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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社会学习具有潜移默化的特点,尤其是社会态度和社会情感的学习,往往不是教师直接“教”的结果。幼儿主要是通过在实际生活和活动中积累有关的经验和体验而学习的。教师要注意通过环境影响、感染幼儿。因此德育教育更需要教师用实际行动感染幼儿。在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中,为幼儿提供良好的榜样示范,才能达到德育的良好效果。配合于身教,适当的言传也是必不可少的,要幼儿懂文明、讲道理,不仅用行动引导幼儿,同时也需要将这些道理告诉幼儿。双管齐下,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关键词】 幼儿;道德教育;教学
【中图分类号】 G60.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089(2018)07-00-01
幼儿德育是幼儿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幼儿时期,由于其具有思维具体形象,生活经验少、理解能力弱、道德情感不稳定、可塑性大等心理特点,因此,在对幼儿实施道德教育时,我们应摆脱长期以来把德育当作道德知识的传授的错误观点,因为幼儿一旦把道德理论、规范、准则作为知识掌握,获得是外在于人的“关于道德的观念”,而不是内在于人的道德行为和情感,其结果是幼儿有道德之知,而无道德之行,表现为“知其善而不为,为其恶而不改”。在实施道德教育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借鉴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注重幼儿的主体性、差异性与道德意义的自我建构,从幼儿能接触到的、易于理解的具体事物入手,在日常生活和游戏中,通过家、园、社会一起提高幼儿辨别是非的能力,加深道德情感的体验,培养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
(一)尊重幼儿的主体性
从主体性看,学习是一种创造性的主动建构的过程,幼儿在与外界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不是被动地“复印”或承受外界环境的影响,而是主动积极地以自己特有的认知方式来理解对象,形成具有自己认知结构特点的认识。对于同样的一个事物,成人与幼儿所形成的概念是不同的。幼儿有着与自己年龄特征相适应的认知结构与认知方式,幼儿的头脑不是成人的心智的微缩,幼儿的现实不同于成人的现实。幼儿有着与成人不同的道德世界。所以道德知识不能从一个人迁移到另一个人,其获得只有通过内因即幼儿的真实感知、领悟或信服才能起作用,必须基于他们对经验的操作、交流,通过反省来主动建构。在德育方法上,要改变强制、封闭、僵化的灌输方法,提倡教师与幼儿平等交流,运用激励、引导、支持、帮助等积极方法,给幼儿主动参与的机会,从而使幼儿由道德教育的听众变为道德教育的主体。
(二)建立一种民主、和谐的师幼关系
建构主义认为,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是支持和促进幼儿建构认知结构的前提条件。幼儿的道德教育首先是道德情感的启蒙,情感是认知的动力,要使幼儿获得对人对事的正确认知和态度,必须唤起幼儿积极的情感经验。根据幼儿生活经验少、思维具体形象、情绪易受暗示、感情丰富易激动等特点,特别要注意从道德情感启蒙入手,其中移情训练就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移情是人際交往的情感基础,没有移情,人就不会有彼此的情感共鸣、同情和分享。皮亚杰曾说过,没有情感上的沟通,智慧上的交流是无法达到的。而真正的道德交流也是如此,不是出于所敬爱的人的规则不是可爱的规则,这些不可爱的规则是异己的、敌对的。因而不能顺利地内化为自己的道德信念,也不能从情感上自动地归顺于内在规则。因此,在道德教育中,要建立一种民主、平等与和谐的师幼关系。
(三)在活动中培养幼儿的道德行为
