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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中央统收统支体制早已成为财政体制改革的对象。但在改革过程中,我们却一直未能建立起一种新型财政体制,尤其是中央与地方分级财政体制。其中的主要原因是我们未能解决好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分级财政体制的基础是什么?二是改革统收统支体制的同时,如何加强中央对地方的宏观间接控制?三是随着中央财力的相对减少,有没有办法来帮助贫困地区尽快致富?日本、联邦德国的分级财政体制为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一)事权与财权相统一是分级财政体制的基础;(二)财源调整制度是中央加强对地方间接控制机制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