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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网络时代,自媒体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逐渐发展成为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的重要手段。然而由于公民素养不高、相关立法不完善、行业自律不足等原因,导致自媒体作为新兴事物,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诸多问题。针对自媒体的发展现状和突出问题,提高公民素质、完善相关立法、加强行业自律,是引导自媒体健康发展、促进民主法治建设的迫切需要。
关键词:自媒体;失范;规制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智能设备的广泛应用,信息传递呈现高速便捷的特点,加之公民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在网络环境中的互动交流成为常态,“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记者”的自媒体时代应运而生。自媒体的出现,改变了传统媒体垄断信息来源、公民被动接受信息传播的局面,与传统媒体截然不同的传播理念和传播方式,使媒体报道成为一种交互式共享的讨论模式,对公民表达意见、凸显个性,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具有积极影响。但是由于自媒体缺乏法治规范以及自我约束,也带来诸多社会问题。作为新媒体典型代表之一的自媒体是引导和编织网络舆论的重要力量。党员及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自媒体的特点、积极意义和负面效应,了解以自媒体为代表的新媒体规制路径。
一、自媒体的特点和意义
1. 自媒体的主要特点
所谓自媒体,指的是私人化、平民化、普泛化、自主化的传播者以现代化、电子化的手段,向不特定的大多数或者特定的单个人传递规范性及非规范性信息的新媒体的总称,是为个体提供信息生产、积累、共享、传播内容兼具私密性和公开性的信息传播方式。其传播媒介包括博客、微博、微信、贴吧、论坛、网络社区等。相比传统媒体,自媒体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
(1)平民化
自媒体使得任何人均可成为信息的发布者、传播者或接受者。信息发布者可以是普通老百姓,也可以是企业高管或政府官员,其传播内容或是时政评论,或是家长里短。在收集信息、传播信息的过程中,无须专业技巧,也不需要经过严格的层级审批制度,体现出便捷性和普泛化的鲜明特征。
(2)时效性
自媒体制作简单,信息来源就在身边,事件发生时,每一个出现在现场的人都可以采集信息,仅需一部手机,即可实现立体化的记录。自媒体信息发布简单,从收集信息至发布信息的时间可以忽略不计,只要信息符合受众口味,就可以即时迅速传播。
(3)交互性
传统媒体的信息是单向传递的,而自媒体的信息是双向流动的,人人都是信息的制作者和传播者,从而为政府与公民进行良性互动搭建了一个良好的沟通平台。
(4)人格化
自媒体的内容多是基于创作者的个性、喜好、背景等来编辑,常具有鲜明的人格特点,能吸引不同人格特征的群体。
在以上特征影响下,在自媒体时代,不同的声音来自四面八方,每个人都在独立获得的资讯中对事物作出判断。自媒体有别于由专业媒体机构主导的信息传播,它是由普通大众主导的信息传播活动,由传统“点到面”的传播转化为“点到点”的一种对等的传播概念。
2. 自媒体的意义
相关政策文件指出,“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强化互联网思维,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互补、一体发展,坚持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要一手抓融合,一手抓管理,确保融合发展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在加强引导的原则下,自媒体可以发挥其在社会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
(1)自媒体有利于推动社会民主进程
言论自由、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是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有着明确规定。公民的言论自由、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能否得到保障,体现着一个国家的民主法治水平。
在自媒体时代,先进的技术使得公民可以随时随地自由发表意见,充分表达诉求,言论自由得到前所未有的保障。自媒体打破了传统媒体对于信息来源的垄断,拓宽了公民获取信息的渠道,公民的知情权得以实现。自媒体还为公民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实现创造条件。公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国家事务和公共事务,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同时,网络的匿名性和开放性使得公民的言论处于宽松的环境当中,公民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可以揭发贪污腐败,还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消费维权,从而确保各项权利的有效落实。
(2)自媒体有利于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自媒体的快捷性和平民化有助于促进司法公平公正的实现。
