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5年4月14日晚,外出打工的湖北省建始县彩民李平被彩票销售员尹乐告知,他委托尹乐购买的一张彩票中了500万元巨奖;一夜醒来,第二天巨奖却易了主——尹乐的父亲和弟弟手持这张彩票,悄悄领取了奖金,声称是自己中了奖……
那么,到底谁是真正的中奖人?李平能打赢这场官司吗?2005年12月15日,恩施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尹乐败诉,退还全部奖金。
到底是谁中了奖
2005年4月14日晚9时46分,正在恩施三里矿山打工的湖北省建始县农行内退职工李平接到彩票点业主尹乐的电话:“李平,恭喜呀,你委托买的一组彩票中有1注中了500万!”
李平简直不敢相信自己有这样的好运气,问了一句:“是不是我中的哦,莫开玩笑哟!”尹乐认真地说:“是的,我查了彩票号码的,不会开玩笑!”
500万?500万啦!突如其来的喜讯让50岁的李平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高兴得想跳起来,但这个过去长年与钱打交道的中年汉子还是比较冷静。为了确保消息的准确,8分钟之后,李平给尹乐打了一个询问电话,尹乐肯定地说:“是你中了,快回来!”她还开玩笑说:“你给我分一点不?不然,我可要拿着彩票跑掉哟!”李平爽快地说:“没问题,我回来再说嘛!”
李平是一个老彩民,无论是体彩还是福彩,他每天都买,每次最少1注,最多买15注。近年来,他一直认准在离家50米远、尹乐的福彩销售点购买。去年,李平改变过去打乱仗的做法,选中了10注“双色球”号码,每次坚守,期期不落。外出打工时,他就打电话给尹乐,委托她购买,然后付款。由于两人都讲究信誉,所以合作很愉快。
4月14日早上,这天是福彩“双色球”第42期开奖的日子。李平怕尹乐忘了,上午9时38分,他当着工程队采购员陈志富的面,打电话给尹乐,要她用他以前留的底原样打10注。尹乐说:“你放心,保证给你买,错不了。”谁知这10注里面,有1注竟然中了500万元……
第二天一大早,李平向公司请了假回家拿彩票。走在回家路上,抑制不住激动的李平又给尹乐打了一个电话,询问彩票的事。谁知,尹乐的话却让李平像三伏天从头浇了一桶凉水,凉透了心——她说:“李平,很对不起,我忘了给你买!这几天我和爱人闹矛盾,14日那天我没有上班,我打电话给值班的舅妈,让她给你买,结果她忘了!”
李平一听傻眼了,这怎么可能,昨天一再核实的事,怎么过了一夜就变卦了呢?
彩票销售员父亲领走巨奖
回家后,李平找了几个老彩民,问尹乐14日当天是否在上班?几个老彩民异口同声地说在上班,他们都在她手里买了彩票,这说明尹乐“14日没上班”的说法完全是谎言。这时,李平才反应过来:“一定是尹乐昧了我的中奖彩票。”于是,他决定到县民政局反映此事。
15日下午5时许,李平兄妹一行来到建始县民政局,向彩票管理员反映了事件的前后经过,并提供了以往自己坚持购买那组号码的彩票。
谁是巨奖的得主产生了争议,管理员感到问题很严重,立即向局分管彩票工作的领导作了汇报。当晚,县民政局的领导找到了尹乐核实情况。尹乐一口否认李平在14日彩票关机之前给她打过电话委托代买彩票。16日上午,李平到电信局把自己手机的通话记录打了出来,上面准确地记录了他通知尹乐买彩票、尹乐通知他中奖、他核实尹乐中奖情况的通话时间。李平把这些证据都交给了县民政局领导。但是,尹乐还是一口咬定她没有替李平买过彩票。
18日,李平来到省城武汉找到湖北省福彩中心的杨主任,提供了自己一直坚持购买的10注号码的部分彩票,希望福彩中心冻结这500万的奖金。杨主任遗憾地告诉李平,500万元的奖金已被人于15日上午9点30分左右取走了。闻听此言,更加深了李平的怀疑,他提出希望福彩中心在电脑上查一查,这个中奖号码的彩票是不是出自一张5组单式号码的彩票?彩票中是否包含李平所选的10注号码,这10注号码是否分布在两张彩票之中?省福彩中心事后电脑检索的结果,完全印证了李平的疑问。
李平当即给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打了电话,正式报了案。警方派人到福彩中心,调取了领奖人的资料和中奖彩票的情况,结果耐人寻味:领奖人是尹乐的父亲和弟弟。