德育的基础是实践活动,它不仅是个体道德形成,发展的根源与动力,而且是道德的个体意义或价值实现的根本途径。幼儿道德的形成有赖于幼儿在真实的情景和社会生活中获得感性经验。幼儿只有通过实践活动,产生一种内在的需要,才能达到知、情、意、行的统一。对幼儿来说,道德教育更多的是养成教育,培养幼儿良好的品德与行为习惯。而良好道德行为的养成决非一朝一夕所能奏效。我们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不失时机地把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渗透在幼儿的一日生活中,帮助幼儿领会社会的道德要求与期望,引导幼儿知晓道理,指导他们付诸行动,反复练习,从而形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与习惯。
1.帮助幼儿思考与解决日常生活中的道德问题。日常生活里存在形形色色的道德问题,如如何公平的分配游戏材料,如何合理的解决争吵等。幼儿在试图解决这些矛盾时,必然要调动自己原有的道德规则,在发现规则之间的冲突或逻辑关系时,逐步形成自己的规则体系,使外在的规则逐渐内化成为自己的道德内容。
2.组织讨论。建构主义认为,学习是从平衡—不平衡—新的平衡的过程。因此,组织幼儿讨论他们生活中碰到的道德两难问题,引起儿童认知上的冲突,有着特殊的作用,它能使幼儿对道德规则有着更为深刻的认识。
3.榜样是培养道德行为的重要手段。教师要精心设计与提供可汲取精神营养的实例。从现实生活中,选择有教育价值和说服力的榜样,引导幼儿观察,使他们所代表的道德观念、价值和行动方式能为幼儿所理解与接受;同时,可以适当的讨论、批评、分析负面榜样的所引起的后果;并及时注意家长、教师、同伴和电视中的人物形象对幼儿行为的影响。教师头脑中应储存一批良好行为的范例,学会合理地组织幼儿系统化、多样化的观察学习。
4.鼓励同伴交往:让幼儿与幼儿之间展开充分的对话和沟通,让幼儿学会表达自己的见解;学会聆听、理解他人的想法;学会把自己的观点与别人的观点相比较,从而认识到自己的观点与他人观点的区别,学会相互接纳、赞赏、争辩、分享和互助。
充分发挥幼儿道德教育的整体功能,构建以幼儿园道德教育为主体、家庭道德教育为基础、社会道德教育为依托的立体化德育网络,做到幼儿园、家庭、社区教育相互一致。如果幼儿园与家庭双方的教育不能和谐,甚或有截然对立的观点,可能孩子就会迷失方向,无法树立正确稳固的道德标准。为使家庭和幼儿园都成为幼儿品德成长的优良环境,教师和家长应多加强家园联系,定期召开家长会、建立家园联系册等,及时传递信息,相互沟通,形成合力,实现道德教育同步化。
参考文献:
[1]吴厚.李峻.自爱:道德的源头—兼论学校教育的丧失[J].学前教育研究.2004(11)
[2]卢乐珍主编.幼儿道德启蒙的理论与实践[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96.6
[3]孙晓燕.幼儿道德品质的培养[J].教育艺术.2004(7)
【关键词】 幼儿;道德教育;教学
【中图分类号】 G60.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089(2018)07-00-01
幼儿德育是幼儿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幼儿时期,由于其具有思维具体形象,生活经验少、理解能力弱、道德情感不稳定、可塑性大等心理特点,因此,在对幼儿实施道德教育时,我们应摆脱长期以来把德育当作道德知识的传授的错误观点,因为幼儿一旦把道德理论、规范、准则作为知识掌握,获得是外在于人的“关于道德的观念”,而不是内在于人的道德行为和情感,其结果是幼儿有道德之知,而无道德之行,表现为“知其善而不为,为其恶而不改”。在实施道德教育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借鉴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注重幼儿的主体性、差异性与道德意义的自我建构,从幼儿能接触到的、易于理解的具体事物入手,在日常生活和游戏中,通过家、园、社会一起提高幼儿辨别是非的能力,加深道德情感的体验,培养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
(一)尊重幼儿的主体性
从主体性看,学习是一种创造性的主动建构的过程,幼儿在与外界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不是被动地“复印”或承受外界环境的影响,而是主动积极地以自己特有的认知方式来理解对象,形成具有自己认知结构特点的认识。对于同样的一个事物,成人与幼儿所形成的概念是不同的。幼儿有着与自己年龄特征相适应的认知结构与认知方式,幼儿的头脑不是成人的心智的微缩,幼儿的现实不同于成人的现实。幼儿有着与成人不同的道德世界。所以道德知识不能从一个人迁移到另一个人,其获得只有通过内因即幼儿的真实感知、领悟或信服才能起作用,必须基于他们对经验的操作、交流,通过反省来主动建构。在德育方法上,要改变强制、封闭、僵化的灌输方法,提倡教师与幼儿平等交流,运用激励、引导、支持、帮助等积极方法,给幼儿主动参与的机会,从而使幼儿由道德教育的听众变为道德教育的主体。
