋势,提升耕地质量。特别是要把最优质的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永续利用。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耕地是根本。多年来,我国耕地长期高强度、超负荷使用,耕地质量退化严重,土壤环境已亮起“红灯”。近年来,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湖南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修复试点、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等项目,为遏制耕地退化、提升耕地质量积累了经验,探索了路子。
落实耕地质量保护措施,制定科学的评价标准是主要的基础和前提。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的《耕地质量等级》,是我国首部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填补了当前国家层面耕地质量评价缺少统一标准的空白,具有系统性、专门性和可操作性的特点,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科学的指标和方法,对在新形势下提高我国耕地质量管理与保护水平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问:这部标准有什么特点?
答:《耕地质量等级》从农业生产角度出发,对耕地地力、土壤健康状况和田间基础设施构成的满足农产品持续产出和质量安全的能力进行评价,将耕地质量划分为10个等级。同时,根据全国综合农业区划,结合不同区域耕地特点、土壤类型分布特征,将全国耕地划分为东北区、内蒙古及长城沿线区、黄淮海区、黄土高原区、长江中下游区、西南区、华南区、甘新区、青藏区等9大区域,各区域评价指标由13个基础性指标和6个区域补充性指标组成,并给出了19个评价指标的涵义、获取方法、划分标准等。
此外,《耕地质量等级》根据全国两次土壤普查、测土配方施肥、县域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耕地质量监测等积累的大量数据资料,进行大数据统计分析,在实地验证与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建立了符合各分区耕地质量状况的指标分级标准。
问:《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适用于什么范围?
耕地质量应该怎么评?
答:耕地质量等级划分是从农业生产角度出发,通过综合指数法对耕地地力、土壤健康状况和田间基础设施构成的满足農产品持续产出和质量安全的能力进行评价划分出的等级,适用于各级行政区及特定区域内耕地质量等级划分。园地质量等级划分可参照执行。
耕地质量怎么评?《耕地质量等级》中给出了具体的方法:资料收集与整理;评价样点遴选与数据资料审查;建立数据库;获取评价单元划分与数据;确定耕地质量划分区域;确定耕地质量评价指标及权重;指标隶属度确定与隶属函数构建;计算耕地质量综合指数并划分区域耕地质量等级;耕地清洁程度调查与评价;耕地质量综合评估。
问:我国幅员辽阔,耕地情况错综复杂,这样一部
标准是如何兼顾各方面情况编制而成的?
答:2015年6月,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将《耕地质量等级》列入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由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北京市土肥工作站、山东省土壤肥料总站、江苏省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站、山西省土壤肥料工作站和华南农业大学等6个单位和业内相关专家共同起草。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按照国家标准管理程序和要求,以县域耕地地力评价、省级耕地质量评价以及区域耕地质量汇总评价丰富实践为基础,广泛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等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征求意见,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最终历时1年半完成了这项标准的编制。2016年12月30日,《耕地质量等级》通过了国家标准委审查并发布实施。
答:从目前看,各地对耕地数量保护要求是明确的、具体的,但对质量保护的重视不够、要求不明。2015年,国务院制定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将“耕地质量等级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对耕地质量保护提出明确要求。2016年,农业部颁布了《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第2号部长令),进一步加强对耕地质量的建设与保护。《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是《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的重要抓手,也是耕地质量保护的重要基础。
下一步,农业部还将会同国家标准委,组织开展宣传贯彻和培训,以《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为指引,加快耕地质量保护和建设。重点抓好以下3个方面工作:健全监测体系。建立农业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机构,完善耕地质量等级公报定期发布和耕地质量监测年度报告制度。建设监测网络。力争在“十三五”时期,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构建覆盖全国主要土壤类型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立数据平台。建设耕地质量基础数据库和耕地质量管理信息系统,为各级领导决策和农业生产提供基础支撑。
问:为什么要制定《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
这部标准的发布实施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耕地是土地资源中最宝贵的自然资源,耕地质量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生态安全,是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的必要基础,耕地更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人多地少的国情,使我国保护耕地一直保持较大压力。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阶段,保护耕地的压力越来越大。保护耕地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个是数量稳定。就是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坚决守住18.65亿亩耕地红线。另一个是质量提升。就是要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遏制耕地退化趋势,提升耕地质量。特别是要把最优质的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永续利用。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耕地是根本。多年来,我国耕地长期高强度、超负荷使用,耕地质量退化严重,土壤环境已亮起“红灯”。近年来,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湖南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修复试点、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等项目,为遏制耕地退化、提升耕地质量积累了经验,探索了路子。
落实耕地质量保护措施,制定科学的评价标准是主要的基础和前提。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的《耕地质量等级》,是我国首部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填补了当前国家层面耕地质量评价缺少统一标准的空白,具有系统性、专门性和可操作性的特点,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科学的指标和方法,对在新形势下提高我国耕地质量管理与保护水平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问:这部标准有什么特点?