输了官司,输了道德和良知
2005年7月初,李平向恩施州人民法院起诉,以不当得利为由,状告尹乐、尹父及其弟弟,要求归还彩票巨奖税后奖金400万元。为此,李平付出了10万余元的诉讼费。而尹乐提出,希望不公开审理,她的请求被法庭拒绝了。
8月22日上午,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该案。庭审中,李平一共出示了40多份证据,证明500万巨奖彩票是他委托尹乐购买的,他才是真正的中奖人,尹乐侵吞了他的彩票并让其父亲领奖;尹乐则坚持虽然她以前都帮李平购买指定的彩票号码,但是在中奖当期,她并未替他购买,她开奖当晚确实给他打了电话,但只是告诉他中奖号码并未说他中奖了。至于她父亲为何中奖500万?其代理人亦坚持尹父在接受警方质询时的说法。
庭审最后,当法官在问双方是否选择庭外调解(即双方分配奖金)时,竟出现让人意外的一幕:尹乐表示同意,而尹父的代理人却表示反对。
调解失败后,法庭没有当庭判决,决定择日宣判。12月15日,恩施中院一审判处尹乐败诉,退还李平全部奖金。
对此案,有人说:“90%是彩票销售人员想吞掉别人500万元,换了我也会动心,500万不计名,不挂失的彩票,谁持有就是谁的,能不动心吗?”有人说:“商家要讲诚信,做人更要讲诚信!”也有人感叹说:“做一个人格健全的人,无时不面临利益与良知的抉择,这场官司其实是一场诚信与金钱之间的较量!”
这场彩票纠纷官司虽然李平最终胜了,但是也向全社会提出了这样一个沉重的疑问:在法律之外,在巨大的金钱诱惑面前,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道德和良知……(由于涉及隐私问题,文中尹乐系化名)
【本刊提醒】
委托购买彩票要办好手续
彩票销售以后,不记名、不挂失,一旦中奖,持有人就拥有兑奖权,中奖彩票是中奖的惟一凭证。因此,买彩票最好亲自去买。对某种原因确需委托他人购买彩票,双方应签订书面委托或有第三方证明人在场,将委托购买的彩票类型、数量、号码、金额和时间等事项约定清楚。如果采用电话委托时,最好在征得被委托人同意后使用电话录音。
那么,到底谁是真正的中奖人?李平能打赢这场官司吗?2005年12月15日,恩施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尹乐败诉,退还全部奖金。
到底是谁中了奖
2005年4月14日晚9时46分,正在恩施三里矿山打工的湖北省建始县农行内退职工李平接到彩票点业主尹乐的电话:“李平,恭喜呀,你委托买的一组彩票中有1注中了500万!”
李平简直不敢相信自己有这样的好运气,问了一句:“是不是我中的哦,莫开玩笑哟!”尹乐认真地说:“是的,我查了彩票号码的,不会开玩笑!”
500万?500万啦!突如其来的喜讯让50岁的李平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高兴得想跳起来,但这个过去长年与钱打交道的中年汉子还是比较冷静。为了确保消息的准确,8分钟之后,李平给尹乐打了一个询问电话,尹乐肯定地说:“是你中了,快回来!”她还开玩笑说:“你给我分一点不?不然,我可要拿着彩票跑掉哟!”李平爽快地说:“没问题,我回来再说嘛!”
李平是一个老彩民,无论是体彩还是福彩,他每天都买,每次最少1注,最多买15注。近年来,他一直认准在离家50米远、尹乐的福彩销售点购买。去年,李平改变过去打乱仗的做法,选中了10注“双色球”号码,每次坚守,期期不落。外出打工时,他就打电话给尹乐,委托她购买,然后付款。由于两人都讲究信誉,所以合作很愉快。
4月14日早上,这天是福彩“双色球”第42期开奖的日子。李平怕尹乐忘了,上午9时38分,他当着工程队采购员陈志富的面,打电话给尹乐,要她用他以前留的底原样打10注。尹乐说:“你放心,保证给你买,错不了。”谁知这10注里面,有1注竟然中了500万元……
第二天一大早,李平向公司请了假回家拿彩票。走在回家路上,抑制不住激动的李平又给尹乐打了一个电话,询问彩票的事。谁知,尹乐的话却让李平像三伏天从头浇了一桶凉水,凉透了心——她说:“李平,很对不起,我忘了给你买!这几天我和爱人闹矛盾,14日那天我没有上班,我打电话给值班的舅妈,让她给你买,结果她忘了!”
