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上世纪60年代初,《民权法》尚未诞生,妇女运动尚未兴起,一名17岁的白人少女在跨进大学校门的短短几个星期后便怀孕了。令人惊讶的不是她在学期末选择了退学,不是孩子的父亲来自另一个大陆并有着与她不同的肤色,不是她在大半个美国都把与黑人通婚定为重罪时嫁给了他,也不是她在婚后不久便与丈夫离异。令人惊讶的是她坚信,她的儿子聪颖过人,“在这个世界上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哪怕是当美国总统。”她说对了。
一生坎坷不落俗套
奥巴马的母亲曾提醒他:“我也许没给你别的,但我给了你一个有趣的人生。”她自己的一生也是有趣的,不落俗套,辗转各地,与时代格格不入,充满了失误、烦恼与成就。她是一对堪萨斯夫妇的独生女,小时候颠沛流离,12年里搬了7次家,最终上了西雅图的一所高中。
父母给她取名为斯坦利,这个男孩子气十足的名字给她惹来不少麻烦。因此,来到夏威夷大学后,她改用中间名,怀孕时名叫安·邓纳姆。由于再婚,她在大部分职业生涯中的名字是安·索托罗。后来她发表文章时使用的名字是S·安·邓纳姆。
离异后不久,她与印度尼西亚留学生洛洛·索托罗结婚,并带着6岁的贝拉克跟随他来到生活条件十分艰苦的爪哇。1970年,她生下奥巴马同母异父的妹妹玛雅。与洛洛的感情也未持续很久。奥巴马的父亲言语粗鲁,玛雅的父亲则常常提着酒瓶子在外面游荡至深夜。在儿子看来,这段婚姻显然是寂寞的。1979年。他的母亲和继父离婚。此后她再也没有建立较长久的感情生活。
为人母向来是需要勇气的,一个孤立无援的母亲尤其需要勇气。从1973年开始,安·索托罗一直独自抚育着两个不同种族、不同父亲的孩子,边养活他们边读完了硕士。她从事小额贷款工作,向东南亚穷人发放信贷,自己却常常捉襟见肘。她不愿回美国的部分原因就在于经济状况。她在国外可以生活得很安逸,而在美国只会债台高筑。如果一名事业有成的女性有孩子,我们通常不会先过问她的育儿能力,但安·索托罗的情况不同。毕竟,我们需要弄清我国第44任总统是怎样成长起来的。言传身教用心良苦
她是个什么样的母亲?至少就她的儿子而言,她用心良苦。她非常重视行为举止,贝拉克·奥巴马从小就极有礼貌。安·索托罗向他灌输社会责任感、勤奋工作的重要性和懂得回报的必要性。她不喜欢美国人在国外表现出来的傲慢自负,她注重的是心胸开阔。奥巴马总统曾写道:“一如我的大多数价值观,我的同情心是向母亲学来的。”他宣称,母亲似乎一心要培养出一个集“爱因斯坦、甘地和哈里·贝拉方特”于一身的人。
最重要的是,她通过言传身教强调教育的意义。这决定了奥巴马青少年时期的面貌。母亲用打字机把他的家庭作业打出来批改。从奥巴马的回忆录中,我们得知他凌晨五点就起床学习。当他的校友肆意评论几乎空空如也的冰箱和家里乱糟糟的景象时,她大发雷霆。她把儿子拉到一边提醒他:她是单身母亲,要上学,还要抚养两个孩子。烤饼干恐怕不是她优先考虑的事。雅加达最好的学校不收印尼学生,而且很贵;在他9岁时,她把儿子送回夏威夷,很快自己也前往团聚。为了儿子的学业,也为了自己的学业,安·索托罗在1975年做了大多数美国母亲都不会做的事:她把13岁的奥巴马留给父母照顾,重返印尼开始为博士论文做实地考察。
