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一法律与情理的关系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中国的传统法律具有重内容轻形式的"实质合理性"的倾向。这正如中国美学。就形式与内容的关系而言,中国法律观与审美观倒确实有许多相似之处。比如权利(义务)与程序的关系,正如中国审美中的"神"与"形"、"意"与"象"、"情"与"景"等关系一样,前者为内容,后者是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