一方面,自媒体改变了公民参与司法活动的方式。相比传统媒体,许多案件容易在自媒体平台得到关注,然后持续发酵成为热点案件,进而引发全社会的关注,并对司法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另一方面,自媒体培育出监督权力滥用的力量。民众舆论产生于自媒体平台,社会公众经由自媒体平台可以迅速形成一种力量,并且通过立体化、全天候的方式关注案件进程,与其他干涉案件结果的力量形成对抗,从而使法院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并考虑到社会效果,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3)自媒体有利于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良好的信息交流传播环境、顺畅的多元文化互融意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石。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任何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通过自己的方式发布信息、主张诉求,从而实现民众“张扬个性、表达意见”的需求,并在自媒体的带动下,逐渐形成良性的信息传播氛围。
在这种氛围里,各种信息可以得到快速、有效地传播,各种观点可以得到自由、广泛地讨论。自媒体可对各种新闻、观点进行传播和讨论,可以促使多种观点的激烈碰撞,正是这种激烈碰撞,极大地促进了社会对多元文化的包容,推动了社会的文明进步。
二、我国自媒體有待规范
自媒体的迅速发展,打击了传统媒体作为信息来源的垄断地位,使得公民的言论自由、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更加充分的实现。同时自媒体作为一种相对自由的信息传播形式,逐渐发展成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自媒体作为新兴事物,在发展模式、法律规制等方面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 真实性不够
自媒体可以迅速成长,归功于人人参与的主体自觉。但参与者受自身知识水平、道德素养、年龄智力等因素的影响,获取信息、理解信息的能力各不相同。
此外,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群众普遍存在浮躁、焦虑的不良心态。受其影响,缺乏职业媒体人素养的社会公众,极易将许多未经证实的新闻事件甚至虚假消息,作为吸引人们注意力的噱头大肆报道。结果就是,自媒体时代公民获取信息的手段和渠道拓宽了,但碎片化的信息内容品质堪忧,是非真假难辨,网络谣言屡禁不止,网络公信力受到重创。
2. 侵权事件频发
虽然我国尚未制订新闻传播法,但传统媒体在信息收集至信息发表的整个过程中,有一系列成熟的新闻规范予以约束。另外,传统媒体的从业人员均为职业媒体人,受过良好的专业训练,具有较高的职业操守,其从业行为也要受到法律规范和行业规范的约束,因而传统媒体的侵权行为被大大降低。但在自媒体平台中,因为平民化、门槛低的特点,普通公众充当了媒体人的角色,拥有媒体人的功能,但个人素质却良莠不齐、鱼龙混杂,导致侵犯他人隐私、著作权等事件屡见不鲜。
3. 对公共秩序产生冲击
自媒体已经成为社会公众凸显个性的平台,许多人为了博人眼球或获取关注,经常发布不良文字、图片、视频等。在开放的网络环境中,人人均可接触这些信息,尤其是未成年人,由于心智尚不成熟,更易受到影响进而盲目效仿,这不仅影响了未成年的身心健康,还破坏了社会风气。
自媒体同时也成为社会公众情绪宣泄的平台,有些人经常发布一些缺乏理性的、偏激片面的信息,正在成长中的青少年或者教育水平较低的公众有时无法判断真伪,影响他们对客观世界的正确认识,从而导致情绪性言论扩大蔓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三、规制我国自媒体的主要路径
1. 完善立法,依法规制自媒体表达
法律规范缺失是自媒体良莠不齐,存在混乱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国关于自媒体的立法严重滞后,主要法律有2000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2012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除此以外还有一些部门颁布的行政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不仅层级不高,而且多头管理,无论是在立法的层次上还是数量上,都与现实需求有不小的差距。
要想实现自媒体的规范有序,必须完善相关民事立法,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除此以外还应结合刑事、行政等方面的立法规范自媒体的使用,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将自媒体纳入法治的轨道。
2. 建章立制,加强自媒体行业自律
自媒体行业数量庞大、结构松散,政府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监管。政府要想规范自媒体行业,须要依靠行业自律,通过建立自媒体行业标准,发动自媒体自身的力量,实现自媒体行业的内部自我净化,从信息发布源头上改善自媒体的混乱现象。
具体来说,就是要在政府的引导下成立由行业经营者组成的自媒体行业协会,制订符合自媒体行业特点的、可操作性强的行业自律公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引导自媒体行业进行自我监督。比如建立相应的自媒体信息库,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后台筛选,对涉及个人隐私以及著作权内容的信息进行过滤,这样才有助于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和著作权。
3. 加强引导,提高公民媒介素养
公民是自媒体的直接参与者,他们的媒介素养如何直接关系到自媒体的健康发展。要想提高公民的媒介素养,关键在于加强教育引导,使自媒体从业人员及参与者不仅具有获取信息、解读信息的能力,还具有理性思考、客观分析的能力。
