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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农村道路占很大比重。由于公路里程长、公路等级不高,农村道路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为了预防和减少广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忻州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通过学习广西、重庆等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因地制宜,在不断实践的基础上,推出了新的管理手段和措施。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忻政办发〔2015〕78号),交警支队出台了《加强忻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目前偏关大队工作经验较为成熟,初步形成了“行政监督、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左右协调、义务协管”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依靠群众管交通,管好交通为群众”,并召开现场推进会。同时,县(市、区)交警部门全部开通摩托车办证业务,公安交警开展送头盔下乡活动,提升农村地区摩托车头盔佩戴率,切实降低交通事故死亡率。
忻州市在各行政村设立交通安全劝导站,指定一名义务交通协管员(原则上由村支书或村委主任担任),具体负责对本村驾驶人及机动车进行日常监管。主要职责是掌握机动车及驾驶人的情况动态;组织协调对驾驶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对交通违法行为第一时间进行劝导和制止。义务交通协管员要发挥四个身份的作用,即:路况信息员、交通安全宣传员、事故处理人民调解员、所属机动车及驾驶人的管理员。各乡镇设立交通管理办公室,由乡镇分管领导任主任,并确定一名干部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乡镇交管办主要负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及相关部门与各村义务交通协管员的联络和协调。
积极开展农村交通安全阵地宣传,初步实现了村村有专栏、村村有标语的目标。利用农村大喇叭,每星期至少开播一次,及时发布、不断宣传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同时,抓住微信群发成本低、传播快、辐射强、覆盖广的特点和优势,利用新媒体,建立微信群,分步实施宣传计划。第一步,建立了相关部门及全县农村义务交通协管员微信群,其成员主要由大队秩序、车管、宣教、指挥中心和县交通、运管、气象、汽车站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乡(镇)分管领导和各行政村义务交通协管员组成,通过微信群加强大队、各相关部门、乡镇、农村义务交通协管员之间的紧密联系,还向广大义务交通协管员提供业务咨询、路况信息、天气情况、车辆违章查询等服务。同时,依托微信平台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开展正面宣传,对不切合实际甚至蓄意制造混乱的宣传内容予以辟谣,起到传播正能量的作用。第二步,以村建立微信群,各行政村义务交通协管员再通过本村微信平台向所有群众转发相关信息。目前,通过微信群之间的协调联系,形成“大群套小群,村村全覆盖”的格局。在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形成“人人参与,共同促进”的良好局面。
交通安全文艺宣传队活跃农村广袤大地。以交通安全知识和血的事故案例为素材,编排成群众喜闻乐见、催人泪下的地方小戏、本地原生态歌曲、快板等文艺节目,经常送法、送知识、送感情到基层,深入农村、企业、学校、社区演出,润物有声,寓教于乐,使广大群众在笑声中、在沉思中、在悲伤中感受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在血的教训、鲜活事实的展现中认识到遵守交通法规的严肃性、必要性。
代县交警大队结合辖区交通管理工作实际,采取针对性的“三加强”措施。一是加强安全管理职责,完善交通管理基础工作。落实民警包乡镇、包路段的责任机制,充分发挥和依靠交通安全协管员的作用,加大乡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力度。二是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做好乡村道路巡逻管控。针对当前春播备耕的季节特点,强化农村重点车辆的管理,结合辖区道路实际和摩托车、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科学部署警力,采取“路面巡逻、卡点查处”的工作方法,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重点查处无牌证车上路和农用车、二轮、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结合“五进”宣传活动,利用各乡镇赶集、庙会等时机,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根据今年3月24日公安部交管局重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忻州支队大力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体制机制力量和基础保障建设,创新方法手段,破解难题,接长短板,积极请示市委、市政府出台《忻州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市对县、县对乡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真正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截至目前,全市已设立61个乡镇交管办(交管站),专职交通安全员72人,聘用交通安全协管员的行政村1659个,聘用交通协管员1606人,设立交通安全劝导站90个,推送安全提示短信124万余条。