(二)建立一种民主、和谐的师幼关系
建构主义认为,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是支持和促进幼儿建构认知结构的前提条件。幼儿的道德教育首先是道德情感的启蒙,情感是认知的动力,要使幼儿获得对人对事的正确认知和态度,必须唤起幼儿积极的情感经验。根据幼儿生活经验少、思维具体形象、情绪易受暗示、感情丰富易激动等特点,特别要注意从道德情感启蒙入手,其中移情训练就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移情是人際交往的情感基础,没有移情,人就不会有彼此的情感共鸣、同情和分享。皮亚杰曾说过,没有情感上的沟通,智慧上的交流是无法达到的。而真正的道德交流也是如此,不是出于所敬爱的人的规则不是可爱的规则,这些不可爱的规则是异己的、敌对的。因而不能顺利地内化为自己的道德信念,也不能从情感上自动地归顺于内在规则。因此,在道德教育中,要建立一种民主、平等与和谐的师幼关系。
(三)在活动中培养幼儿的道德行为
德育的基础是实践活动,它不仅是个体道德形成,发展的根源与动力,而且是道德的个体意义或价值实现的根本途径。幼儿道德的形成有赖于幼儿在真实的情景和社会生活中获得感性经验。幼儿只有通过实践活动,产生一种内在的需要,才能达到知、情、意、行的统一。对幼儿来说,道德教育更多的是养成教育,培养幼儿良好的品德与行为习惯。而良好道德行为的养成决非一朝一夕所能奏效。我们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不失时机地把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渗透在幼儿的一日生活中,帮助幼儿领会社会的道德要求与期望,引导幼儿知晓道理,指导他们付诸行动,反复练习,从而形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与习惯。
1.帮助幼儿思考与解决日常生活中的道德问题。日常生活里存在形形色色的道德问题,如如何公平的分配游戏材料,如何合理的解决争吵等。幼儿在试图解决这些矛盾时,必然要调动自己原有的道德规则,在发现规则之间的冲突或逻辑关系时,逐步形成自己的规则体系,使外在的规则逐渐内化成为自己的道德内容。
2.组织讨论。建构主义认为,学习是从平衡—不平衡—新的平衡的过程。因此,组织幼儿讨论他们生活中碰到的道德两难问题,引起儿童认知上的冲突,有着特殊的作用,它能使幼儿对道德规则有着更为深刻的认识。
3.榜样是培养道德行为的重要手段。教师要精心设计与提供可汲取精神营养的实例。从现实生活中,选择有教育价值和说服力的榜样,引导幼儿观察,使他们所代表的道德观念、价值和行动方式能为幼儿所理解与接受;同时,可以适当的讨论、批评、分析负面榜样的所引起的后果;并及时注意家长、教师、同伴和电视中的人物形象对幼儿行为的影响。教师头脑中应储存一批良好行为的范例,学会合理地组织幼儿系统化、多样化的观察学习。
4.鼓励同伴交往:让幼儿与幼儿之间展开充分的对话和沟通,让幼儿学会表达自己的见解;学会聆听、理解他人的想法;学会把自己的观点与别人的观点相比较,从而认识到自己的观点与他人观点的区别,学会相互接纳、赞赏、争辩、分享和互助。
充分发挥幼儿道德教育的整体功能,构建以幼儿园道德教育为主体、家庭道德教育为基础、社会道德教育为依托的立体化德育网络,做到幼儿园、家庭、社区教育相互一致。如果幼儿园与家庭双方的教育不能和谐,甚或有截然对立的观点,可能孩子就会迷失方向,无法树立正确稳固的道德标准。为使家庭和幼儿园都成为幼儿品德成长的优良环境,教师和家长应多加强家园联系,定期召开家长会、建立家园联系册等,及时传递信息,相互沟通,形成合力,实现道德教育同步化。
参考文献:
[1]吴厚.李峻.自爱:道德的源头—兼论学校教育的丧失[J].学前教育研究.2004(11)
[2]卢乐珍主编.幼儿道德启蒙的理论与实践[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96.6
[3]孙晓燕.幼儿道德品质的培养[J].教育艺术.2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