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环境和庞杂多样的网络信息,要学会辨别和筛选,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认真核实,从而做出正确的判断。网民需自觉地抵制虛假信息和不良信息的传播,不人云亦云,不盲目跟风,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作者简介:崔焯城,男,汉族,山东滨州人,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管学院教师,研究方向:财税政策与公共管理。
关键词:自媒体;失范;规制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智能设备的广泛应用,信息传递呈现高速便捷的特点,加之公民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在网络环境中的互动交流成为常态,“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记者”的自媒体时代应运而生。自媒体的出现,改变了传统媒体垄断信息来源、公民被动接受信息传播的局面,与传统媒体截然不同的传播理念和传播方式,使媒体报道成为一种交互式共享的讨论模式,对公民表达意见、凸显个性,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具有积极影响。但是由于自媒体缺乏法治规范以及自我约束,也带来诸多社会问题。作为新媒体典型代表之一的自媒体是引导和编织网络舆论的重要力量。党员及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自媒体的特点、积极意义和负面效应,了解以自媒体为代表的新媒体规制路径。
一、自媒体的特点和意义
1. 自媒体的主要特点
所谓自媒体,指的是私人化、平民化、普泛化、自主化的传播者以现代化、电子化的手段,向不特定的大多数或者特定的单个人传递规范性及非规范性信息的新媒体的总称,是为个体提供信息生产、积累、共享、传播内容兼具私密性和公开性的信息传播方式。其传播媒介包括博客、微博、微信、贴吧、论坛、网络社区等。相比传统媒体,自媒体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
(1)平民化
自媒体使得任何人均可成为信息的发布者、传播者或接受者。信息发布者可以是普通老百姓,也可以是企业高管或政府官员,其传播内容或是时政评论,或是家长里短。在收集信息、传播信息的过程中,无须专业技巧,也不需要经过严格的层级审批制度,体现出便捷性和普泛化的鲜明特征。
(2)时效性
自媒体制作简单,信息来源就在身边,事件发生时,每一个出现在现场的人都可以采集信息,仅需一部手机,即可实现立体化的记录。自媒体信息发布简单,从收集信息至发布信息的时间可以忽略不计,只要信息符合受众口味,就可以即时迅速传播。
(3)交互性
传统媒体的信息是单向传递的,而自媒体的信息是双向流动的,人人都是信息的制作者和传播者,从而为政府与公民进行良性互动搭建了一个良好的沟通平台。
(4)人格化
自媒体的内容多是基于创作者的个性、喜好、背景等来编辑,常具有鲜明的人格特点,能吸引不同人格特征的群体。
在以上特征影响下,在自媒体时代,不同的声音来自四面八方,每个人都在独立获得的资讯中对事物作出判断。自媒体有别于由专业媒体机构主导的信息传播,它是由普通大众主导的信息传播活动,由传统“点到面”的传播转化为“点到点”的一种对等的传播概念。
2. 自媒体的意义
相关政策文件指出,“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强化互联网思维,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互补、一体发展,坚持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要一手抓融合,一手抓管理,确保融合发展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在加强引导的原则下,自媒体可以发挥其在社会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
(1)自媒体有利于推动社会民主进程
言论自由、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是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有着明确规定。公民的言论自由、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能否得到保障,体现着一个国家的民主法治水平。
在自媒体时代,先进的技术使得公民可以随时随地自由发表意见,充分表达诉求,言论自由得到前所未有的保障。自媒体打破了传统媒体对于信息来源的垄断,拓宽了公民获取信息的渠道,公民的知情权得以实现。自媒体还为公民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实现创造条件。公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国家事务和公共事务,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同时,网络的匿名性和开放性使得公民的言论处于宽松的环境当中,公民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可以揭发贪污腐败,还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消费维权,从而确保各项权利的有效落实。
(2)自媒体有利于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自媒体的快捷性和平民化有助于促进司法公平公正的实现。
一方面,自媒体改变了公民参与司法活动的方式。相比传统媒体,许多案件容易在自媒体平台得到关注,然后持续发酵成为热点案件,进而引发全社会的关注,并对司法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另一方面,自媒体培育出监督权力滥用的力量。民众舆论产生于自媒体平台,社会公众经由自媒体平台可以迅速形成一种力量,并且通过立体化、全天候的方式关注案件进程,与其他干涉案件结果的力量形成对抗,从而使法院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并考虑到社会效果,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3)自媒体有利于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良好的信息交流传播环境、顺畅的多元文化互融意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石。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任何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通过自己的方式发布信息、主张诉求,从而实现民众“张扬个性、表达意见”的需求,并在自媒体的带动下,逐渐形成良性的信息传播氛围。
