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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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数字经济的兴起,平台用工劳动者的社会保障问题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前不久,相关部委出台指导意见,对平台用工及其劳动者的社会保障问题做出了指导,学界有关的研究成果也日趋丰富.笔者有机会随某头部平台企业开展调研活动,形成了一些初步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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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数字经济的兴起,平台用工劳动者的社会保障问题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前不久,相关部委出台指导意见,对平台用工及其劳动者的社会保障问题做出了指导,学界有关的研究成果也日趋丰富.笔者有机会随某头部平台企业开展调研活动,形成了一些初步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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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比是养老保险制度研究中反映人口结构变化的重要参数,包括全口径抚养比、老年人抚养比和儿童抚养比,其中老年人抚养比等于就业人口与老年人的比值,在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中定义为缴费人数与领取待遇人数的比值.伴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我国的老年人抚养比和养老保险制度的抚养比都迅速下降,意味着缴费人数与领取待遇人数的比值在不断下降.这成为社会大众和部分专家学者担心养老金制度长期财务可持续性的重要原因.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奋斗目标,是我国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其核心要点有二:一是富裕,二是共享.富裕,需要通过高质量发展来实现,其最低标准是摆脱贫困,而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反贫困的基础性制度安排,而且社会保障制度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重要途径,是实现社会发展成果共享的重大制度安排,因此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并有效组织实施社会保障政策就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实质性行动.
共同富裕既是顺利推进现代化进程的内在要求,也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鲜明特征.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和新型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加快发展,养老保险体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日益显现.要以扎实促进共同富裕为导向,遵循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原则,着力破解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中的难题和痼疾,从制度体系的顶层设计到政策执行,从要素有效配置到信息管理标准化建设,实现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有效突围.
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治国安邦的重大课题.即古之所谓“民惟邦本,本固邦宁”.rn我国社会保障思想源头始于春秋战国时期.据《礼记·礼运》记载:“孔子日: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孟子·梁惠王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先生起草的《国
今年5月,国家统计局公布了我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中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9亿人,占比13.5%.国际深度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是,65岁以上人口占比达到14%,我国距离人口深度老龄化仅一步之遥.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和社会将产生长远深刻的影响,绝不是“他人之忧与己无虞”的事,而是与每个人和每个家庭息息相关.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8.7%;湖北省为1179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0.4%.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3.5%;湖北省为8424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4.6%.两组数据,湖北的占比都高于全国.根据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决算数据,2020年底湖北省参保在职人数为1019万人、离退休人员为513万人,抚养比1.97∶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009年我国试点实行新型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11年建立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14年国务院决定将这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到2020年末,城乡居保参保人数5.42亿人,其中1.61亿人实际领取待遇.2020年城乡居保基金收入4853亿元,基金支出3355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975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与普及为我国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作出了巨大贡献.
为解决人口结构失调问题,我国全面推行“三孩政策”,其中生育假期制度的建立日益受到关注.德国是生育假期制度最为完善的国家之一,对该国生育状况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文介绍分析德国“父母生育假”制度的主要内容,以期对我国“生育假期”制度的建立有所裨益.
减轻患者负担是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也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领域.笔者从湖南省各地区医保实际报销比例切入,通过数据找到医保患者实际报销比例与患者负担之间的关系,然后引入安全边际理论,从理论层面论证医保基金安全边际较高地区提高报销比例的可能性,以期对今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撑.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产业转型明显加快,数字经济迅速发展,创造了许多新业态岗位,灵活就业应势而生,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问题也日益得到重视.rn新形势催生新问题rn灵活就业是新发展环境下就业形式的创新与衍化,就其劳动关系来看,可以分为标准就业和非标准就业两种形式.相对于全日制、无固定期限、构成双方从属雇佣关系的标准就业,非标准就业形式具有灵活性、流动性、不具备法定劳动合同关系等特点,造成用工行为界定难等一系列问题,影响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劳动保护、薪酬福利等权益保障,尤其是社会保险等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