答:《耕地质量等级》从农业生产角度出发,对耕地地力、土壤健康状况和田间基础设施构成的满足农产品持续产出和质量安全的能力进行评价,将耕地质量划分为10个等级。同时,根据全国综合农业区划,结合不同区域耕地特点、土壤类型分布特征,将全国耕地划分为东北区、内蒙古及长城沿线区、黄淮海区、黄土高原区、长江中下游区、西南区、华南区、甘新区、青藏区等9大区域,各区域评价指标由13个基础性指标和6个区域补充性指标组成,并给出了19个评价指标的涵义、获取方法、划分标准等。
此外,《耕地质量等级》根据全国两次土壤普查、测土配方施肥、县域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耕地质量监测等积累的大量数据资料,进行大数据统计分析,在实地验证与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建立了符合各分区耕地质量状况的指标分级标准。
问:《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适用于什么范围?
耕地质量应该怎么评?
答:耕地质量等级划分是从农业生产角度出发,通过综合指数法对耕地地力、土壤健康状况和田间基础设施构成的满足農产品持续产出和质量安全的能力进行评价划分出的等级,适用于各级行政区及特定区域内耕地质量等级划分。园地质量等级划分可参照执行。
耕地质量怎么评?《耕地质量等级》中给出了具体的方法:资料收集与整理;评价样点遴选与数据资料审查;建立数据库;获取评价单元划分与数据;确定耕地质量划分区域;确定耕地质量评价指标及权重;指标隶属度确定与隶属函数构建;计算耕地质量综合指数并划分区域耕地质量等级;耕地清洁程度调查与评价;耕地质量综合评估。
问:我国幅员辽阔,耕地情况错综复杂,这样一部
标准是如何兼顾各方面情况编制而成的?
答:2015年6月,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将《耕地质量等级》列入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由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北京市土肥工作站、山东省土壤肥料总站、江苏省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站、山西省土壤肥料工作站和华南农业大学等6个单位和业内相关专家共同起草。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按照国家标准管理程序和要求,以县域耕地地力评价、省级耕地质量评价以及区域耕地质量汇总评价丰富实践为基础,广泛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等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征求意见,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最终历时1年半完成了这项标准的编制。2016年12月30日,《耕地质量等级》通过了国家标准委审查并发布实施。
答:从目前看,各地对耕地数量保护要求是明确的、具体的,但对质量保护的重视不够、要求不明。2015年,国务院制定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将“耕地质量等级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对耕地质量保护提出明确要求。2016年,农业部颁布了《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第2号部长令),进一步加强对耕地质量的建设与保护。《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是《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的重要抓手,也是耕地质量保护的重要基础。
下一步,农业部还将会同国家标准委,组织开展宣传贯彻和培训,以《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为指引,加快耕地质量保护和建设。重点抓好以下3个方面工作:健全监测体系。建立农业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机构,完善耕地质量等级公报定期发布和耕地质量监测年度报告制度。建设监测网络。力争在“十三五”时期,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构建覆盖全国主要土壤类型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立数据平台。建设耕地质量基础数据库和耕地质量管理信息系统,为各级领导决策和农业生产提供基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