在这种氛围里,各种信息可以得到快速、有效地传播,各种观点可以得到自由、广泛地讨论。自媒体可对各种新闻、观点进行传播和讨论,可以促使多种观点的激烈碰撞,正是这种激烈碰撞,极大地促进了社会对多元文化的包容,推动了社会的文明进步。
二、我国自媒體有待规范
自媒体的迅速发展,打击了传统媒体作为信息来源的垄断地位,使得公民的言论自由、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更加充分的实现。同时自媒体作为一种相对自由的信息传播形式,逐渐发展成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自媒体作为新兴事物,在发展模式、法律规制等方面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 真实性不够
自媒体可以迅速成长,归功于人人参与的主体自觉。但参与者受自身知识水平、道德素养、年龄智力等因素的影响,获取信息、理解信息的能力各不相同。
此外,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群众普遍存在浮躁、焦虑的不良心态。受其影响,缺乏职业媒体人素养的社会公众,极易将许多未经证实的新闻事件甚至虚假消息,作为吸引人们注意力的噱头大肆报道。结果就是,自媒体时代公民获取信息的手段和渠道拓宽了,但碎片化的信息内容品质堪忧,是非真假难辨,网络谣言屡禁不止,网络公信力受到重创。
2. 侵权事件频发
虽然我国尚未制订新闻传播法,但传统媒体在信息收集至信息发表的整个过程中,有一系列成熟的新闻规范予以约束。另外,传统媒体的从业人员均为职业媒体人,受过良好的专业训练,具有较高的职业操守,其从业行为也要受到法律规范和行业规范的约束,因而传统媒体的侵权行为被大大降低。但在自媒体平台中,因为平民化、门槛低的特点,普通公众充当了媒体人的角色,拥有媒体人的功能,但个人素质却良莠不齐、鱼龙混杂,导致侵犯他人隐私、著作权等事件屡见不鲜。
3. 对公共秩序产生冲击
自媒体已经成为社会公众凸显个性的平台,许多人为了博人眼球或获取关注,经常发布不良文字、图片、视频等。在开放的网络环境中,人人均可接触这些信息,尤其是未成年人,由于心智尚不成熟,更易受到影响进而盲目效仿,这不仅影响了未成年的身心健康,还破坏了社会风气。
自媒体同时也成为社会公众情绪宣泄的平台,有些人经常发布一些缺乏理性的、偏激片面的信息,正在成长中的青少年或者教育水平较低的公众有时无法判断真伪,影响他们对客观世界的正确认识,从而导致情绪性言论扩大蔓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三、规制我国自媒体的主要路径
1. 完善立法,依法规制自媒体表达
法律规范缺失是自媒体良莠不齐,存在混乱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国关于自媒体的立法严重滞后,主要法律有2000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2012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除此以外还有一些部门颁布的行政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不仅层级不高,而且多头管理,无论是在立法的层次上还是数量上,都与现实需求有不小的差距。
要想实现自媒体的规范有序,必须完善相关民事立法,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除此以外还应结合刑事、行政等方面的立法规范自媒体的使用,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将自媒体纳入法治的轨道。
2. 建章立制,加强自媒体行业自律
自媒体行业数量庞大、结构松散,政府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监管。政府要想规范自媒体行业,须要依靠行业自律,通过建立自媒体行业标准,发动自媒体自身的力量,实现自媒体行业的内部自我净化,从信息发布源头上改善自媒体的混乱现象。
具体来说,就是要在政府的引导下成立由行业经营者组成的自媒体行业协会,制订符合自媒体行业特点的、可操作性强的行业自律公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引导自媒体行业进行自我监督。比如建立相应的自媒体信息库,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后台筛选,对涉及个人隐私以及著作权内容的信息进行过滤,这样才有助于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和著作权。
3. 加强引导,提高公民媒介素养
公民是自媒体的直接参与者,他们的媒介素养如何直接关系到自媒体的健康发展。要想提高公民的媒介素养,关键在于加强教育引导,使自媒体从业人员及参与者不仅具有获取信息、解读信息的能力,还具有理性思考、客观分析的能力。
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环境和庞杂多样的网络信息,要学会辨别和筛选,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认真核实,从而做出正确的判断。网民需自觉地抵制虛假信息和不良信息的传播,不人云亦云,不盲目跟风,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作者简介:崔焯城,男,汉族,山东滨州人,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管学院教师,研究方向:财税政策与公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