这次离别对安来说有多痛苦?奥巴马的妹妹称,这是他们的母亲做过的最艰难的事情。儿子受教育的最好机会在夏威夷,安在事业上有所建树的唯一机会在国外。奥巴马记得是他自己做出了这一抉择。印尼没有什么可给予他的。或许关键在于,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他的母亲和外祖父母都无助于他完成最紧迫的作业:黑人在美国如何长大。志存高远怀有梦想
三年后,她再也无法忍受与儿子天各一方之苦。1978年秋天,她回到火奴鲁鲁呆了几个月。她遭遇了敌视,尽管奥巴马的敌视或许是青春期叛逆。
奥巴马的妹妹或许给出了最佳注解:“有梦想的女人总是有麻烦。”安·索托罗绝对是有梦想的。她生性乐观,为人随和,很容易被打动。她还是一个孜孜不倦、进取心十足、志存高远的工作狂,一个喜爱美食的女人。i985年元旦,安在笔记本里给自己列出了12个新年目标。烤饼干没排在靠前的位置,两个孩子则分列倒数第二(玛雅)和末尾(23岁的贝拉克)。“完成博士论文”是首要目标,接下来是经济状况稳定。说来奇怪,这份清单上的第四项竟然是再婚。没有什么能比这更好地描绘出一个非传统人生了。她始终极度反感故作圣洁,对社会习俗缺少耐心,诚实得令人难以置信。
自古以来,养育孩子的过程中总会产生一些意想不到的后果。儿子从父母那里学到的东西有的是她刻意传授的,有的则是她在不经意间传授的。公众服务意识和未经任何雕琢的理想主义直接来源于他的母亲。她曾经义无反顾地成为闯荡世界的西方女性,所以他能够岿然屹立于白人面孔的海洋之中。然而,对卑微低下、前途莫测和紧张不安生活的憎恶亦然。
安·索托罗是一名奇女子,她抵制社会关于职业女性、单身女性和特立独行女性的看法。她对传统的相夫教子角色态度刻薄,这也许是两次婚姻失败的恶果,也许是两次婚姻失败的根源。
这位长期移居国外、逐渐以印尼为家的母亲培养出了一位坚定不移的美国爱国者。就总统而言,她是完全正确的。
(选自《参考时代》)
一生坎坷不落俗套
奥巴马的母亲曾提醒他:“我也许没给你别的,但我给了你一个有趣的人生。”她自己的一生也是有趣的,不落俗套,辗转各地,与时代格格不入,充满了失误、烦恼与成就。她是一对堪萨斯夫妇的独生女,小时候颠沛流离,12年里搬了7次家,最终上了西雅图的一所高中。
父母给她取名为斯坦利,这个男孩子气十足的名字给她惹来不少麻烦。因此,来到夏威夷大学后,她改用中间名,怀孕时名叫安·邓纳姆。由于再婚,她在大部分职业生涯中的名字是安·索托罗。后来她发表文章时使用的名字是S·安·邓纳姆。
离异后不久,她与印度尼西亚留学生洛洛·索托罗结婚,并带着6岁的贝拉克跟随他来到生活条件十分艰苦的爪哇。1970年,她生下奥巴马同母异父的妹妹玛雅。与洛洛的感情也未持续很久。奥巴马的父亲言语粗鲁,玛雅的父亲则常常提着酒瓶子在外面游荡至深夜。在儿子看来,这段婚姻显然是寂寞的。1979年。他的母亲和继父离婚。此后她再也没有建立较长久的感情生活。
为人母向来是需要勇气的,一个孤立无援的母亲尤其需要勇气。从1973年开始,安·索托罗一直独自抚育着两个不同种族、不同父亲的孩子,边养活他们边读完了硕士。她从事小额贷款工作,向东南亚穷人发放信贷,自己却常常捉襟见肘。她不愿回美国的部分原因就在于经济状况。她在国外可以生活得很安逸,而在美国只会债台高筑。如果一名事业有成的女性有孩子,我们通常不会先过问她的育儿能力,但安·索托罗的情况不同。毕竟,我们需要弄清我国第44任总统是怎样成长起来的。言传身教用心良苦