李平一听傻眼了,这怎么可能,昨天一再核实的事,怎么过了一夜就变卦了呢?
彩票销售员父亲领走巨奖
回家后,李平找了几个老彩民,问尹乐14日当天是否在上班?几个老彩民异口同声地说在上班,他们都在她手里买了彩票,这说明尹乐“14日没上班”的说法完全是谎言。这时,李平才反应过来:“一定是尹乐昧了我的中奖彩票。”于是,他决定到县民政局反映此事。
15日下午5时许,李平兄妹一行来到建始县民政局,向彩票管理员反映了事件的前后经过,并提供了以往自己坚持购买那组号码的彩票。
谁是巨奖的得主产生了争议,管理员感到问题很严重,立即向局分管彩票工作的领导作了汇报。当晚,县民政局的领导找到了尹乐核实情况。尹乐一口否认李平在14日彩票关机之前给她打过电话委托代买彩票。16日上午,李平到电信局把自己手机的通话记录打了出来,上面准确地记录了他通知尹乐买彩票、尹乐通知他中奖、他核实尹乐中奖情况的通话时间。李平把这些证据都交给了县民政局领导。但是,尹乐还是一口咬定她没有替李平买过彩票。
18日,李平来到省城武汉找到湖北省福彩中心的杨主任,提供了自己一直坚持购买的10注号码的部分彩票,希望福彩中心冻结这500万的奖金。杨主任遗憾地告诉李平,500万元的奖金已被人于15日上午9点30分左右取走了。闻听此言,更加深了李平的怀疑,他提出希望福彩中心在电脑上查一查,这个中奖号码的彩票是不是出自一张5组单式号码的彩票?彩票中是否包含李平所选的10注号码,这10注号码是否分布在两张彩票之中?省福彩中心事后电脑检索的结果,完全印证了李平的疑问。
李平当即给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打了电话,正式报了案。警方派人到福彩中心,调取了领奖人的资料和中奖彩票的情况,结果耐人寻味:领奖人是尹乐的父亲和弟弟。
输了官司,输了道德和良知
2005年7月初,李平向恩施州人民法院起诉,以不当得利为由,状告尹乐、尹父及其弟弟,要求归还彩票巨奖税后奖金400万元。为此,李平付出了10万余元的诉讼费。而尹乐提出,希望不公开审理,她的请求被法庭拒绝了。
8月22日上午,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该案。庭审中,李平一共出示了40多份证据,证明500万巨奖彩票是他委托尹乐购买的,他才是真正的中奖人,尹乐侵吞了他的彩票并让其父亲领奖;尹乐则坚持虽然她以前都帮李平购买指定的彩票号码,但是在中奖当期,她并未替他购买,她开奖当晚确实给他打了电话,但只是告诉他中奖号码并未说他中奖了。至于她父亲为何中奖500万?其代理人亦坚持尹父在接受警方质询时的说法。
庭审最后,当法官在问双方是否选择庭外调解(即双方分配奖金)时,竟出现让人意外的一幕:尹乐表示同意,而尹父的代理人却表示反对。
调解失败后,法庭没有当庭判决,决定择日宣判。12月15日,恩施中院一审判处尹乐败诉,退还李平全部奖金。
对此案,有人说:“90%是彩票销售人员想吞掉别人500万元,换了我也会动心,500万不计名,不挂失的彩票,谁持有就是谁的,能不动心吗?”有人说:“商家要讲诚信,做人更要讲诚信!”也有人感叹说:“做一个人格健全的人,无时不面临利益与良知的抉择,这场官司其实是一场诚信与金钱之间的较量!”
这场彩票纠纷官司虽然李平最终胜了,但是也向全社会提出了这样一个沉重的疑问:在法律之外,在巨大的金钱诱惑面前,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道德和良知……(由于涉及隐私问题,文中尹乐系化名)
【本刊提醒】
委托购买彩票要办好手续
彩票销售以后,不记名、不挂失,一旦中奖,持有人就拥有兑奖权,中奖彩票是中奖的惟一凭证。因此,买彩票最好亲自去买。对某种原因确需委托他人购买彩票,双方应签订书面委托或有第三方证明人在场,将委托购买的彩票类型、数量、号码、金额和时间等事项约定清楚。如果采用电话委托时,最好在征得被委托人同意后使用电话录音。