下一步,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大力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向乡镇、行政村延伸,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制度,逐级建立责任包保、定期研判、联席会议、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经费保障有力、考评考核到位。同时努力改善优化道路通行条件,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农村宣传阵地建设,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强化执法监管力度,结合全省公安系统推进实施的“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拓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加强重点车辆源头管理,集中整治重点违法行为。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忻政办发〔2015〕78号),交警支队出台了《加强忻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目前偏关大队工作经验较为成熟,初步形成了“行政监督、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左右协调、义务协管”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依靠群众管交通,管好交通为群众”,并召开现场推进会。同时,县(市、区)交警部门全部开通摩托车办证业务,公安交警开展送头盔下乡活动,提升农村地区摩托车头盔佩戴率,切实降低交通事故死亡率。
忻州市在各行政村设立交通安全劝导站,指定一名义务交通协管员(原则上由村支书或村委主任担任),具体负责对本村驾驶人及机动车进行日常监管。主要职责是掌握机动车及驾驶人的情况动态;组织协调对驾驶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对交通违法行为第一时间进行劝导和制止。义务交通协管员要发挥四个身份的作用,即:路况信息员、交通安全宣传员、事故处理人民调解员、所属机动车及驾驶人的管理员。各乡镇设立交通管理办公室,由乡镇分管领导任主任,并确定一名干部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乡镇交管办主要负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及相关部门与各村义务交通协管员的联络和协调。
积极开展农村交通安全阵地宣传,初步实现了村村有专栏、村村有标语的目标。利用农村大喇叭,每星期至少开播一次,及时发布、不断宣传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同时,抓住微信群发成本低、传播快、辐射强、覆盖广的特点和优势,利用新媒体,建立微信群,分步实施宣传计划。第一步,建立了相关部门及全县农村义务交通协管员微信群,其成员主要由大队秩序、车管、宣教、指挥中心和县交通、运管、气象、汽车站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乡(镇)分管领导和各行政村义务交通协管员组成,通过微信群加强大队、各相关部门、乡镇、农村义务交通协管员之间的紧密联系,还向广大义务交通协管员提供业务咨询、路况信息、天气情况、车辆违章查询等服务。同时,依托微信平台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开展正面宣传,对不切合实际甚至蓄意制造混乱的宣传内容予以辟谣,起到传播正能量的作用。第二步,以村建立微信群,各行政村义务交通协管员再通过本村微信平台向所有群众转发相关信息。目前,通过微信群之间的协调联系,形成“大群套小群,村村全覆盖”的格局。在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形成“人人参与,共同促进”的良好局面。
交通安全文艺宣传队活跃农村广袤大地。以交通安全知识和血的事故案例为素材,编排成群众喜闻乐见、催人泪下的地方小戏、本地原生态歌曲、快板等文艺节目,经常送法、送知识、送感情到基层,深入农村、企业、学校、社区演出,润物有声,寓教于乐,使广大群众在笑声中、在沉思中、在悲伤中感受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在血的教训、鲜活事实的展现中认识到遵守交通法规的严肃性、必要性。
代县交警大队结合辖区交通管理工作实际,采取针对性的“三加强”措施。一是加强安全管理职责,完善交通管理基础工作。落实民警包乡镇、包路段的责任机制,充分发挥和依靠交通安全协管员的作用,加大乡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力度。二是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做好乡村道路巡逻管控。针对当前春播备耕的季节特点,强化农村重点车辆的管理,结合辖区道路实际和摩托车、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科学部署警力,采取“路面巡逻、卡点查处”的工作方法,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重点查处无牌证车上路和农用车、二轮、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结合“五进”宣传活动,利用各乡镇赶集、庙会等时机,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根据今年3月24日公安部交管局重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忻州支队大力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体制机制力量和基础保障建设,创新方法手段,破解难题,接长短板,积极请示市委、市政府出台《忻州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市对县、县对乡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真正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截至目前,全市已设立61个乡镇交管办(交管站),专职交通安全员72人,聘用交通安全协管员的行政村1659个,聘用交通协管员1606人,设立交通安全劝导站90个,推送安全提示短信124万余条。
下一步,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大力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向乡镇、行政村延伸,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制度,逐级建立责任包保、定期研判、联席会议、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经费保障有力、考评考核到位。同时努力改善优化道路通行条件,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农村宣传阵地建设,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强化执法监管力度,结合全省公安系统推进实施的“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拓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加强重点车辆源头管理,集中整治重点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