她是个什么样的母亲?至少就她的儿子而言,她用心良苦。她非常重视行为举止,贝拉克·奥巴马从小就极有礼貌。安·索托罗向他灌输社会责任感、勤奋工作的重要性和懂得回报的必要性。她不喜欢美国人在国外表现出来的傲慢自负,她注重的是心胸开阔。奥巴马总统曾写道:“一如我的大多数价值观,我的同情心是向母亲学来的。”他宣称,母亲似乎一心要培养出一个集“爱因斯坦、甘地和哈里·贝拉方特”于一身的人。
最重要的是,她通过言传身教强调教育的意义。这决定了奥巴马青少年时期的面貌。母亲用打字机把他的家庭作业打出来批改。从奥巴马的回忆录中,我们得知他凌晨五点就起床学习。当他的校友肆意评论几乎空空如也的冰箱和家里乱糟糟的景象时,她大发雷霆。她把儿子拉到一边提醒他:她是单身母亲,要上学,还要抚养两个孩子。烤饼干恐怕不是她优先考虑的事。雅加达最好的学校不收印尼学生,而且很贵;在他9岁时,她把儿子送回夏威夷,很快自己也前往团聚。为了儿子的学业,也为了自己的学业,安·索托罗在1975年做了大多数美国母亲都不会做的事:她把13岁的奥巴马留给父母照顾,重返印尼开始为博士论文做实地考察。
这次离别对安来说有多痛苦?奥巴马的妹妹称,这是他们的母亲做过的最艰难的事情。儿子受教育的最好机会在夏威夷,安在事业上有所建树的唯一机会在国外。奥巴马记得是他自己做出了这一抉择。印尼没有什么可给予他的。或许关键在于,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他的母亲和外祖父母都无助于他完成最紧迫的作业:黑人在美国如何长大。志存高远怀有梦想
三年后,她再也无法忍受与儿子天各一方之苦。1978年秋天,她回到火奴鲁鲁呆了几个月。她遭遇了敌视,尽管奥巴马的敌视或许是青春期叛逆。
奥巴马的妹妹或许给出了最佳注解:“有梦想的女人总是有麻烦。”安·索托罗绝对是有梦想的。她生性乐观,为人随和,很容易被打动。她还是一个孜孜不倦、进取心十足、志存高远的工作狂,一个喜爱美食的女人。i985年元旦,安在笔记本里给自己列出了12个新年目标。烤饼干没排在靠前的位置,两个孩子则分列倒数第二(玛雅)和末尾(23岁的贝拉克)。“完成博士论文”是首要目标,接下来是经济状况稳定。说来奇怪,这份清单上的第四项竟然是再婚。没有什么能比这更好地描绘出一个非传统人生了。她始终极度反感故作圣洁,对社会习俗缺少耐心,诚实得令人难以置信。
自古以来,养育孩子的过程中总会产生一些意想不到的后果。儿子从父母那里学到的东西有的是她刻意传授的,有的则是她在不经意间传授的。公众服务意识和未经任何雕琢的理想主义直接来源于他的母亲。她曾经义无反顾地成为闯荡世界的西方女性,所以他能够岿然屹立于白人面孔的海洋之中。然而,对卑微低下、前途莫测和紧张不安生活的憎恶亦然。
安·索托罗是一名奇女子,她抵制社会关于职业女性、单身女性和特立独行女性的看法。她对传统的相夫教子角色态度刻薄,这也许是两次婚姻失败的恶果,也许是两次婚姻失败的根源。
这位长期移居国外、逐渐以印尼为家的母亲培养出了一位坚定不移的美国爱国者。就总统而言,她是完全正确的。
(选自《参考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