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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症的诊断范围历来不停地变迁,过去有诊断泛滥倾向,目前有取消趋势。各种现行权威版本的分类与诊断标准差别甚大。美国《精神障碍的诊断统计手册》第3、4版皆已取消神经症这个诊断总称。《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几乎完全抛弃神经症这一概念。国内的现状是,《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虽保留神经症诊断,但自第1版至第3版也皆处于较大变动中:例如《中国精神障碍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与《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第2版(修订版)(CCMD-2-R)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