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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31条规定:动物检疫员应当按照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并对检疫结果负责。2001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国发[2001]14号).明确要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出栏的畜禽全面实施到场、到户的产地检疫。产地检疫实施4年多来.对强化生产源头监管.确保畜产品安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当前动物疫病的复杂性和突发性.以及国家动物防疫体制及工作机制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