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物抵债的法律适用r——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72号为例

来源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tomotar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72号是关于以物抵债的案例,最高法在该案中选择了债的更改说作为判决的理论基础,理由是双方通过以物抵债协议变更了原先的旧债合同关系,原先的旧债合同关系消灭,应当履行以物抵债协议产生的新债.最高法对以物抵债的认识囿于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与原先旧债合同的效力,没有认识到以物抵债的本质在于抵债之物价值变动的风险分担.风险分担的原则在于利益的权衡,在抵债之物的价值发生变动时,如何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分担风险,才是以物抵债应当关注的核心问题.
其他文献
高质量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研究范畴.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我国经济发展阶段转化为高质量发展阶段,这就要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基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
驻村第一书记制度是以精准扶贫为切入,破局现行的村两委班子乡村治理格局,高效结合国家治理与基层治理,助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在乡村落地实施的重要举措.基于角色
推动资本下乡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是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解决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三农”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也是克服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现实选
在西方中心论的话语逻辑中,西方现代化模式是唯一和普世的,但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研究揭示了现代化道路是多元的.中国在对世界现代化发展规律的“循常”中逐渐“
图像叙事是以图像再现并传递意义的方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图像叙事作为连接国家与人民的视觉纽带,具有着视觉动员的重要功能.形象、 情感、 空间构成图像叙事的基本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